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一只流浪狗 第3节(1/3)
作品:《捡到一只流浪狗》
“狗狗的腿怎麽样?有好一点吗?你应该把他带过来的!”医生说,他似乎很喜欢笨狗。余宁想,假如是医生遇见笨狗的话,笨狗应该也能得到很好的照顾,也不会被嫌弃。
医生从文件堆积如山的办公桌上艰难地翻出一本小册子,塞给余宁,“好好看看,上面简单写了一些养狗应该注意的事项。我以前就说过了,狗狗很怕孤单的。有些种类的狗狗,特别地粘人,你应当好好陪他。他想在你旁边睡觉,说明他缺乏安全感,需要在看得见你闻得到你味道的环境下才能入睡。你必须在你们中间建立起信任感,让他信任你,觉得你是爱著他的,永远不会丢弃他。你要知道,他是流浪狗,吃了很多苦,心里可能很不相信人类。再加上你一个人住,白天要上班,陪他的时间很少。狗跟人一样,是夜里睡觉白天醒来。白天没人陪他,他关在屋子里,精力没处消耗,夜里的睡眠就不会好……”
医生絮絮叨叨讲了一大堆,余宁这才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居然那麽多。怎麽,难道养只狗也要像绣花一样小心翼翼吗?
“你这种想法大错特错!”和善的医生难得地涨红了脸,“狗狗、狗狗是生物,是活生生的,有想法,能思考的!”
你不能单把狗狗当成宠物,他不是玩具,他是你的朋友,是你的家人,医生说。
余宁觉得这种说法很肉麻。
但想起揪著他裤脚说要去赚钱的青年,心里就涌过一阵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
回到家後余宁偷偷仔细观察了笨狗,他想发现笨狗是否存在医生所说的那些问题,可他看不出来。他一打开门,笨狗正蹲在门边迎接他,看见他进来了,兴奋地站立起来,摇著尾巴扑到他身上。
巨大的力量使得余宁跌倒在地。
“汪汪!”笨狗趴在他身上困惑地叫了两声。余宁一把推开他,骂道:“重死了!”他怎麽觉得笨狗越来越重,连身体都越来越巨大的感觉,现在当笨狗以後肢站起来时,都快有一人高了,威风凛凛。出去外面散步时,其他人总是显得有些忌惮笨狗,只有余宁知道笨狗是多麽胆小、温和的一只狗,他还没见过笨狗有攻击性的时候。
“嗷呜……”被推开的时候笨狗从喉咙里发出低沈的哀叫。要在平时余宁肯定理都不理,但他刚从医生那回来,医生的话还在他耳边回荡,他想了想,翻翻白眼,伸出手轻轻搔搔笨狗的下巴跟肚子,心里默念“适度的抚摸有助於狗的健康有助於感情的建立”。没想到从未被主人爱抚过的笨狗太过激动或者是太过舒服,竟然嗷呜一声翻过肚皮躺倒在地板上,一副“你快来摸摸我肚子好舒服啊”的傻样子。
余宁冷冷瞪了他一眼,起身走了,留下笨狗维持著四脚朝天的姿势,空等了半天。
第二天是个天气晴朗的好周末,吃过早饭,余宁就带著期盼已久的笨狗出门散步。笨狗一周里,唯有周末两天才有以狗身出去散步的机会。平时余宁下班太晚,回来他已经变成人了。对笨狗来说,以人的样子跟狗的样子出门散步是两回事。余宁问过他,他说他比较习惯狗的样子,以人的身份出门有点别扭,而且狗自由多了,出门散步可以撒开蹄子自由自在跑,当人就不行,得注意这注意那的。
余宁想,是不是以後干脆早点起来,至少空出半小时,带笨狗走一走、跑一跑。他现在吃多了,长胖了,很需要锻炼锻炼。
他们走了一会,就遇上了朵朵。
笨狗明显身体一僵,停滞了一下。看来上次朵朵对他的攻击,给他造成的阴影还在。但他很快恢复过来,若无其事想从朵朵身边走过,不料朵朵突然兴奋起来,冲他跑过来,汪汪直叫,吓了笨狗一跳,急忙躲到余宁後面。
朵朵的主人急忙一拉狗绳,把朵朵拉回自己身边,呵斥:“你干吗?!别胡乱跑,很危险的!”
余宁不知怎麽,今天看那只尾巴扎著粉红蝴蝶结的哈巴狗特别不爽。
朵朵今天看上去特别烦躁,一直朝著笨狗汪汪叫,还企图摆脱主人的控制,跑到笨狗身边。
朵朵的主人忧心忡忡:“你怎麽不给狗拴上狗链呢?”
“他很听话。”余宁不想跟她多说话,那只哈巴狗有点疯了的样子,一直朝笨狗窜,笨狗被吓得躲在他身後。余宁刚看了小册子,猜想这家夥不会是在发情吧?
那哈巴狗主人立刻证实了他的猜想,“这样很危险的,我家朵朵也很听话啊,可是最近特殊情况。你家狗狗这样不行的,一定要拴狗链,不然如果伤了我家朵朵怎麽办?公狗可是时刻都在发情的……”
余宁对这只肥嘟嘟白毛狗的不爽瞬间达到顶点。
“余本,过来,站好。”余宁命令。
不知道主人要干吗的余本强压住惊慌,乖乖走到余宁指定的位置站好。哈巴狗就在他面前几步远,对著他狂吠。
余宁问:“那麽,笨狗,你对面前这只哈巴狗小姐有兴趣吗?走,走,向前走几步。”
哈巴狗像个陀螺,凶猛地团团转,余本赶紧连连後退几大步。
余宁朝著哈巴狗的主人耸耸肩,“哎呀,我家的狗别看体型这麽大,胆子很小的,平时我稍微凶一点他都吓一跳,别说你家狗叫得这麽大声了是吧?”余宁做出一个无可奈何的笑容,状似生气地拍拍笨狗的脑袋,“你这家夥,有母狗愿意跟你示好就不错了,还敢挑?人家不就是比你体型小一点,腿短一点,毛乱一点,胖了一点,凶猛了一点,稍微不自制了点吗?真是,啧啧。”
余宁一边说一边跟脸色铁青的哈巴狗主人道了再见,赶著笨狗趾高气扬头也不回地走了。
回家後余宁心情奇好,甚至小声哼起了歌。笨狗从没看过余宁心情这麽好,好奇地绕著他跑来跑去,余宁打开冰箱拿了一罐啤酒,拿出一根棒棒冰塞到笨狗嘴里,“去,去,去,别烦我。”
笨狗嗷呜一声,用爪子扒下棒棒冰外边的塑料袋,乖乖扔进垃圾桶,然後拖著棒棒冰,走到沙发边,紧靠著余宁蹲下。
天气渐渐热了起来,棒棒冰真是一个美好到不行的东西。他可爱棒棒冰了,可是主人一天只让他吃一根,就算变成人也不能多吃,真愁人。
“喂,别把塑料吃进去。”余宁拿著啤酒罐叮嘱。
笨狗闻言用牙齿小心翼翼咬碎棒棒冰,津津有味舔舐起来。
作为一只狗来说,挺聪明的嘛。余宁想,可惜变成人之後虽然是大人的身体,心智却像小孩,为了一根棒棒冰能吵大半天。最後还是他说如果余本一天只吃一根棒棒冰的话,他可以允许他晚上睡在他床边,这只笨狗认真思考了一会,才喜滋滋答应了。
切!
余宁伸出脚,恶意地踩在笨狗的身上。
这家夥什麽时候开始居然敢不乖乖听话了?为了一支棒棒冰居然敢跟他纠缠半天!
余宁故意用脚板在笨狗身上揉搓,轻轻摇晃他的身体,打扰他吃棒棒冰。可惜笨狗稳如泰山,丝毫不被外界所影响,仍然专心对付眼前冰凉凉的好物。
笨狗身上的毛什麽时候这麽光滑了?脚踩上去还有点滑溜,毛色也变好了嘛。余宁把脚丫伸到笨狗腹部,轻轻搔弄,热热软软的,像张厚毛毯。
吃完棒棒冰的笨狗似乎终於觉察到不对了,嗷嗷叫了两声,移开了一点点,让余宁的脚够不到它。余宁突然发觉这个举动挺傻的,伸回脚不玩了,拿起旁边的杂志专心看了起来。
他看得入迷,模模糊糊觉得脚上一沈,心里想大概是笨狗又紧靠在他脚边,倒也不在意,头都没抬。渐渐的,似乎不大对劲。有什麽东西,热热的、硬硬的,急促地贴著他的小腿磨蹭。余宁先是觉得怪异,接著心里闪电般划过一个念头,身体一僵,不会吧。他慢慢放下杂志,以一种极度缓慢的速度转过头。
余本趴在他腿上,吭哧吭哧喘气,两只前脚紧紧抱著余宁的小腿,下肢以一种诡异的方式上下移动著。
“余!本!你拿我的小腿在干吗?!!!!!!!!”
余宁气疯了,脚一踢,把余本甩在地上。被甩晕了头的余本还沈浸在欲望中,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麽。余宁操起旁边的杂志,卷成僵硬的纸筒,劈头盖脸朝著余本狂抽。余本嗷嗷乱叫,吓得到处逃窜。
“你这、你这──”余宁气得骂不出话来,恨不得把余本给阉了。那种令人毛骨悚然的、恶心的温热感还残留在他的小腿上。余宁把厚实的杂志往余本一砸,冲到浴室整整刷了半小时的小腿,刷得皮肤都通红了。余本在浴室门口缩头缩脑,看著主人刷得通红的皮肤嗷嗷哀叫。他不叫还好,这一叫又让余宁记起他的龌龊行为来。余宁冲出浴室,从抽屉里翻出一把剪刀,对著笨狗阴笑,“今天不让你断子绝孙我就不叫余宁!”
剪刀的闪闪寒光衬得余宁的脸格外可怖,终於意识到自己惹怒了主人的笨狗,吓得急忙窜进书房的储物柜。
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进!
余宁正想跟上去,把他堵在储物柜里,不料这时候门铃叮咚叮咚响了起来。
蒋彭?
余宁极重隐私,从没带过同事回家,唯一来过他家的友人只有蒋彭。这个时候过来,大概是蒋彭又心血来潮想干吗了吧。
余宁看了看时间,六点多了,夏日的太阳正渐渐下山。再过一会笨狗就该变身了,危险的时间段。蒋彭废话多,不知要待多久。
余宁举著剪刀,沈著脸对躲在柜子里瑟瑟发抖的笨狗说:“给我好好待在柜子里,不准出声,否则──”剪刀卡嚓卡嚓的声音适时响起,余宁碰地关上储物柜,转身去开门。
却不是蒋彭。
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来的是王瑞,余宁的前男友。
余宁看著满脸轻浮笑容的王瑞,一时有些恍惚,但很快就恢复正常,冷冷问:“有事?”
王瑞笑眯眯地说:“来拿我的行李。”
是了,上次余宁把他赶出门,王瑞还有一些行李没来得及拿走。余宁让开门,一张脸毫无表情。
跟王瑞的感情,是有史以来最糟糕的一次,余宁再也不想记起来,最好一切全都从他记忆里消失,免得他总是觉得自己蠢透了。
真的是蠢透了,当初才会喜欢上王瑞。
余宁有个说不出口的性癖──喜欢角色扮演,他喜欢在过程中担当被驯服的角色。这个爱好一度使得余宁非常低落,他无法接受,他觉得这是一种心理疾病。他曾想通过压抑欲望的方式来治愈它,可没办法,结果反而更糟糕,使得原本轻微的症状加重了。
他在网络上咨询过别人,判断他大概是压力太大了。後来余宁回想起来,这种奇怪的嗜好,似乎是从大学时被父母发现性向赶出家门後开始的。种种压力随之而来,男友跟他分手,毕业面临就业,经济拮据,那几年许多东西压得他喘不过气,不知从何时开始,做爱的时候跟对方互设一种虚假的身份与称呼能给他一种安心的感觉。
後来他渐渐成熟,已经不再为这种嗜好感到难堪,甚至在寻找伴侣时会特意先说明自己的爱好。王瑞就是在这种情形下认识的,他们在酒吧相遇,长得彼此对味。余宁说了自己的喜好,想不到王瑞也喜欢,一拍即合,两人去了酒店。
第一次的感觉很好,他们配合很默契,於是有了第二次、第三次,王瑞很快对余宁提出正式交往。他们有共同的爱好,合得来,王瑞也不讨厌,做爱的时候很温柔。余宁想了一下就答应了,然後他很快就真的喜欢上了王瑞。余宁对自己这种个性恨到极点,只要对方对他温柔一点,然後主动点,他就会立刻喜欢上人家。
一开始确实过了一段短暂的甜蜜时期,王瑞说要同居,昏了头的他答应了。在一起生活後,王瑞渐渐暴露性格上的缺陷,他不再温柔,开始暴躁,爱发脾气,在一起只想做爱,做爱的时候又粗暴无礼。余宁很快就对王瑞失去了耐心,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喜欢得快,讨厌也很快。有次做爱王瑞很粗暴地把余宁的双手用领带捆在一起,勒到淤青,说是教训企图逃走的奴隶。事後余宁把他衣服塞进行李袋,把他赶出门去。
“我不是受虐狂。”余宁说著毫不留情摔上门。
“你那时可真无情啊!”王瑞一边说一边把属於他的东西装进行李箱,用他那轻浮的桃花眼扫了余宁一眼。
余宁懒得跟他说话,这样轻浮的、无趣的蠢蛋,自己当时怎麽会喜欢上?
“我们当初明明很合得来的,”王瑞耸肩,“要是我没提出交往就好了,谈恋爱对我这种人来说果然太难了,还是只做爱的好。”
余宁表示同意,“你那地方是比你大脑好一点。”
王瑞哈哈大笑,一点也不气恼,“你还是这麽可爱。”
“我说,”王瑞凑到余宁面前,“做一下吧。”
湿热的气息沿著余宁的耳朵滑到脸颊,停留在脖子处,情色地喷吐著。
余宁答应了。
王瑞脸蛋、技巧好,他也太久没发泄,一被挑逗欲望就上来了。为了照顾笨狗,他下班後没再去过酒吧寻找对象。夜里笨狗变身後极其粘人,余宁走到哪里他就跟到哪里,甚至睡觉时也要蹲守在余宁房门口或床边。就连上个厕所笨狗都要蹲在厕所门口,时间稍微长一点他就要汪汪叫催促余宁快出来。在这种情形下,余宁就连想自己解决都找不到机会。
王瑞一心讨好余宁,什麽技巧都拿出来了,吻得余宁全身发热。王瑞俯身含住余宁性器,卖力舔弄,余宁很快就硬了。王瑞也涨得难受,他一边抚摸自己,一边含著余宁的性器上下舔弄,过了一会两人都泄了出来。
欲望仍没退去。
王瑞勾住余宁裤头,一下拉了下来。
这时从书房那头传来重物敲击的砰砰声。
余宁身体僵了一下,竟然把那只笨狗忘了。
天色已经黑了。
余宁推开王瑞,“今天就这样吧。”
“什麽?”王瑞错愕。
余宁下床,把王瑞的行李箱拖出房间,“我还有事我忘记了。”
“啧!”王瑞惋惜地从床上爬起来套衣服,“一定要联系我,下次做完全套啊。”临出门前他还给了余宁一个湿吻,一副依依不舍意犹未尽的模样。
“你的身体真的很棒。”他说。
余宁担心赤身裸体的青年就那麽闯出来,根本顾不上王瑞,匆匆说了再见就把门关上。一时精虫上脑,竟然就在家里跟王瑞做了起来,万一被余本看见怎麽办。这个家夥多嘴又满脑子的奇怪想法,总是问出许多余宁答不来的问题。
余宁打开储物柜,青年正乖乖抱著双膝屈身蹲坐在里面。他身材过於高大,在狭窄的储物柜里几乎快要待不下了。
他抬起头,可怜兮兮看著余宁,伸手摸摸自己头,“痛,撞到柜子了。”
余宁冷眼看他,“出来。”
余宁抱臂走到客厅,端坐在沙发上,准备对余本来一场严厉的训话,教育他绝对不可以把主人的小腿当成自慰的工具,家里的任何东西都不行,想做什麽事就回他那个狗窝去。
“我说你──”
等了半天,青年也没乖乖走到面前接受训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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