第6节(1/2)

作品:《入山海

,就不会分神,不容易出错。

    他浑然没察觉到宋洲的小动作,参观完后他热邀宋洲一起吃饭,宋洲以要赶回温州为由婉拒,实则七拐八绕回到小字条上画了个五角星的地方。

    山海市的小巷错综无比,也不知他的云歌何时能顺路,就在下班潮的电瓶车流褪去一波又一波,宋洲心跟着凉了一截又一截之际,终于有一辆小毛驴扭了个头,慢慢朝自己的帕拉梅拉驶来。

    宋洲赶紧摇下窗户。

    随着车窗落下,高云歌的脸清晰地出现在他眼前。

    人的主观意识是能扭曲客观现实的。

    宋洲耳畔一度出现了幻听,许是巧合太多,进展太快,高云歌的出场总是伴随着轻快空灵的小曲,给他带来一种做梦的迷幻感。

    但高云歌又是真真实实站在自己面前。

    高云歌还挺关心自己,单脚落地撑住小毛驴,隔着车窗问道:“早饭吃了吗?”

    宋洲点头如捣蒜,手在高云歌看不见的地方狠狠捂住裤子口袋。这八块现金他怎么舍得花呢,得带回温州找个镶金边的框裱起来!挂在床头好好珍藏。

    “我听老板说,你马上要回温州,所以没留下来吃饭。”

    那是因为我想跟你一起吃饭。宋洲差点脱口而出,他稍作矜持,:“嗯……是要回去的。”

    “那……”高云歌挠挠头,露出个不知所以的笑,“那你为什么要我来找你?”

    宋洲没想到高云歌会这么直接,一下子,还真被问住了。

    是啊,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大费周章地去找高云歌呢。

    像是完全是出于一种本能,宋洲也说不出这股冲动的缘由。

    但他可以确认的是,只是一见到高云歌,哪怕两人已经三年未见,但只要一见到,见到他笑,像现在这样,他就能生出高兴的情绪,整个人被非常简单的快乐充斥。

    他感到满足,伸出手,也去摸高云歌的短发:“那你为什么,就乖乖来见我呢。”

    高云歌并没有避开宋洲的触碰。

    这让宋洲的快乐加倍,眼珠子都是乌黑晶亮的,哪里还像个在酒吧夜店里醉生梦中的浪荡子。

    他是那么的雀跃,邀请高云歌上车,坐副驾:“走,我们去吃饭。”

    “我还有四十分钟。”高云歌说的是自己的午休时间。流水线下午一点钟上班,他虽然在最后段,但也不能迟到太久。

    这点空档甚至不够来回跑一趟市区,打乱了宋洲对于重逢后第一顿大餐的计划。高云歌示意宋洲下车,坐自己电瓶车的后座:“我带你去随便吃点。”

    宋洲二话不说把落地两百万的轿跑扔巷子里。

    小毛驴毕竟是在承受两个成年男性的体重,宋洲一坐上去,车身都跟着抖了两下。从此他告别每一个在帕拉梅拉里emo的夜晚,他现在快乐地在小毛驴后座笑,国标的。

    “别搂那么紧。”高云歌都快喘不过气了。可他身子越往前倾,宋洲只会贴得越近。

    “我昨天晚上是怕又吐你身上,所以保持点距离!”宋洲现在清醒得不能再清醒,就连道路两边的景象都变得鲜艳清晰。

    冬天阴冷潮湿的风大半被高云歌挡了去,宋洲像个重新诞生于世界的孩子,对这个乡镇生出迟来的好奇。他一路都在问高云歌这家店是卖什么的,那辆装满皮料的五菱货车要开往哪里,高云歌一一作答,嗅了嗅鼻子,还是忍不住说:“我刚从车间出来,身上有味道。

    他每天都待在车间环境里,上了半天班难免混杂着些气味。他身边的也都是工人,大家都习以为常,并不意味着宋洲就……

    “这有什么的。”宋洲并不介意,“你忘了我温州的呐,我爸买地建房前也开鞋厂的诺。”

    他闭眼,侧脸贴着高云歌的外套,夸张地深吸一口气,还真被他识别出些材料:前调是胶水和处理剂,中调是皮革。

    皮的味道几乎不可闻,那是温州才会用的邦面材料,山海市只有极少数大厂会使用牛反绒,路尔德显然不是其中之一。

    所以高云歌身上更多的是人造革,这种科技与狠活比动物皮便宜了三分之一不止,高云歌毕竟是在打包区工作,在他身上更绵延的,还是纸箱的木浆和鞋盒上的油墨。

    有什么久远的记忆随着高云歌的信息素被唤醒。宋洲发出一声很长地“嗯?”,故意用上温普特色的语气词:“怎么,这些我姐没跟你说过吗?”

    高云歌听出他是在阴阳怪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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