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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抢了我的金手指 第28节(2/3)

作品:《他抢了我的金手指

啊,厉害!”

    薛欢嗤笑一声:“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是什么形容,你以为你在背歌词吗容小易?”

    荣易气的揪了一下他的头发:“滚你的蛋。”

    慢了半拍才反应过来的管嘉忽然喷笑:“哈哈哈哈,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小易你是想说老大的攻击一招未完后招又至吧?哈哈哈哈薛欢快,放一下小易说的那歌,叫啥名字来着?”

    “我去哪找这首歌,荣小易想听的话,我可以唱给你听哦~”薛欢对他眨了下眼睛,细长的桃花眼里一片深情。

    荣易脸一红,绷着一张白嫩的脸蛋,上前捏住了薛欢的两边脸颊:“你!给!老!子!唱!啊!”

    薛欢岂是会被这点小困难就打倒的人,即使被人用力捏住了脸颊,他还是开口唱了出来:“你可真是残酷啊,或者温柔才是万能的,或者孤独的人要你陪……”

    尽管有点口齿不清,但是薛欢低沉的声音里却充满了难以言说的魅力,被改过后的歌词处处都透着他的别有用心,其他四人顿时都用一种诡异的眼神看着他俩。

    荣易被看的恼羞成怒直接捂住了薛欢的嘴:“开你的车!唱的什么乱七八糟的!”

    六个人一路玩玩闹闹地往南开,累了就随便找个路过的房子里歇脚,无聊了就继续放音乐引丧尸,然后下车干一架,硬生生把疮痍的末世过成了潇洒至极的旅行。

    这份心态,除了他们,估计也是没谁了。

    ·

    安煜他们在路上花的时间比较多,也遇到过棘手的丧尸,不过在安煜面前全都是小菜一碟。

    他们离开w市的时候是十月份,等到b市的时候已经是十二月了,寒风刮骨,看天色似乎马上就会有大雪降临。

    末世的冬天比和平年代温度起码要低十摄氏度以上,亏得安煜他们准备充分,又有异能护体,才没把自己冻死,但是在狂风暴雪里一直赶路肯定是不现实的,他们人受得了,车子却不一定扛得住。

    “老大,前面是b市,继续开下去的话就是与b市相隔不远的a市,我们是在这里待一段时间,还是去a市再说?”管嘉把整张脸都埋在了毛茸茸的帽子里。

    b市和a市都属于南省,只是a市是都城,而b市只是a市管辖下的小城。

    安煜看了眼在寒风中显得特别孤寂落魄的b市,说道:“去看看。”

    b市地域面积不大,没有特别瞩目的高楼大厦,绿化环境却做的不错,只是如今长时间无人打理,绿化带的树苗全都东倒西歪,凌乱的很。

    开车的简皓放慢了速度,静静地从满是纸屑残肢和血迹晕染的路面上碾过。

    简皓忽然开口:“有人来过这里。”

    偶尔闪过的地面上那些没有脑袋的丧尸尸体看上去还很新鲜,以僵硬的程度,绝对也就是这两天的事情。

    车子继续往前开,经过一个十字路口右转,就在这时,右前方的居住楼里忽然一抹小小的身影拎着一只丧尸从二楼一跃而下,落地后被这小孩子拎在手里的丧尸脑袋直接砸在了地上,“啪叽”一声,脑袋开花。

    管嘉看得瞠目结舌:“我……去,这小孩好凶残啊。”

    安煜的目光落在小孩儿异常单薄的穿着上,缓缓说道:“不是小孩。”

    “诶?”

    安煜没有详细解释,只是对开车的简皓说:“阿皓,停车。”

    简皓踩住刹车。

    安煜对后面几只交代道:“你们待在车上不要下来。”

    管嘉不明所以:“老大,你要去干嘛?”

    安煜头也不回地解释道:“那是只小丧尸,等级比我们遇到的任何一只都要高。”

    “可是……”管嘉还是不明白,打丧尸的小丧尸?这逻辑不太说得通啊……

    看着已经走远的青年,娃娃脸少年将这句话吞回了肚子里,反正老大说的都是对的。

    另一边的小丧尸也已经发现了安煜他们,它转过身来,车子里的人这才发现,这小孩儿的眼睛是浅灰色的,是的确已经不能称之为人类的眼睛。

    安煜步步逼近,小丧尸没有动,就在青年张开的五指间渐渐凝聚成一把无形的风刃的时候,似乎已经看穿自己不是对手的小丧尸猛地往后退了一步。

    抓住了小家伙这个空隙的安煜一个闪身直接来到了小丧尸跟前,高举的风刃对准小丧尸的脑袋直接劈了下去,危机意识下,小家伙灵活地在地上打了个滚儿,避开了最致命的一击,却还是让安煜的风刃割破了肩膀。

    没有知觉感觉不到疼痛,却对危险有着本能的认知的小丧尸“呜”了一声,想跑却发现身体被一根藤蔓紧紧的缠住了,完全动不了,于是嘴里发出了类似求救的哭音。

    安煜眼神一紧,正要再补第二下的时候,右上方的高空却传来一道破空声,青年动作一顿,迅速侧身一躲,下一秒一颗子弹擦着他刚刚站的地方射进深深的地面里。

    安煜抬头看去,这才发现就在对面一栋房子的天台上,一个身影站在那里,正对他举枪而立。

    发现对方是个人类,安煜看着他没动,对方见状没有收起枪,但也没有继续朝他射击。

    两个人隔着远远的距离对视,仿佛一场无声的较量。

    好一会儿后,天台上的人往前一步站上了高台的边缘,在安煜仰视的目光下,直接从六楼高的地方一跃而下,毫发无伤地落在地面。

    他慢慢地朝马路这边走了过来,语气跟目光一样冷淡:“放开我的宠物。”

    安煜却在对方走近了以后,脸色微微一变。

    ·

    正文结束,字数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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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顺便说一下,攻的五个小伙伴在这个世界里戏份比较重,算是为之后的展开坐铺垫吧。因为末世不是最后一个世界,之后还有一个真正的收尾篇。

    ☆、99|1213|家

    “那个,你肚子饿不饿?我去厨房看看有什么吃的没。”

    领着高长安回到段朝曦家的青石大院,景曦松开他的手,转身往灶房走去。

    灶房在院子偏里的角落,被分隔成两间,前面一间是厨房,垒了个镶嵌着两口大锅的灶台,对面再放了一个木制的三层碗柜,便只剩下余不足两人通过的缝儿,别说灶台靠里还摆了一个大米缸,柴火之类杂七杂八的东西堆的满满当当。

    灶房后面是一间浴室,地面被隔空,用一块一块的木板填充成栅栏的形式,中间放着一个半人高的木桶,木板下面的地面考究的放着一个挖空了的竹制水槽。这样洗完澡后不用倒水,直接把木塞一拔,水会自动从木板间的空隙里漏到水槽里,然后流向屋后的水沟。

    这都是段夏阳琢磨出来的,不得不说此人很有头脑,一生中唯一做错的事情大概就是在生下段朝曦的时候为了让她病重的夫郎不留遗憾,而脑子一热把孩子的性别说成了女。结果他夫郎倒是含笑而逝,只是苦了孩子。

    因为这个原因,段夏阳对孩子多有愧疚,于是什么都不用段朝曦做,生生把本该作女孩养的原主阴差阳错地又给养成了男孩的性子,错上加错。

    想到这里,景曦也只能无奈叹息。

    眼下,原主病了几天,灶房里理所当然是啥也没有。他检查了一下,发现米面之类的粮食倒是有满满一大缸,旁边柜子里放着油壶盐壶,还有一些糖块。脚步的地上则放着一个黄灿灿的大南瓜。

    还真是满满的农家风味啊,景曦心想。

    没有东西吃,那就得自己做饭。为了不让高长安久等,打算和他说一声的景曦从厨房探出个脑袋,下一刻,他发现高长安一直站在他进去之前的地方,一丝也没有挪动。

    这家伙也太拘谨了吧?

    景曦无语地走出去,拉着他来到屋下的小板凳上,按着他肩膀坐下:“没有吃的,我烧火做饭,你坐在这里等一会儿吧。”

    高长安嘴唇一动,看样子是想说点什么,但在景曦清亮的目光下,又把到嘴边的话给咽了下去,低头乖乖坐好。

    像只被训练傻了的家犬似的,一个指令一个动作,听话的过了头。

    景曦忍不住手痒地想拍拍他的头,不过考虑到自己的举动会让他一惊一乍后便作罢。

    捡了点干燥易燃的柴火,景曦蹲在灶台后面,看着简陋的工具犯了难——上辈子被人伺候惯了的安王爷发现自己忘了一件非常严重的事情,那就是……

    他,不,会,做,饭。

    虽然上上辈子还没末世的时候,他曾经用电饭煲煮过一两次饭,但每次都煮的半稀不熟,从此他家母上大人再也没给他浪费大米的机会。

    而眼下对着这口黑漆漆的灶台,别说是煮饭了,他连火的都不会烧……〒▽〒

    苦大仇深地盯着灶眼看了会儿,越来越饿的景少爷不得不向外面的高长安发出求救信息。

    有些心虚地扒着灶房的门,景曦再次探出了脑袋,对上高长安的视线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子:“那个……你……会不会做饭?”

    高长安眼睛瞬间一亮,腾地一下站起来:“我会!”

    “太好了。”景曦松了口气,他朝这个莫名松快了几分的男人招了招手,对方进来后把厨房里的东西依次介绍了一通,眼神晶亮地拜托道,“那就麻烦你啦。”

    高大沉默的男人微抿了下唇角,没有点头,手脚麻利地动作起来。

    景曦往后退了退,给他让出更宽的空间,自己顿坐在门槛上,托着下巴看男人熟练地舀出一些米倒进瓦罐,来到院子里的井边打水淘米,洗干净之后再下锅。做完这一切后,高长安才来到灶台后面生火。

    景曦:“……”原来是要先把米下锅才生火吗?

    又涨见识了otl

    死不承认是自己没常识的景曦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高长安把细枝的柴火掰的更细碎,放进灶眼里,接着又翻出压在最底下的带着针叶的干松树枝塞了一部分进去,留下一部分用他轻而易举地找出火折子点燃,麻溜地往灶眼里一送,不一会儿灶眼里就燃起了跳跃的火光。

    景曦:“……”好像也挺容易的?

    就这样两个人谁都没说话,一个做的认真,一个看的认真,也不觉尴尬,氛围还挺和谐的。

    半个多时辰后,喷香的小米粥上桌,搭配着一碟咸菜,就着白开水,妥妥的粗茶淡饭,让尝惯了山珍海味的景曦居然也吃的很满足。

    所以说,环境才是最权威的老师。因为它决定着人民百姓吃的是土,还是米。

    两个大男人胃口都不小,景曦尽管早就饿了,这会儿也是细嚼慢咽的。他吃的慢,高长安就更加不可能狂吃狂塞,虽然很不习惯,但还是学着景曦的步调,好一会儿才把一锅稀粥吃的精光,丁点都没浪费。

    饭后,高长安一声不吭地抢着去洗碗,景曦眼疾手快地摁住他的手,微笑着对他说:“你先坐会儿,我们谈谈。”

    高长安身体紧绷,显然很紧张,也不知是怕他还是怎么的。

    景曦犹豫着要不要把他是男人的身份给说出来,就听到他对面的男人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心似的、深吸了一口气,说道:“我……我会努力让你怀上孩子的。”

    景曦:“………………………………………………………………”

    懵了个*的景曦好一会儿才找回自己的理智,他也深吸了口气,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听上去显得平静而肯定:“……我不会有孩子。”

    真特么日了狗了!他忘了在这个操蛋的女尊世界里,男人唯一的用途,就是和女人不停的做-爱,以此来达到让女人孕育子嗣的目的。

    换句话说,他们就是个会移动的精子库!

    景曦觉得,如果现代社会的女性-得知世界上有这么一个神奇的国家,一定会想方设法地移民过来。

    高长安并不懂景曦复杂到日了狗了的心情,他一脸认真地继续说道:“一次不行,就多做几次;一年不行,就多做几年,我会努力锻炼身体,直到让你怀上孩子。”

    大兄弟,你就不怕精尽人亡么?景曦一脸死鱼眼。

    “我会听话,会做饭,会干活,会让你孕育子嗣,所以……所以……”男人说着垂下眼睛,浓密纤长的睫毛因此而卷翘上扬,配合着他多次欲说还休的神情,倒出乎意料地显出了一丝脆弱的情绪,挣扎许久后,高长安嗫嚅着小声说道:“所以……所以……你别不要我……”

    闻言,景曦有些恍惚,恍惚过后,便只剩满心的恻然。

    在他看来,这个女尊男卑的世界是很操蛋的,然而对土生土长在飞凤国的男子来说,这是他们无法摆脱、且早已被认定的命运。

    就跟古代封建制度下的女性一样,都是地位可悲的存在。

    如今,他也是这存在里的一员。

    意识到这一点,景曦忽然开始庆幸段朝曦他娘当年的脑子一热了。

    至少,他可以伪装成女子,摆脱这一切。

    前提是,他得成功地把这个男人拉下水,变成死心塌地地成为他的夫郎的人。

    想到这里,景曦叹息着拍了拍高长安的手:“你别怕,无论发生什么,我都不会不要你,除了你,我也不会再要别人。”

    终此一生,只你一人。

    这个承诺,放在世间任何一个有情人面前,都是足分量的。

    而在这个时代,应该没有哪个男子可以拒绝对方“三千弱水只取一瓢饮”的诱惑,因此,在见到高长安眼神动容的那一刻,景曦觉得自己成功地变成了一个感情骗子。

    “你……我……为什么?”高长安有些难以置信、又有些庆幸感动,他是知道自己什么模样的,也听过村子里的闲言碎语。在他看来,段朝曦哪怕长的不若其他女子威武、容貌比大部分男子还要秀美三分,但以她家的条件,只要肯花功夫,娶一个比他优秀好看的夫郎,并不是没机会的。

    景曦觉得自己虽然是个骗子,但至少也要做个诚实的骗子。

    于是他拉住男人宽大温暖的手掌,抵住自己一马平川的胸膛,接着缓缓下移,停在两腿之间的位置上。

    “感觉到了吗?为什么我会如此肯定地说我不会有孩子,”他深沉地说道,“因为,我和你一样,这里都长了小鸟。你不会因此而嫌弃我吧?”

    高长安:“………………………………………………………………”

    ☆、100|1213|

    景曦在云阳一直待到开春。

    在元景迎望眼欲穿的目光下,他不但没有沉迷酒色,反而活的气色越来越好。

    命运的轨迹果然开始变了,元景迎不得不怀疑,难道是因为自己重生的缘故吗?可如果连这么微不足道的小事都无法按照记忆上演,那么他的重生到底还能改变什么呢?

    在元景迎心神动摇的时候,他们远在盛京的父亲安乐侯再一次差人来信,刻不容缓地招兄弟二人回京,景曦他们这才挥别舅舅,带着一个名叫叶从安的腿部挂件,乘上了返回盛京的马车。

    景曦上车前抽空看了眼元景迎,发现他的脸色奇差无比,于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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