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1/2)
作品:《[超蝙]斯莫维尔的黎明(哨向_abo)》
尔弗雷德要回英国去处理一些私人事务,请了一周的假,而克拉克又得去上班,家里就只剩下布鲁斯一个人。考虑到他的生活自理能力,克拉克便提出送他去堪萨斯。
“得了吧,克拉克,别这么自以为是!我是三十三岁,不是三岁!”
“您的生活习惯实在太糟糕了,韦恩少爷,我赞同肯特少爷的看法,由肯特夫人负责照顾您几天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阿尔弗雷德帮腔道,“假如您两个月前没有把锅烧坏的话,我想您现在的拒绝会更有说服力一些。”
“……”布鲁斯被怼了一下,有些心虚地回避了老管家的目光,嘴硬道,“那是个意外。”
“噢,那这些年来,厨房发生意外的次数着实多了一点,我想我是不是应该投几份厨房专属的财产保险?”
“够了,阿尔弗雷德。”
克拉克在一旁接话说:“那保险公司会破产的。”
布鲁斯忍无可忍地骂道:“你也够了,该死的外星救援犬!”
克拉克无所谓地耸耸肩。
其实布鲁斯不想去斯莫维尔最主要的原因是,他不想麻烦玛莎。
虽然他知道玛莎从一开始就拿他当第二个儿子看,是发自内心地喜欢他。但他并不觉得对方对他的照顾是理所当然的。毕竟那是克拉克的养母,他不好意思让一位长辈来照顾他的饮食起居。
“玛莎很久没有见过你了,她很想你。”克拉克说,“上周还问我,我们什么时候有时间回去一起吃个饭。”
“好吧。”布鲁斯勉强答应了下来。
不过说是布鲁斯一个人过去住,但克拉克下班后还是会换上超人制服飞回堪萨斯,周末自然也是一起过的,就像是他也休假了一样。
能跟孩子们待在一起,玛莎自然是很高兴的。
按常理说,以布鲁斯的体脂率,直到孩子出生前他都不会太显怀。但由于这次是两个宝宝,到了孕中期,他的肚子还是不可避免地慢慢变大了。好在没有太夸张,穿上了宽松的家居服后,几乎看不出来。
布鲁斯躺在床上,下意识扶着肚子慢慢地翻了个身,看到床头柜上的闹钟正指向上午十点,而旁边放了一杯牛奶和一副黑框眼镜。
玛莎清早就出门了,克拉克应该在楼下打扫卫生——昨天晚上临睡之前布鲁斯似乎听到他说今天要帮玛莎做一次大扫除。
布鲁斯打了个哈欠,从床上坐起来伸了个懒腰,起身拿起牛奶走到窗边。
刺眼的阳光驱散了他不少睡意,他揉了揉眼睛,看到克拉克的黑龙又变小了,缩成肉乎乎的一团,正在玉米地旁边滚来滚去。
它真的非常喜欢玉米。布鲁斯很早之前就发现了这一点。
这应该与克拉克本人有关。他猜测着,因为克拉克从小就很喜欢他们家的玉米地。所以小黑龙便以为那是世界上最好的东西。以至于它第一次见到鹰隼的时候,才会献宝一样的把那根玉米送给它。
就像现在它邀请菲尼克斯在玉米地里陪它玩一样。
只不过菲尼克斯跟鹰隼的反应相差无几,都不怎么搭理它。但小黑龙并不在意这些,它只要看见菲尼克斯就会高兴得小翅膀直抖。
布鲁斯拿出手机看了看未读信息,上面有瞭望塔系统自动生成的日志,也有针对正义联盟行动相关的重要报道。
他输入关键字,刷了刷最近的舆论动向,忽然首页推送跳出来一条关于他自己的——是上周他和克拉克一起上街时被拍到的照片。
这些娱乐新闻似乎对他的感情生活特别感兴趣,这十多年来,他和克拉克的故事已经被编造出了好几十个版本。不过每一版他的人设都脱离不开一个标签,那就是「漂亮蠢货」。
所有人都认为他是个不折不扣的恋爱脑。
不然韦恩集团的继承人为什么会看上一个平平无奇的乡下男孩呢?虽然这个Alpha的外形条件确实很突出。但他们二人社会地位的悬殊实在太大了。
从布鲁斯宣布自己有了Alpha开始,就一直有人在猜测他什么时候会分手。然而他和克拉克之间的感情似乎牢固得不可思议,他们不仅没有分手,居然还飞快地结婚了。
只是一直都没有孩子。
以至于他们结婚的第七年第八年,甚至出现了「克拉克是为了韦恩的家产才选择与他结婚」的言论。准确地说,这是一直都有的。不过随着他们结婚的年头越来越长,这种论调便越来越甚嚣尘上了。因为韦恩家没有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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