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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再见该隐 第1节(2/4)

作品:《[圣经]再见该隐

且光速把我抱到火光都照不到的角落去了。

    小女孩施舍地看了我一眼,慢条斯理地抖开餐布盖在自己的腿上,嘴角弯起一个完美的弧度。虽然她什么也没有说,但是我仍然感觉自己受到了一万点的暴击。

    小女孩吃完就消失不见了,我以为下次见面就是吃晚餐的时候,可是直到夜幕降临,火塘的明火渐渐熄灭,小女孩依然没有过来吃晚饭。男人和女人表现如常,并没有过多的担心或者不安,仿佛这只是一件寻常事。

    我以前认识的女孩子也常常做类似的事情——为了保持身材而不吃晚餐,我实在无法想象小女孩这种骄傲得不要不要的人,也会干出这样的事来。我在心里暗搓搓地嘲笑了她一阵以后,突然就有些担心起来。

    我今天在附近并没有看到什么可以住人的地方,当然我说的不是我现在睡的这种山洞,而是类似于房子的东西。这么晚了,她住在哪里呢?如果她也是住在山洞里,她有人陪吗,面对孤寂空虚的黑暗,她会不会害怕?

    这也许就是颜值的威力了。对于这样一个今天用自己的全身上下嘲讽过我的人,我到现在竟然生出点念念不忘的味道,一定是因为她长得很可爱的缘故,一定是这样。

    我在温暖的毛皮上翻了一个身,突然发现洞口多了一个人影。映着洞外微弱的星光,这个人影看上去有些寂寥。她轻轻地走了进来,没有发出一点声音。整个山洞现在只有一个铺盖,男人女人还有我都睡在上面。可能因为我不是捡来的,我被分配到一个最靠近火塘的位置。这里是夜晚山洞里最温暖的地方。

    小女孩在我旁边站了一会儿,也许在研判她到底应不应该和我这种凡愚或者奴仆躺在一起。最后,她躺了下来。她的身上散发一种冷冽的气息,那是空气夹杂着水汽的味道。我小小的打了一个哆嗦,想要翻身给她腾出更多的位置。但是我新换上的宽大的白布袍子叫她躺下来压住了。我只好一动不动地躺在原地,最后,睡着了。

    我睡得早,醒得自然也早,然后就发现小女孩靠睡在我肩上。柔软的金色长发,长而卷曲的睫毛,她那双美丽到有些锋利的眼睛被盖住了,整个人显得柔软且无害。我再一次受到十万点暴击,觉得如果自己要是有这么一个可爱得女儿就好了。

    但是还没等我把这个念头稍稍在脑海里展开一下,小女孩就醒了。她的目光起先有些迷糊,但是不过片刻,就渐渐清明犀利起来,她有些厌恶地看了我一眼,几乎是立刻起身从床上站了起来。

    一旁的女人见他醒了,连忙端来了清水还有崭新的白布袍子。小女孩当着我的面把衣服脱了下来,我本来想避一避,但是她动作太快,我早起反应也有些迟钝。于是该看不该看的我都看了正着。

    这里我需要说明一下,这个白布袍子下面是没有内裤的,于是我还没来得及感慨小女孩的皮肤真是好的时候就一眼看到了“她”的小jj。

    这次我的血条没有显示伤害,它直接被清空了。

    这大概算是我和该隐相识的伊始吧,彼时我还不知道他就是我的哥哥。我想那个时候我大概就有了真心实意地爱护他的念头了,当然了,是像一个死妹控一样。至于故事的最终变成兄控这种事,大概只能说是上帝的安排吧。

    作者有话要说:  求求求收藏,评论~~~~

    ☆、一个熟练的好童工

    我估摸着我现在也就七八岁,这里不像是有学可以上的样子。吃过早饭,我觉得我应该奔向田野去做一个风一样的男孩子,但是没想到,女人给我整了整衣领以后,递给了我一只小皮鞭。

    她揽着我,和我交代了一番,说的什么我是听不懂的。但是看着这情形和我妈在我出门时拧着我的耳朵交代的那些话是差不离的,我也就做出聆听状,不时嗯嗯啊啊也就过去了。

    女人最后果然不放心,将我带到坡下的一处草地上。这里周围扎着简陋的篱笆,里面有一群羊,大概有十几只。女人推了推我,示意我把羊放出来。我扬了扬手上的小皮鞭,简直不敢相信我竟然又要去放羊。

    我之前几百几千的羊也放过了,我是不怵这十几只羊的,只是我对这里周围的地方也不熟,去哪里放是一个问题。不过旁边有女人看着,我也不敢露怯,就装模作样把羊赶了出来,女人看我动作熟练,就笑着回去了。剩我和那些羊面面相觑,好在羊群都是有领头羊的,又有惯来吃草饮水的地方,我索性就跟在它们后面慢慢往前走。

    这里都是平原地带,一片天苍苍野茫茫的风貌。漂亮是漂亮的,但是没有什么人烟。我猜周围可能只有男人女人这么一家在这里放羊。这叫我的心情有些惆怅。我原打算趁着放羊的机会找人教我说说话的。

    这里的人并不讲英语汉语,说的话我自然是半点不懂。但是从发音方式来看,应该和英语一样同属日耳曼语系。我好歹是英语过过四级的人,到时候学起来应该不会太难。我也不指望能说得有多好,能把日常简单对话糊弄过去就成。现在男人和女人都没起疑心,大概是看在我受了活埋惊吓的份上。日子久了,恐怕就难说了。

    我其实也不介意和男人女人讲一下我的身世,但是我不确定这里这种状况会不会要拖出去烧死,我才这么小一点,还不想冒着生命危险去说实话。。。。。

    羊群一路走过不少草地都没停留,我有点纳闷,在我看来,那些草地都是极好的。这些羊见的世面真多,我都有些好奇了,什么样的草地才值得这些羊大爷停下尊蹄吃上一吃。

    这样又走上一阵,我听到一阵水声。又行了一阵,视野之中,果然有一条河流从远处蜿蜒而下,不太大,但是水声潺潺,水波清亮,看上去就是一条水很好喝的小河。没想到这群羊大爷还很有品味嘛。

    我正打算和它们一起奔向小河的上游,因为从地势上来看,这里应该是河流的下游了,水质肯定不如上游。但是羊大爷们不知道嫌弃我还是怎么着,一股脑沿着河流往下奔去了。我忙不迭跟在后面,觉得它们的心思比女人的还要难懂。

    不过河流下游因为有河水带来的泥沙,土地向来是肥沃的,也许羊大爷是瞧着那里的草长得好?

    我跟了过去,发现那里根本不是草地,而是一片麦地。里面用同样蹩脚的技术种着不少麦子,但是因为土地肥沃的缘故,都长得颗粒饱满。这些麦穗在阳光的照射下看上去金光闪闪,发出一阵阵诱人的麦香。这些羊大爷跟鬼子进村似的,正呼呼地吃个不停。看它们这样驾轻就熟的样子,真的不像是第一次来这里“作奸犯科”了。

    我连忙拿上小皮鞭,驱赶它们离开这片麦地。虽然吃粮食对羊来说确实挺好的,但是这粮食可不是自家地里产的,没道理让你这样糟践。

    那羊大概没挨过打,一时间叫我的小皮鞭挥得有些懵圈了,嘴里叼着新鲜咬下来的麦穗,呆呆地站在原地挨打,既不知道抓紧时间吃一吃,也不知道避上一避。

    我都要被这些蠢羊气笑了。我上前扯着头羊的角,把它往外拉,这羊终于反应过来,开始跟我较劲。

    然后我突然发现我已经不是一个一米八的汉子了,于是我们还没较量过两回合,我就被这蠢羊顶倒在地上。我心中悲愤,仰天大叫一声,一个鲤鱼打挺,想要起身和这蠢羊再战三百回合。但是腰力不够,弹了两下又躺在地上,我只好悻悻地拍了拍屁股,自己爬了起来。

    正低头,突然听到旁边传来一声嗤笑。不是别人,正是在我家,混饭吃的,贵族小男孩。

    “youcanyouup,nocannobb.”看着他那张嘲讽技能点满的脸,我觉得我身为男子汉的尊严受到了严重的鄙视。鉴于我没有他那种浑然天成的嘲讽脸,我决定用言语来达到反击的效果。虽然他听不懂,但是骂人的最高境界不就是骂了人还让人不知道你在骂他么?

    正当我忍不住想为自己的机智点个赞的时候,小男孩冲我冷笑了一声,冲了上去。我觉得狼遇上羊估计也就是这个速度了。

    他抱住了头羊的头,我还没明白发生了什么,我的头羊发出一声悲惨的嘶鸣,就倒在了血泊之中。余下的羊大概是吓到了,开始四散奔逃开去。

    喷射的动脉血在小男孩白皙的脸上和一尘不染的袍子上绽开,就像一朵妖娆的红花。小男孩伸出舌头扫了扫,唇上晕出一点嫣然之色,血的味道和热度似乎叫他觉得愉快,他扯着嘴角笑了笑,冰冷的蓝眸里涌动着一种莫名的疯狂之色。

    “好厉害!”我忍不住冲小男孩生出大拇指,我像他这样大的时候杀羊可没这么利落。这是力量和技巧的完美结合,我记得我十几岁杀羊的时候还常常一刀都杀不死,那羊受了痛,挣扎开去,我还得提着刀在后面追,一路跑一路都是血,因着这个我不知道被我老子骂了多少回。

    小男孩盯着我,表情又戒备又疑惑。

    我忍不住笑了笑,从头羊脖子上拔出那把刀,在草皮上擦干血迹,插回小男孩手上握着的刀鞘中。

    然后在小男孩惊愕的目光中,箍住了小男孩的脖子,捶了捶他还很瘦小的胸膛,哈哈大笑起来。从今天起,我决定认下这个小男孩当我的兄弟啦!

    (渣鱼:还不知道人家愿不愿意呢?

    根富:哈哈哈,这不重要啦~~~

    该隐:……)

    作者有话要说:  渣鱼:根富啊,你不觉得小该杀羊有点残忍吗?

    根富:哈哈哈,吃羊肉都得杀羊呀,我家的羊养着都是要杀或者要卖的呀,一刀给个痛快不好吗

    渣鱼:……

    ☆、我竟然活着见到了上帝

    故事的结局是小男孩和我一笑泯恩仇,从此成为了最好的朋友。

    才怪。

    作为一个没有被主角光环加身的人类,我即便穿越了,也没有得到杰克苏大神的眷顾。现实版是小男孩给了我一个过肩摔,留下我一个人孤单地在河边龇着牙放羊——屁股好疼好疼的,ps:还被勒令不准糟蹋粮食。

    没错,河岸边(我很怀疑还包括我最早见到的)那些乱七八糟的麦子就是他种的,怪不得他摔我摔得那样重。说起来,这个世界用童工还真是好丧心病狂啊,连小男孩这种一看就应该是雇佣童工而不是被雇佣的家伙都不放过。

    我真是是好满意啊,哈哈哈哈哈哈。我忍不住叽叽咕咕笑了一阵,突然,眼角有个白影出现,我连忙正襟危坐,一脸严肃地看着眼前奔流的河水。缓缓吟哦道:“逝者如斯夫——”

    既然我的美貌无法打动小男孩,我决定用我的才华来征服他。我这样穿着白袍吟诵孔老夫子的名句一定充满了哲人的风采,小男孩一定会被我表现出来的睿智所折服吧。

    “亚伯。”我还没念完,身后,或者确切地说我脑子里突然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这次我没有迟疑,因为我确定这就是我现在的名字。

    我转过身,双腿不受控制地跪在了地上。在我完全五体投地之前,我看到了一个手拿金色权杖的男人。他的容貌已经不能用美丽来形容,寻常的一瞥恐怕根本无法看清他的全貌。他的身体很山川一样伟岸,他的眼神像天空一样庄严,他就像一颗行走在人间的太阳,充满了难以直视的光辉和力量。

    形容了这么多,我得再报告一个我的发现,这个好像天神一样的男人长得和那个贵族小男孩真的是蛮像的。这种相似程度足以让我怀疑这个男人就是小男孩他爹,当然如果有人硬要说是舅舅我也是不能反驳的,毕竟现在也不能去做dna鉴定。

    总之肯定是有亲缘关系就是了。

    “亚伯,不可含怒到日落。不轻易发怒的人,大有智慧。”男人如是说。

    他的发音和男人女人相似,但是奇怪的是,他说的每一个字我都听懂了,仿佛他说出来的字在我脑子都自带翻译功能。

    但是我很怀疑这个翻译机器乱码了,因为这些字连在一起我还是不懂是什么意思。

    “您说得很有道理,不过我不太明白您说的是啥呀。”不懂就要问,这是老师从小教我们的道理。

    男人沉默了半晌,就在我以为他不准备回答我的时候:“该隐是你的兄长,你只需记住你需敬畏他,爱重他,像爱重神一样,如此,你必蒙神的恩赐。”

    这种圣经体一样的答话让我忍不住虎躯一震,还有该隐亚伯这两个人,我虽然不信基督教,但是这两个名字我还是熟的。

    承蒙主看得起我,以前我在大学僻静无人的小道上行走的时候,常常会突然有人靠近我,像上前卖苹果手机的新疆兄弟一样掏出一本小小的圣经,神秘兮兮地问我:“同学,要不要——”

    这个样子总有一种我被万能的主选中,要去面见上帝的赶脚。开始的时候我常常被吓得魂飞魄散,然后果断屁滚尿流。次数多了,我也忍不住怀疑自己,难道我长了一张迷途小羔羊的脸?于是,某个圣诞,我跑去了教堂,希望聆听一下主的福音。当然了,顺便也领一点沾了主神光辉的小礼物。

    这个可不是随随便便可以领的,你得跟着教堂里的信友一起阅读圣经。我就是在这个时候翻过圣经的。作为□□纪里开篇的故事,我对该隐亚伯两个人可谓印象深刻。

    说起来亚伯还是养羊的同行,该隐是他的哥哥,是个种地的。有一日,该隐拿地里的出产为供物献给耶和华。这当然没啥,但是亚伯和我一样,是个养羊的好手。亚伯也将他羊群中头生的和羊的脂油也献了上去,就把该隐一下子比了下去。上帝只看中了亚伯和他的供奉,然后就看不中该隐和他的供物。该隐就生气了,回来打亚伯,把他杀了。

    这就是一个有才华的人无辜横死的故事。我还很是同情了亚伯一阵子,但是这不意味着我想当亚伯这个倒霉鬼啊。

    妈蛋,这是什么鬼穿越啊,穿越到架空原始社会我都认了,但是穿到□□初,这一定是在搞笑吧?我没演两集,就会去领便当啊,就算蒙神的恩赐,没有命,那也是一丢丢用也没有啊。

    我感觉我周身都泛起怨念的黑气,主也没说劝劝我,就平空消失不见了。真是不负责任的老爹!

    诶,不对,该隐和我一样,是亚当的儿子啊。我感觉我好像又无意中发现了一个惊天大秘密。

    亚当是黑眼睛,夏娃是个蓝眼睛啊,控制黑色是显性基因,蓝色是隐性基因,如果亚当一对全是显性的,那么他们的儿子就只会像我一样是黑色的眼睛。如果亚当一对基因是一隐一显,那么出现的也只会是黑眼睛和蓝眼睛,无论如何,是不会有绿眼睛的该隐的。如果是基因突变的话,从概率上来说也太巧了一些。该隐又和上帝长得这么像,如果我刚刚没看错,上帝也是个绿眼睛吧。

    怪不得该隐虽然是亚当的儿子,但是他对该隐仍然毕恭毕敬。虽然自己爱重的人给自己戴了绿帽子,但是毕竟是这个人创造了自己,给了自己生命。所以,亚当还是一心侍奉耶和华和他的儿子,没准当年也是因为发现自己老婆和上帝的jq才被赶出伊甸园的吧,我可怜的亚当老爹。

    我的思绪正如同脱肛的野马一样肆意奔腾的时候,我的背上传来两下不轻不重的触感,像是有人在戳我。

    发现是小版的上帝,也就是该隐,我吓得差点没掉河里去。我想,任何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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