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节(1/2)
作品:《穿书:假装舔狗却被男主读心了(救命!假装舔狗却被男主读心了)》
白眼。
心道。
抖*
“小笙笙!什么时候来的呀。”白黎瞥见林笙,立即踹开白铮洵朝他走来。
林笙无视再度贴过去的白铮洵,笑了笑:“刚到,正想跟你约饭呢,看来不是很巧。”
“怎么不巧,走呗,我正好饿了。”
说完,白黎偏头冷睨一眼:“回去。”
白铮洵面色不大好,但介于对方是林笙就没发作,沉声道了声‘好’。
等他走远,林笙眼神八卦:“你俩.......不会是旧情复燃了吧。”
“复燃?”
白黎望着白铮洵离去的方向,眸光微不可察闪了下,语气自嘲:“中间隔着条人命,怎么复燃。”
林笙表情一怔,心脏漏了一拍:“白、白铮瑜,没了?”
不可能吧。
要真没了,白铮洵不得杀人。
还能那么老实挨揍。
白黎哼笑:“他?他可没那么容易没,只要我活着,白铮瑜怎么可能甘心没,是.......”
“白铮洵的母亲。”
当年白黎父亲和白铮洵的母亲同为军事研究所的成员,主要研究某种不可言说的武器。
两人都是研究所的中流砥柱。
但白黎父亲为人刚愎自用,不顾他人劝阻非要研究一项明令禁止的实验。
结果导致实验室爆炸,从而毒气泄露。
当场死了数十个研究员,包括白父。
还有无数研究员毒气入体,器官衰竭。
身怀六甲的白母正是后者一员,她最后拼尽全力生下被毒气浸染的白铮瑜便也撒手人寰。
后来,白黎的母亲受不了谴责带着同样刚出生的白黎喝药自尽,结果被去家中调查取证的白铮洵父亲发现。
他虽然恨,但一个婴儿他哪能做到漠视不管。
再后来,白黎活了。
可因此次事故逝世的研究员家属,还有军中战友,对于白黎的存在就像扎进骨头里的一根刺。
实在友好不起来。
就是放到福利院可能也会遭受磨难。
故而,白家收养了他,给了他一线生机。
但此时已经十岁的白铮洵对害死母亲、害得小弟多次抢救的罪魁祸首,除了恨还是恨。
竟然多次偷偷想要杀了白黎报仇。
白将军见此,只好找了个理由,说白黎是白铮瑜活下去的药源。
白铮洵信了。
从此对他弟弟的药源不假于人的精养着。
即使后来长大,知道那只是句戏言,不是每个人的心脏都能随便匹配得上,可他依旧骗自己那就是真的。
因为,心思变了。
只有这样,他才能装作别有目的的继续对白黎好。
林笙听完,一时不知该说什么,他看着面色淡淡的白黎迟疑问:“那你和白铮洵.......”
白黎垂眸看向脚腕,那里有个被某个疯子强行刻上的名字。
他低笑:“不知道呀,反正跑不掉了。”
他也...不想跑。
从少年就开始期许,哪会轻易落下帷幕。
他对白铮洵的偏执,较他而言,只多不少。
不管是跑到A市,还是作死挑衅。
他就是要让白铮洵死也不想离开他。
成为他脚下最忠诚的狗。
林笙望着隐隐散发黑气的白黎,喉间滚了滚。
他好像明白点什么了。
“那行吧,您开心就好。”
没想到,他家黎姐看着娇娇媚媚,却是个美艳疯批。
.......
A市的事情处理完,没什么事的陆家老两口继续环游世界,陆景晨进了A大念书,顺带在陆氏当牛做马。
而林笙便带着毕业证和陆景熠一起去了海城上班,他主要是想陪宋泽忠,在他跟前尽尽孝。
白黎见林笙走了,也跟着加快修学分回海城,白铮洵乐意之至,为了迎接白黎回家,直接破了白家子弟不外住的规矩,扛着大包小包连夜布置新家。
任白铮瑜如何跳脚也没用。
而不用再上学的陈升,辞了职,在A市开了个安保公司,有陆景熠护航,一路畅通,没多久就做到了龙头位置。
他知道白黎走的那天,特意收拾了下去送了送,但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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