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节(1/1)

作品:《非常恋爱——我&小健

情有,“我”是指小健,“走”是个行为动词,“了”是个助词无实义。“我走了”就是指小健的一种动作或者叫行为。同时“我走了”也是一种结果。按理说行动之后有新的行动结果会后边有新的结果,但那已超出了我所知的界限。极有可能我这辈子都不会搞清楚。

    我站在阳台上,外面是万家灯火,它们就在咫尺之遥,我伸伸手就 M-o 得到。但它们与我何干。幸福是它们的。痛苦也是他们的。跟我毫无关系。从我住的楼走出去,往左走会到达飞机场,往右走会到达火车站,直着向前走你最终会看到一座名叫长途汽车站的破烂建筑。我不知道小健到底选择了哪一条路。我已说过,这已超出我的所知界限了。我能做的事就是站在阳台上,欣赏着这城市中的美丽夜色。一直到,第二日。没有鸡叫,天还是迫不及待地变白了。

    第19章

    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见过小健。

    日子过得飞快。我已说过,象个小疯孩一样光着脚丫披头散发从田野上跑过,得得得,马不停蹄脚不沾地,拉都拉不住。是日子在过我们,而不是我们在过日子。日子稠密地象报纸上头版头条的满篇废话,终于有一天日子把我给过迷糊了。我的生活中忽然一下子出现了很多令我迷惑的东西。我心里有两个疑问。疑问一,这世上到底有没有一个叫小健的男孩?疑问二,我到底认不认识一个叫小健的男孩?如果我认识的话我怎么想不起那个男孩长什么样子。就象一滴墨汁落在一张宣纸上,然后懵懵懂懂地渲染开来,但到最后也只是个影影绰绰的黑点。如果我不认识小健的话,那么我锁在抽屉里的那块桌布上“我走了”的三个字是谁写的呢?不是一个叫小健的男孩写得吗?如果不是他,难道是我吗?那么说,我就是小健了,但我是小健吗?

    我想我应该登一个寻人启事,可我不知道该怎么写。这样写吗,小健,是个男孩,二十岁至二十六岁之间,身高在一米七至一米八之间,脸很白,有一双很深很黑的眼睛,不知道是不是这样,可我想象中的小健--如果真得有这个人地话--就是这么一副样子。

    眼睛很黑。嘴唇却是苍白色的。

    如果你看见他,请你转告他,转告他……不,你不要告诉他,什么也别说,就当没发生过。无论这世上有没有一个叫小健的男孩无论我认不认识这个叫小健的男孩,我想,他都跟我没关系了。

    没--关--系,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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