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节(1/2)

作品:《我只是为了小裙子!

午,可清醒后产生了浓浓的自我厌弃情绪。吃了饭再次启程,他茫然地眺望着延绵无尽的山脉,不知自己这叫自食其果还是罪有应得。

    他们整整走了三天,这期间丁厌暗自吞了几公斤眼泪,可哭过还是得继续上路。他在心里把那三个人的十八代祖宗全诅咒了一遍。

    神经病啊!这世界上的极限运动和探险爱好者,都是有受虐倾向的神经病!

    老天爷快劈一道天雷收了你们吧!

    第三天的夜晚他们还走了两小时的夜路,最后宿在光秃秃的山岩上。

    丁厌睡得安稳无梦,早上六点被人推醒,他以为还要接着走,穿上衣服收拾起行囊。但楚瀛把他带到了帐篷外,给他戴上一条温暖的围巾。

    戴心诚是真不怕冷,只穿了一件衣服就敢站在风口。

    “应该要来了?”

    “还有五分钟。”

    ——谁要来了?丁厌迷迷糊糊地倚在楚瀛的肩头,甚至不知道自己这句疑问没有发出声音。

    黎明天光吐露,照射着暗紫的深影。

    丁厌被那高耸的巨型山峰吓到登时睡意全无,直冲天幕的山体层峦叠嶂地屹立于天地间,像一头头庞大畸形的怪物。

    随着光线变亮,山峰的形状也变化莫测,时隐时现。丁厌慢慢看清,那些原来是云朵和山雾,真正的山掩藏着厚重的云层之下。

    天空如一片浓郁的紫色轻烟,一缕金光似针尖般从中绽放,将云层染成柔艳的桔红色。

    他们站在山梁上的垭口处,晨风吹开了对面缭绕的云雾,露出一丛深黑与雪白相间的山尖。

    那座雪山恰似沉睡的美人,雪肤玉骨,太阳光照射着她沉静的脸庞,鬼斧神工的五官落上一道灿烂的金红。

    一阵酥麻的震颤从丁厌的心口蔓延到四肢,席卷了他的每寸皮肤和细胞。

    “这个地球,竟然这么美啊……”他颤声道。

    世间的所有词汇和语言皆无法详述,唯有亲眼所见。

    他在看日出,楚瀛在看他,问:“偶尔看一看这个地球的另一面,感觉也不坏?”

    丁厌打消了拿摄像机记录眼前风景的念头。记录是相对容易的,可世上最尖端的设备和最绝妙的画笔,也不能模拟人的记忆;记忆是光感叠加触感,是视觉和心灵的多重洗礼,是无可复制的经历。

    “那棵树呢?那棵树更好看吗?”他突然学会了期待。

    “嗯,更好看。”

    楚瀛所说的那棵树是这段旅程的终点,它生长在山体边缘的一口洞穴中。

    那是一口朝天开的天坑,直径足足有三十米,笔直的悬崖垂落幽暗深渊,离洞口十米的峭壁上却凸出了一方山岩,形成一处十五平米左右的平台。

    一棵孤零零的大树扎根在那里,四周的岩壁陡峭而寸草不生,它的树荫下长满了生机勃勃的绿草和苔藓。趴在洞穴边细细聆听,会听到石缝里淅沥沥的流水声。

    红日高悬,阳光落入深渊,将空气中的水珠折射出七彩的光束,穿过树枝叶蔓,形成半道彩虹。

    “我是最先发现它的人,这是我唯一一件用钱也买不到的宝藏。”

    楚瀛带着他去了那棵树下,然后从草里挖出一只埋得不深的小盒子。

    然而盒中空无一物。

    “你问过我,对我来说最重要的东西是什么。我当初埋下它时也考虑过这个问题,但并没有找到答案,所以我什么都没有放。”

    丁厌笑了笑,掏出小刀裁下自己的一绺头发,放入盒子里。

    “现在找到了。”

    后来他其实不太记得那天楚瀛和他说过什么,而他又想了些什么。但如果有人问起他,看到那棵树的感觉如何。

    他会无怨无悔地回答,那是他人生中最美好的一天。

    那个人,也是他生命中最棒的人。

    第73章 尾声

    婚礼如期举行, 如他所愿,只是场小小的仪式,白色的轻纱和玫瑰装饰在庄园的草坪上, 一张摆满菜肴香槟的长桌,一个六层高的大蛋糕。

    爸爸妈妈推脱了数次, 但看在他买的机票很贵, 退款手续费高昂的份上, 到底是来了。爸妈一来,大伯大婶和姨妈姨父也跟着动身, 要一探究竟他这个结婚对象是何许人也。

    姐姐哥哥和嫂嫂,两个外甥, 一个李芃芃, 还有曲荷。他生活中为数不多的, 有过密切交集的人, 都来到了现场见证他即将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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