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腹黑遇上鬼畜 第19节(1/2)
作品:《当腹黑遇上鬼畜》
“少来。”
话都到这份上了,我也不欠那一口。伏过身去冲着小姑娘脸颊上吧唧就是一口,小姑娘很配合地连带着眼角都润了一圈。
“你干嘛!不是来找爷爷的嘛!告诉你,爷爷不在家,来了也是白来。”
我也不搭腔,摸着自个嘴唇做了一番回味状。
“哪个肥着胆子说我是来找你爷爷的?”
雀翎儿登时又羞了眉眼。
“不见爷爷还来这庄子做什么!”
我乐了,摸着下巴笑得异常无辜又纯良。
“要不要跟我出去兜兜风?”
☆、章回 十四
十年前,当花娘第一次教我易容时,她说,易容,很简单,只要你有了剜了那人皮肉的心,想要变成他,易如反掌。
那话,其实很简单。说白了,不过是把所谓易容的根底交代得一清二楚。想要披上别人的面皮过别样的生活,简单,只要你有那张别人的面皮。
还是不明白?
白痴,我告诉你。如果想要易容,很简单,有一张可以在上面作画的人皮,那么万事俱备。
当然,前提是,那张人皮最好要妙龄少女未经岁月琢磨的纯天然皮肤。
现在知道为什么花娘当初只留下了几张面具并且用完后再没存货了吧?
不,该说,现在知道为什么我要带着一妙龄少女出来兜风了吧?
我要她。
恩,要她脸上那层皮。
小雀翎儿却是高兴地很。虽说从被我拉上车开始就勉为其难地嘟着嘴,可瞧着窗外时那点兴奋劲却没少了分毫。等到瞧够了风景再转了脸瞧我时,脸上那点兴奋之外的红晕也跟着跃跃欲出。
“哥哥,我们去哪里玩?”
这种好天气,自然适合到荒无人烟并且风景一片独好的地方,你方便我方便,大家都方便。
“上山怎么样?”
小雀翎嘟嘴佯怒,眼里的笑可一点没见少。
“哥哥你好俗套。”
“呵,那咱们雀翎儿来说,去哪里约会才算不俗?”
我乐,一手探过去捏人儿小巧下巴。
“更何况,论起来小雀翎儿可得喊我这老骨头一声叔公来着。跟一个老头子约会,还能怎么个新奇法?”
小雀翎一把打掉我的手,慌乱着扭头看窗外,耳根子红得严实。
“哼,不理你这把老骨头。”
我放声笑,一脚油门踩到了底。
车子最后停在了半山上。到山顶还有段距离,车子是没法再走了,不过放眼四周,倒也真找不到半个人影,实在适合做点什么可恨事。
下来车后小雀翎四下里张望一眼,小脸上堆着不满。
“哥哥,到这种地方做什么?又没有可以玩的东西。”
我还是笑,干脆低下身去用嘴堵上这个女人的喋喋不休。没带多少温柔的亲吻,目的是让人消声,自然也没必要多怜惜。小姑娘大约从来没被男人亲过,身子僵得厉害,脸也红得像滴血,居然连呼吸都好似忘了怎么做。等我停下来时,低头瞅着她那失神样,免不得还是笑出声来。
“我的技术有这么烂?”
小雀翎这才回了神样猛地捂住自个儿嘴巴,支吾了半晌没说出个字来,最后脚一跺,自个儿转了身朝山上跑。
挺好,省了我再拽人上山的劲。
一路你追我赶样上了山,阳光不错,风也适宜。视野开阔了,连带着心情都变好。小雀翎一上山顶就张开了臂膀对空喊,大有一番拥抱全世界的无聊劲。我就站后面瞧,瞧的无聊了,顺手再点一颗烟。
烟雾飘渺里,小姑娘的身影也跟着虚虚实实的。
还有她脸上刺眼的笑。
“哥哥,你抽烟的样子真像午夜里的牛郎,浑身上下散发着危险的气息,简直能迷死泰半的女人。”
小雀翎扭回头来看我,眼里亮晶晶的。
“这么说,我迷倒你了?”
本来以为会继续瞧见千篇一律的脸红亦或者娇嗔,哪成想这次她的反应真正出了我的意料。直勾勾地看回来,眼角湿润脸上却多坚定,只是解着胸前衣扣的手有着小幅度地颤。
“爷爷说,你是个危险的人,不许我靠近你。可是,哥哥,你相不相信一见钟情?明明只是见了你一面呢,居然满心里都是你的笑。我知道你身边没有女人,因为没有人能配得上你。”
慢慢悠悠说话的光景里,居然就能把自己剥得干干净净。同样也是干干净净的身子,前凸后翘的,倒也能称得上高分。
烟已经烧到尽头,随手扔了,只是没忍住,第二颗烟还是跟着上了手。
真不愧是老头子一手带出来的孙女,果真与众不同。
“这身子还没有人碰过,因为没人有那个资格碰。哥哥,现在我把身子给你,你要吗?我要做你的女人,你要吗?”
我眯眼,懒懒把人打量了一通。
“你的愿望,就是做我的女人?”
小雀翎坚定地点头,半刻的犹豫都没有。
“过来。”
这最后一点愿望,我给你。
☆、章回 十五
浓香软玉样的身子抱在怀,某些时候来讲,其实能很大程度上满足男人的占有欲。自诩不是君子的我,自然也能轻轻松松地硬了然后做些少儿不宜的事。
只是没多温柔,弄得小雀翎从头哭到尾,连带着赏我几条抓痕在后背,湿漉漉的,该是出了些血。不过那点血比起身下人来还是小巫见大巫。
这场献祭样的情事,她痛苦,我也没觉多爽快。捅了半晌,自己都觉得烦了,草草收了手就坐起来点烟,从头到脚不痛快。小雀翎费劲撑了身子半坐起来靠着我,身上带了一层薄汗。
“哥哥你是不是不开心?”
连点激情都没有,哪里能开心?这会倒是怀念起那时的禽兽不如来。
“累到你了,还疼吗?”
小雀翎摇摇头,越发起劲地往我身上蹭。
“我可以忍。”
好孩子。
瞅着她垂在膝头的手,白白净净的,勾得我最后那点耐心理智死个干净。一把抓住了握在掌心,顺势推着她肩膀倒在地上,那女人的一声惊呼就出了口。
我翻个身跟着压在她身上,觉着不够,索性把她另只手一并压住了,这才正眼看着她,笑。
“哥哥?”
那女人睁大了眼看回来,脸上实诚地写满了疑惑,还有三两情事后的娇羞。以指点在她唇间示意安静后,她会意,乖乖闭上嘴,甚至在我的指头沿着她的脸颊逡巡时一并闭上了眼。
果然是年轻呢,皮肤细滑得像是能吸住人样。干净又无暇,美好到击败世上所有精致的妆容。如果用这张上乘的皮做出一张面具,该是有多大的成就感?
只是这么想着,我居然硬了。
两具身子一直紧贴,我有什么反应,那个女人自然也能第一时间知晓。不明所以地嘤咛一声后,她居然就愈发红了脸。
莫名其妙。
从散乱一旁的衣服里摸出匕首时,那女人已经在我身下轻颤了身,傻子也能瞧得出是在期待什么。期待什么?期待我立刻割断她的脖子?
我俯下身凑到她耳边,先肆意舔咬了圆润的耳垂半晌后才将这世上最难听的嗓音送进她耳中。
“雀翎,睁开眼,看着我。”
那个女人依言睁开眼,浮着一层水雾的眸子里春情荡漾。我只是笑,将握了半晌的匕首在她眼前一晃后,顺利地挑开了她的脖子。
不过是眨眼的光景,那双雾气弥漫的眸子转瞬变成了圆睁。已经没法说出话,只能靠身体无节奏地颤抖来说着说不出口的遗言。
我松开了钳制,她却连挣扎都忘记做,只能用一双慢慢泛红的眸子死死看回来。完美的身躯,因为脖子上汩汩涌着猩红而变得异常妖艳。
这个女人,只能再活一分钟呢。
所以,我要动作快些才好。
沾了三两血珠的匕首沿着她的脸颊慢慢划,划出一个完美的圈后,刀尖挑起一角,我开始用上这辈子最大的温柔来将还有余温的皮一点点撕下来。连着血肉的皮在被分离出来时,背面满是些青青紫紫,其实很破坏美感来着。
整个过程里,她只是保持着无声地姿态看着我。她还没断气,所以应该会像我一样充分体验这一举动所带来的崇上快感。
皮剥下来的瞬间,她的身子猛地一颤,然后没了声息。
而我,射了。
失神的三分钟里,我懒洋洋地躺在地上,身体还沉浸在逝去的快感中,好似脑浆都跟着烧掉一样。那个女人就躺在我旁边,伸手就能摸到白花花的腿。最后摸一把想着回温下那粘人的感觉时,居然只能摸到一团死气。
我打个激灵,坐起身来。时候不早了,该回去吃饭了。
穿好衣服准备下山时,念着毕竟是我的晚辈,还是好心扔下外套来盖在她脸上。山上夜里风大,对皮肤不好,我留点温暖给她,也算尽到一个长辈的责任了。
这么想着,真觉得自己是个好人来着。
然后,下山,驱车,回家。
三个钟头奔波回市里时,日头已经偏西了。按理该是到了晚饭时间,不过怀里还揣着张急需处理的皮,晚饭什么的只能委屈着往后挪。
不过那时你要是敢因为尿床,一样打断你三条腿。
要做一张合格的人皮其实很简单,十二个钟头的浸泡就算成功了一半,剩下的不过是些琐碎的基本功。东想西想的,回过神来时,车子居然已经驶到了某座山腰上挂名在五六身上的公寓前。
也罢。
☆、章回 十六
坦白来说,花非花是个好男人。
虽然对他没有多大印象,不过这具身子还是多少有点记忆。退一万步讲,买房子时首先想到的是把户主填上五六的名,就足以说明花非花这个男人还是能靠得住的。
当然了,假如他是我的菜,的话。
可惜,叶修砚的眼眶子太窄,除了那时,真就没再能放进别的人进来。
不过眼下,花非花还是有能用的地方。
多年没来过这宅子,里外飘着的除了灰尘更多的是死气。瞅着这脏乱差的房子,脚趾头都跟着发怵。只是怵归怵,该进还得进,该翻,还要翻。
找能用的福尔马林其实没浪费多少时间,当然上来直奔地下室的决定也起了很大作用。角落里翻出那瓶可能是被花娘遗弃的刺鼻液体后,把怀里揣了多时的皮扔进去,剩下的工作就是满房子翻照片了。
结果,真是出了奇的怪,挺大一房子,又是住了多年,当初腻歪成那样的两人居然就没留下一张照片。东翻西找的,开始还能耐着性子一件件东西翻看着,后来火起,干脆直接扬。
好,真好,够厉害!
别让我知道是谁偷走或者销毁了这房子里所有的照片,否则我让他她它后悔生到这世上!
然后,夜里八点,我盘腿坐在地板中央,周围落了一地烟蒂。当半点的钟瞧起来后,我捞起沙发旁的电话试着打了出去,号码是咖啡店里那时曾经送出去的名片上印着的一串数字。没想到的是,电话居然还能用。
更没想到的是,那边居然在响到第二声后就快速接了起来。
“五六?是不是你?你回家了?”
果然是花非花。
虽然懒得想,不过这会还是顺便动了动脑子。那时不会闲着无聊盘下花非花的咖啡馆,也没记得他有过见人就塞名片还是塞别人名片的习惯。绕来绕去,两个人合着是唱双簧来的。一个不小心泄露自己的号码,另一个不小心在推广时推广到我面前。
无聊。
“五六?五六?”
电话那边还在急嚷,我吁气,随手点上最后一颗烟。
“叮铛,五六不在家,我是叶修砚。花非花是吧?我在五六的房子里,有事请教。”
那边沉默了足足一分钟。
“什么事?”
“请问,这房子里你的他的你们俩的照片,去哪里了?”
居然又是很长的一阵沉默。
在我决定摔烂电话的前一刻,那边总算给了回音。
“我们两个没有留过影合过照。他不喜欢照相,更不允许我擅自明拍偷拍。在一起这么多年,没有照片。”
操,五六你怎么不去死。
“五。叶修砚,你想要他的照片,还是我的?还是,想要我跟他的合影?”
怎么听都觉着那男人在说这话时是从嗓子里逼出来的,字字句句里透着股子哀怨。哈,幽怨的男人,真他妈矫情。
我也懒的再绕弯子了。
“叶仲文,大家都是聪明人,所以没必要再跟你绕弯子。我要护着那时周全,但是眼下处境难得很,自然要给他安个保命锁。今天刚剥了一张皮,我准备弄成你的样子贴在他脸上转移明里暗里的眼线。你也别觉得委屈,毕竟你叶仲文本来活着的唯一任务是做我的影子替我挡箭。”
难得这次那边居然没有迟疑就做了回应。
“我知道。”
我喜欢这回应。
“既然你知道,那就好办了。记得说你是个贼来着,去替我做件事。东京都有家叫三千藏的私人博物馆,里面收藏了一幅清末慈禧祭天时的应景图,十天后你动身去东京都把她偷出来。到手后你就回国找个地方藏起来,没我的消息连人带画不要出现。事成之后,钱不会少了你。要是觉得还不够,我可以随便你干。”
对面居然又开始了沉默。
我心烦,想着点根烟,突然意识到最后一根烟早在很久前就死无全尸,于是更加烦躁。不过,对面很快地来了回应。
“客厅古董钟后面有一个暗格,里面藏了张我偷拍的照片,应该能帮上你。十天后,我会准时动身。不用给我钱,也不用送出你的身体,你知道的,只要是你的要求,我都会去做。”
说完,那边喀嚓一下挂了电话。
这次,我毫不犹豫地砸了电话。居然敢在我前面挂电话,真是够肥的胆。砸了电话又觉得不够,起身到古董钟前时连手都懒得伸,干脆一脚踹翻了完事。咚地一声闷响,玻璃碴子碎满地,我这才多少舒坦了点。
花非花说得没错,后面果然有个巴掌大小的暗格,一张照片可怜兮兮地摆在里面。抽出来一看,居然是五六睡成猪的怂样,花非花脸贴他头发上对着镜头笑得灿烂。背面还写着几个皱巴巴的字。
五六答应求婚,我圆满了。
我乐,轻轻松松把照片撕成了两半。
☆、章回 十七
隔日里回到暂且称做家的房子时,那时还保持着我走时的样子一动不动蜷缩在床上睡着,太阳结结实实地照上了光裸的屁股。瞅着他睡得那安稳样,我火大。
操,凭什么我整日整晚没吃没喝又没得睡的,这位就得这么舒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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