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着狗溜着回花满楼的小院。

    他想起初识何欢的场景。

    对方身穿北方时兴的花色缎子裁成的长衫进了酒楼,只一瞬就吸引了大部分人的注意力。

    那是一张无论怎样,都称得上美丽的一张脸,面若好女,色如春花,倘若是女人,定是江南津津称道的佳人。若是男人,那也能让人一眼就心生好感,想要交个朋友。

    陆小凤摸着胡子,心下暗忖,对方如果穿江南现下流行的春水锦,说不定更能显出一派风流气。他本不是会关注穿着打扮的男人,自己除了修的恰到好处的那两撇胡子,其实打扮上已经算的是潦草,但他某位红颜知己,对此有所了解,而他又刚好从那位知己身边离开不久,故而品评了一二。

    对方看起来有些不知所措,像是离家出走的公子哥第一次见世面。这让他想起来花满楼——别怪他的联想,本来他过来江南也是为了找花满楼。

    干脆招呼人坐了过来,两人聊天谈笑间,陆小凤对他印象越发好了。

    这位何欢何公子,说他是名门之后不像,因为他太擅长为别人考虑,以至于让周围的人非常愉悦,虽然花满楼周身气质也温柔和善,却不会有他这种过分体贴的小意;而说他出身贫寒所以擅长讨好他人…也不是,因为他言行举止中并无自卑,也不是为了让别人对他刮目相看或者生出好感所以才如此行事,而是更——形容起来好笑,更像圣人、菩萨般的,只希望让旁人快乐一点,纯粹的奉献精神。可说他像神明,他也过分对于百姓的苦难感同身受了;说他像圣人,他又带着一股天真的稚气,仿佛未经雕琢,不曾受过苦难。他全身上下都是矛盾,而这些矛盾又是柔和的、闪闪发光的好的矛盾。

    大概,除了那种天生内心就扭曲的、没有一点爱和善良的人,没有谁会不喜欢他。

    就算不喜欢他,也不会讨厌他。

    陆小凤?陆小凤可太喜欢他了。他作为常年漂泊在外的浪子,作为一个阅遍人心仍旧有一颗赤诚之心的人,怎会不喜欢何欢?他那么俊秀,那么可爱,性格又那么好,如果不是怕人家觉得他热情到奇怪,他简直今晚就能和何欢秉烛夜谈,抵足而眠。

    好在他知道,何欢并不了解江湖,也不了解江湖上这种凭感觉直接变成莫逆之交的这群人,故而他收敛了自己的热情,只是话多了一些,又请何欢吃了这顿饭。

    却没想到,对方还会酿酒,还说要送给他一坛。

    陆小凤简直想一边大笑一边抱住他拍拍他的肩膀,告诉他,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他忍不住想要跟花满楼分享又交上一个好朋友的喜悦,连步伐都轻快不少,殊不知,一种更妙的缘分就等在他面前。

    “原来他是你的邻居?你们两个人居然是邻居!”陆小凤喝了一口花满楼泡的茶,又一次感叹。

    花满楼对那位新搬来的邻居也有印象,他手握茶杯轻笑,“是啊,他的点心做的很不错。”

    “你可是有口福,”他啧啧两声,“倘若他酿酒的能力再好一点,说什么我也要厚着脸皮跟他成为莫逆之交。”

    花满楼闻言,心生好奇,“你这样说,令我也想要交上这么一位好朋友。”

    “你与他一定很谈得来。”陆小凤笑道。

    此时此刻,想到这里陆小凤只觉得自己有先见之明。看吧,果然很谈得来。

    第6章

    埋在地下的酒坛挖出来时,向来不会是干干净净的。何欢瞥见花满楼手上和衣摆上沾着的一些泥土,有些不好意思,“不该让你帮忙的,太容易将身上弄脏了。”

    “哪有这么容易弄脏。”花满楼笑,“只消用水冲一冲便能干净了。”

    ……

    何欢打了水来,两人净手,他想起花满楼说的,之前从家里离开尝试一个人生活,就问道,“七哥,你的衣服也是自己洗吗?”

    花满楼一愣。

    何欢看着他难得有些迷茫的样子,又问“是家里的仆从?”

    花满楼反应过来,点了点头,“让你见笑了,现在想来,虽然我说要自食其力,有些事情还是依靠家里的安排。”

    何欢拿来手绢递给他,闻言反而觉得自己问的问题奇怪,认真道,“请人洗衣服,和去酒楼吃饭、去绸缎庄买成衣不都是一样?让擅长做这些事的人做这些事,让不擅长的人给予报酬,没有非得什么都会才能一个人生活的道理。”言罢,何欢又有些惭愧,“我这话问的不对,唉,七哥把这罩衫脱下来,我来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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