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1/2)

作品:《重金求狗



    带刀一直很讨厌皇宫,光是坐在这里都叫他心神不宁,哪怕屋子里还熏着安神的香。

    沈无疾眼皮一抬,从身上摸出瓶小葫芦来,打开塞子就倒出两颗黑褐色的药丸,“张嘴,啊。”

    带刀看他一眼,见他是对自己说的,问道:“什么东西?”

    “自然是好东西,安神静心的。快点,来,张嘴。”

    带刀一下子把头扭了过去。

    沈无疾见他不识好人心,自己把那两颗药丸丢嘴里了。然后对着见雪说,“小子,过来,让我摸两把。”

    见雪根本不搭理沈无疾,用舌头打理自己的毛发。

    沈无疾凑过去想去摸两把,见雪立马作攻击状,低吼着警告他别靠近。

    “呦,还挺凶。”

    沈无疾嘴上是不服气的,脚下是往后退的。

    带刀根本不关心他们两个,他现在满脑子都是贺兰慈。还以为贺兰慈要去很久,结果不到二个时辰,带刀就看见贺兰慈穿着一身华服匆匆赶来,拿着一道圣旨,上前就抱住带刀,冷冷的香气钻进了带刀的鼻子里。

    这套衣服是江临舟给他准备的,毕竟面圣是个重要的场合,总不能让他穿着破布烂衫去。因此衣服上是江临舟常用的冷香,所以带刀闻着才不熟悉。

    贺兰慈把脸埋进带刀的()()里,说道:“我们回家了。”

    “回姑苏吗……”

    “嗯,回姑苏。”

    贺兰慈随着江临舟进了大殿,龙椅上的皇帝还是个小孩,穿着隆重的龙袍真的是十分滑稽。

    他用手拍了拍旁边的胖太监,那人立马把圣旨递到了江临舟手里。

    接了旨的江临舟站在大殿里宣读着。

    “贺家长子贺兰慈,谦虚有礼,温文尔雅, 能文能武,逸群之才。着即册封姑苏王,赐金万两,奴仆千人,钦此!”

    嘉懿二年,距离叛乱被平息已经一年了,老皇帝被杀,其幼子即位,姑苏王下落不明,其长子世袭他的王位。

    华服固然美丽,可实在繁重,贺兰慈忍着眼里的眼泪,双手接过江临舟手上的圣旨。

    “臣……接旨。”

    离开大殿的时候又需要迈下许多的台阶,站在这大殿上可以窥见京城颜色,贺兰慈驻足良久,鬓边的发丝被风扰乱。

    旧山河,新王孙。

    贺兰慈转过头对着江临舟说:“我要回姑苏去了。”

    江临舟点点头,“去吧,我已经备好马车了。”

    贺兰慈惊讶道:“你不跟我走?”

    江临舟摇摇头,“我的账还没找人讨回来……”接着话锋一转,“你父王我已经差人去找了。”

    贺兰慈看了一眼天色,湛蓝的天空是如此开阔,闲云慢悠悠地游,他低声说道“父王他要是不愿意回来就算了。”

    若非真的有苦衷,谁会愿意放弃荣华富贵从此不见踪迹。

    还没来得及歇息,贺兰慈和带刀又坐上了回姑苏的马车。半路见雪睡得像一头死猪,还打着呼噜,显然是很累了,带刀见贺兰慈一手支着下巴一手掀着车帘子,看着窗外的景色匆匆赶来。

    带刀解下身上的披风递到贺兰慈手边,“主子,累了就睡会吧。”

    贺兰慈把头缓缓转过来,直勾勾盯着带刀,却什么话也不说。

    带刀不明所以,开口道:“主子?”

    贺兰慈一把抓住他的手,“不要叫带刀了。”

    “叫长留,跟我姓。”

    长留长留,长长久久留在我的身边,生同衾,死同穴。

    “就叫贺长留。”

    贺兰慈抓他的那只手是左手,小拇指上的义指紧紧扣进带刀的肉里。像是除非斩断他的手,否则这辈子都不可能松开一样。

    带刀鼻子一酸,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他终于不用顶着别人的名字生活。十四是他的代号,不是他的名字,带刀是上一个暗卫的名字,不是独属于他的,只有长留,是独独属于他的。

    而且有名有姓,他是属于贺兰慈的,属于姑苏贺家的。

    像是一只流浪了许久的狗,被人抱回家戴上了铃铛,从此不愁吃不愁穿,再也不用睡在别人屋檐下还总是被人驱赶。

    贺兰慈看着带刀眼圈泛红,果不其然眼泪就开始落下了。他一向最受不了带刀哭了,立马替带刀抹去眼泪,故意凶他,“别哭了,丑死了。”

    结果贺兰慈话音刚落,带刀抽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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