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2/2)

作品:《联姻对象有两副嘴脸

惹的大魔王。

    许临风暗自咋舌,他前脚去找钟知礼抢人,后脚就能被他爹吊起来打到皮开肉绽,草席一卷,扔到钟家大门前求和。

    在豪门圈子里,钟知礼是个活生生的异类,钟家两兄弟对比起来,钟遇宵堪称和蔼可亲。

    “你为什么突然要回国?”

    钟遇宵比他出国还早,在国外待了六七年,写作读书深造,读作肆意玩闹。

    长得帅,身材好,不看家世,也有数不清的人想往他床上爬,钟遇宵来者不拒,是圈子里的天菜,总结——他是一个玩得很开的gay。

    “玩够了?”

    “家里让回去,说我老大不小了,该结婚了。”

    许临风呆住:“啊?结婚?”

    这个词离钟遇宵太远了,游戏人间的风流浪子要踏入婚姻的坟墓,这比告诉他太阳打西边出来更难以置信。

    “你才27,就被催婚了?”

    想到和钟知礼的通话内容,钟遇宵也觉得荒唐:“我的未婚夫恨嫁,家里让我回去娶他。”

    关于钟遇宵的未婚夫,是有这么个传闻,具体的许临风不清楚,只知道那是在十几年前的私人酒会上,刚几岁的钟遇宵被郗家订下了娃娃亲。

    酒会上的戏言罢了,谁也没当真。

    就连当事人也早就抛之脑后了。

    挂了电话后,钟遇宵就开始回想,在记忆里翻找了几个小时才想到零星的片段,画面里有一道模糊的小身影。

    他连对方的模样都想不起来,只记得是个傻不愣登的小瘸子,脾气很爆,腿伤了还能拎着拐杖打人。

    “啊哈,挺有趣的。”钟遇宵随手撂下眼镜,侧了侧脸,发出认真的疑问,“你说我这张脸能叫人惦记十几年吗?”

    “……”

    许临风对他关注的重点表示疑惑,抬了抬下巴,一旁虎视眈眈的男生立马凑上前,跪在钟遇宵面前:“喏,你自己问问他们不就得了。”

    钟遇宵低头,对上一双火热的眸子,眼里的痴迷黏稠,和男生搭在他腿上的手一样火热。

    “Night,你还记得我吗?”

    钟遇宵诚实地摇摇头,他有轻微的脸盲,但从男生熟稔的语气来看,他们大概上过床。

    “渣男啊!”许临风夸张地感慨,上了床转头就把人家忘了,这种花心薄情的渣男竟然还有那么多人惦记,他啧了声,语气酸溜溜的,“长得帅真好。”

    眼前的男生看起来比较顺眼,乖巧温顺,是他喜欢的那一挂,钟遇宵没踢开,任由男生跪在他腿间。

    欢场的灯光总是耀眼夺目,酒液催生出原始的肉·欲与荷尔蒙,腥膻的气息被掩埋在杂乱的香氛下,活似醉生梦死的极乐世界。

    过去的七年,钟遇宵的大多夜晚都浸泡在这样的世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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