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1/2)
作品:《我在江湖贩剑》
我在江湖贩剑
作者:烟叶
简介:
我,一位籍籍无名的铸剑师,年方二十有八,至今未婚娶。
倒不是我不想,只是隔壁家的赵姐钱姐孙姐都看不上我。
我不李姐!
一问才知,竟是我这一身傲人的黑皮惹得祸。
咱就是说,咱就是吃这口饭的,皮黑也不能怪我啊。
生辰那天,我去对面面条铺吃了碗长寿面,边吃边祈祷:上苍,能不能赐我个良人?
后来良人来了。
只是有点残暴,无时无刻不想扒我的皮。
良人:“皮不错,借我用用。”
我:……
去你大爷的良人!
病秧子冷皮攻晏淮X粗神经黑皮受季之鸣
注:
1.全文大部分第一视角,偶尔第三视角,架空。
2.以白为美的世界,攻审美与众不同,偏爱黑皮(重点!)
第1章 有老婆的苦在哪
1
我叫季之鸣。
祖传三代铸剑师。
据说大将军鄞师手中那把能削铁如泥的剑便是我爷爷那辈亲自铸的。
横川之战,鄞师手持我家铸造的长剑冲进千军万马之中杀敌无数,尸横遍野,自此一战成名。
同时,也一剑成名。
鄞师手中那把剑最后被世人称颂为“将军剑”。
直到换了朝代,将军剑一并被埋入历史的尘埃中,消失匿迹。
能记得的,怕也只有季家的祖孙后代。
到了我这一代,铸剑师就不再那么吃香了,身份地位下滑严重,硬要说为什么还在做这一行。
一来祖传手艺,虽不能大富大贵,但也饿不死人。
二来,爹娘去的早,我也没读过什么圣贤书,大字不识几个,只能靠卖力气生存。
所以从小到大,非要有个爱好,那我只能是贩剑了。
原因无他,可以赚钱,
换句话说,爱好——钱。
如果有一天哪种职业能比贩剑来得钱快,二话不说我就改行。
职业操守在我这里行不通。
2
“你确定?”旁边哐哐剁着猪肉的大哥听我这么说,一脸不信邪。
“确定啊。”我抹了把额头的汗。
这大热天的,我还得天天跟炭火打交道,眼皮被烫得都快睁不开了。
这活谁爱干就干吧,反正我是腻了。
自记事起,我就在这上千度高温的火炉旁看我爷爷铸剑,后来又看我爹铸剑。
想我今年二十有八,跟铸剑这段孽缘竟也有二十来年了。
人都说夫妻俩日子过久了还有朝三慕四的时候呢,我够钟情了,偶尔换换也不赖吧。
3
我真改行了。
从街头贩剑小师傅荣升为大堂艺术表演家。
好了,以后逢人小爷我也可以自称是给大老爷们表演过节目的大艺术家了。
4
太守老爷子一清早托人喊我去临时救场,好似上头派了大官来考察,让我去给众官差老爷表演铸剑。
说实话,我觉得他们脑子可能有那个大病。
铸剑有什么好看的?除了铁还是铁,又不能吃,也没什么值得欣赏的地方。
不过看在他们把东西备齐全的份上,我就免费出出力吧,也算为丽州的虚假繁荣贡献一份力量。
5
我人是去了,心却飞了。
我倒是想好好铸剑啊,可是我馋。
想我在大堂下面吭哧吭哧地锤铁,青天大老爷们倒好,坐在远处大鱼大肉,又是葡萄又是美酒。
香气就这么飘我鼻子里,肚子没出息地叫了声。
好在锤铁声大,被掩埋了,除了我自己谁都不知晓,也不算丢人。
6
这趟艺术表演赚了一锭银子。
临走时,管家将我叫住,跟打发什么似的递了我一个银疙瘩。
那趾高气昂的态度可不是之前火急火燎求人的模样。
7
嘁,也不过是狗仗人势的东西。
小爷我懒得计较。
当天银疙瘩便进了酒楼,请了卖猪肉的大哥一同小奢了一把。
8
第1节(1/2),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