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节(2/2)
作品:《失恋太长+番外》
我有个秘密想在信里告诉你,因为当面说实在不好意思,怕你笑话我。
我在C大任教的第一年,也是你刚入学那年,依稀记得那年秋天尤其的冷,寒 Ch_ao 来袭,学校里的流浪狗都冻得发抖,聪明的会给自己找个能避风的容身之所,笨一点的,就只能趴在供暖井盖上过夜,借着热气暖暖身子。
那学期我带的是电路基础课,课排在晚上,下课后我路过中心广场,看到有个学生模样的男孩子蹲在花坛边,我走近才发现,他抱着一只趴在井盖上瑟瑟发抖的小狗,还在小声和它说话,那只小狗脏兮兮的,他却丝毫不嫌弃。
本以为是一面之缘,我当时只觉得那个男孩子真是善良,除此之外就是一些肤浅的印象了,比如他穿的是一件米白色的大衣,帽子上有一圈绒绒的毛,特别好看,比如他的鼻头冻得有些红,特别可爱。
我没想到会在下一次课上见到他。
他习惯坐在不前不后的位置,上课的时候很专注,又好像很紧张似的,一直盯着PPT,或者是低头抄笔记,极少会看向讲台上的我,我猜等这门课结课了,他都不一定能记住我长什么样子。
就只有一次,他的男朋友陪他来上课,他几乎全程是笑着的,当然,我也在讲台的视角上,看到了不少偷偷 M-o M-o 的小动作。
讲到这里,你猜到这个男孩子是谁了吗?
电信学院一专业三班,学号2009302517的向初同学,你再仔细回想一下,你真的没有做过我的学生吗?
我发誓,绝对没有责怪你的意思,只是写到当时陪在你身边的那个人,说好不再乱吃陈醋的,但我还是有点忍不住,希望你读到这里的时候能够自觉给我一个吻,不然我可能会酸上一整天。
我没有超能力,不可能记住教过的每一个学生,所以你要想一想,我为什么会在这么多的学生里,记住你的名字和学号,为什么过了这么多年依然记得。
因为你足够好。
我想每个老师都会对自己教过的第一拨学生印象深刻,你就在其中,还用一张漂亮到无可挑剔的考卷,成功让我忘不了你,后来在研究所见到你的第一面,我就认出了你,只可惜你果然和我猜测的一样,完全不记得我了。
再者说,因为我们足够有缘分。
我的宝贝小泪痣,我独一无二的珍珍,从那时起就像一颗种子,在我心里悄悄蛰伏着,或许那场春雨来得太晚,种子在十年后才 Yi-n 差阳错生根发芽,但我想,这或许是最合适的时机。
回归正题,写这封情书是希望珍珍能原谅我。
我不是一个懂浪漫的人,即便在少年时代,也从未给任何人写过情书,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句子来表达爱意,半辈子都在学工科,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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