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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4节(2/2)

作品:《地西泮

净。

    宋槿书并未马上离开,而是目送他们俩说说笑笑蹦跳着离开,才直起身来,忍不住笑了。

    他跟穆千珩倒是不担心儿子的接受能力,因为他跟穆千珩两个人都是坦然能接受这种事的人,世俗眼光什么的,在他们看来无非是束缚自己快乐的东西,在乎那些作甚!

    希望他们这种坦然无所畏惧的基因能遗传到儿子身上。

    最起码,在他彻底有自己的人生观之前,不要受到外界的干扰和伤害。

    路上买了两本画册,之前的故事书都讲得差不多了,该买点新的了。

    穆然最喜欢让宋槿书来接他,因为宋槿书在家里平常注意力在花花身上的时候多,所以送他上幼儿园,他最开心了。

    宋槿书心情好,从幼儿园出来,就把穆然抱起来了,让他骑在自己脖子上,自己抓住小家伙的两条小腿,一路小跑,小家伙笑声洒了一路。

    这也是穆然喜欢爸爸的原因。

    爸爸有时候会跟他一起疯……

    回到家,穆然抱着画册跑到穆千珩面前显摆,宋槿书关好门,将外套脱下挂在衣架上,闻着饭菜香味儿,看着一大一小的笑颜,嘴角也挑了起来。

    他走到婴儿床边,看着熟睡中却咧着小嘴笑的花花,心中更觉温暖平静。

    就这么一直幸福下去吧………………

    第211章 肖麒番外(第一人称)

    我叫肖麒,今年虚岁二十七岁,目前算是一名无业游民,一年前我从桥市回云城看望我爸妈的时候被那人抓了过来,谈不上限制我的自由,但派人跟着我和被监视差不多。

    遇到了那人的时候我才十七岁,原本我的 Xi_ng 格跟我的长相一样,安静乖巧,有点像女孩子,因为长着一张娃娃脸的关系,大家都以为我还没满十四岁,经常被人当成小孩子,就连那人,都是小娃娃小娃娃的叫我。

    我妈在她四十多岁的时候才生下我,算是老来得子,因此,我在家很得爸妈的宠爱,什么好吃的都留给我吃。

    我以为,我会跟我妈期盼的那样,升高中读大学,出来给她娶个儿媳妇,生个可爱的儿子或女儿,然后幸福美满的过完一生。

    然而,我却遇上那个人,那个总是叫我小娃娃的人。

    他是混黑社会的,一股痞子气,手臂上还有纹身,嘴角总是咬着一根烟,所以每次吻我的时候都一股烟味,论那人爱烟的程度,我只能说烟比我重要的多,因为,连那啥啥时都不忘点上一根烟。

    我那时还不知道同 Xi_ng 恋是什么意思,就是觉得他很酷,很厉害,我很崇拜他很喜欢他,就算那人叫我小娃娃,可我还是喜欢他。

    本来像我这种乖小孩是没机会认识他的,都怪我贪吃,大晚上的嘴馋还偷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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