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节(1/2)

作品:《沉火不眠

的急切:“哥慢慢给你说。”

    我任由他牵着在候机厅里兜兜转转,他说完这句话的一瞬间我又开始放任自己的大脑随处漫游继续混沌,后来我发现了那个我一直够不着的东西,其实我心里担忧的所有未知,我都并不太在乎答案,因为只要齐晗在我身边,世间再多波涛汹涌向我奔袭而来,他都会用自己所做好的一切准备无声地告诉我———“别怕。”

    “哥无所不能。”

    而我永远相信他。

    母亲选择了保守治疗,在一年前和童叔叔搬去了美国,再也不会回到这个让她伤心了半生的地方。或许想到自己再怎么拿命去爱的儿子下半生也不会面见几次,鸟儿早就飞离了母亲的笼子,也总不想让他恨着自己。即便临走前她也没告诉我哥关于我的一切,后来在机场告别的时候她却像给他立任务一样,大概是想看看我与他之间到底有多情比金坚,附在他耳畔给我发了特赦:“如果你能找到他,就带他回家。”

    早上八点我踏进家门的时候眼前的一切都让我有种经年种种恍如昨日的不真实感。我惯用的水杯还一尘不染放在沙发前的矮几上,临走之前看的那本书依旧躺在当年被自己随手搁置的餐桌角落里,最喜欢的滑板安安静静靠在客厅的空调旁边。

    这个家在四年前我离开的那天是什么样,如今回来的时候依旧是什么样。仿佛我哥找回我只花了短短一个早晨的时间,我幼稚地假装出走,被他轻轻松松找到又抓回了家,此刻他站在玄关处转身把我带进怀里,声音里终于透露出了一点疲惫:“我们回家了。”

    我的回应告诉了他男人爱哭其实与年龄无关,十八到二十一岁之间一直没有太大情绪波动的我在短短的一天之内向他的肩膀贡献完了我四年间储蓄的所有眼泪。

    原来十几岁那个被我哥惯得不讲道理的齐野从来不曾长大或者消失,他一直留在齐晗的怀里,留在禾川的这个家,没在二零一三年的夏天被我带走过。

    我回到我哥身边,他就跟着回来了。

    30

    得到成鞠回来的消息是两年后初秋的一个清晨。

    那时我哥正满房子踱步假装欣赏风景实则到处找烟,我在给胡遥开门的同时飞速把外套内袋里藏着的半包烟夹出来扔给她,她接过,轻车熟路地揣进兜里之后才从门口若无其事地换鞋进来。

    其实我哥对这一套早已了如指掌,之所以能让我在逼他戒烟的路上如此屡试不爽纯粹是因为他拉不下脸向一个女孩子无缘无故讨要自己的烟。

    于是当四处顾盼的齐晗从卧室里出来看到与他微笑招手的胡遥那一刻,他也朝我投射来了一束“原来如此”的目光。

    吃惯哑巴亏的齐晗在给胡遥泡了一杯咖啡以后乖乖回到阳台浇花,只是背影看起来颇带着些不甘心的意味。

    人的青春从来不是拿时间做界限划分的,定义这两个字期限的不过是那段时光里和你一起的人陪伴了你多久。我想当我老了以后再回忆起自己那段可以称为青春的日子,口中说的绝不会是“高中那几年”或者“二零一几年”,而是“我们几个曾经在一起的那些日子”。

    胡遥告诉我成鞠回国的时候,我十分感慨地想,或许我断尾的青春又可以续上了。

    下一秒她却拿出包里带来的微型卷尺告诉我和成鞠一起回来的还有她早在国外订了婚的未婚夫。

    “自己量量,还有你哥。”她把卷尺递给我,“给你俩订了西装,到时候收拾得体面点。”

    我想起当初我刚刚回来的时候,胡遥来找我,那时的她与现在没什么不同,独居,忙碌,优秀,一切可以夸赞新时代女性的形容词都能用到她身上去。

    她告诉我她过得很好,一个人工作,一个人生活,一个人等着成鞠回来,所以她并不孤独。

    我猜测她在一个人给我们挑选西装的时候应该终于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孤独。

    婚礼那天胡遥打扮得很好看,及至脚踝的白色长裙,头发也规规矩矩盘在后脑勺,脸上粉妆玉琢,仿佛当天结婚的人是她一样。

    那天也是我第一次看见我哥穿除了白大褂以外的正装,他从房间里走出来那一刻我一边竭力控制自己往喉咙里咽唾沫的频率一边佩服那个能创造“芝兰玉树”这样准确形容齐晗的词语的人。

    我哥在我毫不顾忌的注视下信步走到我面前低头问道:“不换?”

    “不换。”我瘫在沙发上摇了摇头,“西装是你们大人穿的东西。我八岁,我不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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