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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节(2/2)

作品:《七芒星

挺像那么回事儿。

    他退后两步,把那块画满爱心和可爱颜文字的广告板拍了下来,给肖珩发过去。

    肖珩估计还在开会,没功夫看手机。

    陆延没等来回复,倒是等到音像店店长的消息。

    [店长]:陆延!!!!!!

    [店长]:销量破万了!!!!!!

    陆延懵了一下,正想回复“真的假的,我那么牛逼的吗”。

    店长紧接着又是两条:我本来想早点告诉你的,结果手机没电,我回家之后又忘了充,洗完澡让我给忘了。

    [店长]:昨天临关店前,不知道哪儿跑来个傻帽,一口气买走一千张。

    [陆延]:……

    [陆延]:哪个傻帽?他长什么样?身形特征?

    [店长]:个不高,是个男的。

    [陆延]:大哥,你这个形容词还能再匮乏一点吗。我记得你店里有监控吧,调监控看看?

    [店长]:你开什么玩笑,在下城区你跟我提监控……放眼望去下城区哪有装得起监控的店啊,哦这话也不能这样说,好又多算一家。

    陆延琢磨了半天那位“个不高, Xi_ng 别特征为男”的人到底是谁。

    实在是琢磨不明白,把聊天记录转发到乐队群里,邀请队友一块儿集思广益。

    V团群聊。

    [大炮]:会不会是我爸?

    [李振]:照你这么说,那没准还是我爸呢。

    [许烨]:反正不可能是我爸,我爸个还挺高的。

    [陆延]:你们就不能脱离‘爸’这个范畴吗。

    大炮、李振、许烨不约而同表示:我不管,反正要让我知道他是谁,他就是我爸爸。

    陆延笑着发语音过去,骂了一声“出息”。

    陆延是快下班的时候收到的邮件。

    今天客流量还行,奶茶卖出去有几十杯,正趴在塑料桌上边写歌边等同事过来接班,手机在兜里震动两下。

    【您有一封新邮件】。

    陆延平时很少用邮箱,虽然微博上挂着合作相关请联系XXX邮箱,但是乐队活动本来就不多,除了乐队节目刚结束那会儿有很多商演活动找他们之外,并没有什么“相关合作”。

    陆延起初没当回事。

    只当是又有哪个商场开幕需要找个乐队热场子。

    两秒后,他手里的笔几乎砸在桌面上。

    他大概知道那位个不高、 Xi_ng 别特征为男、买了一千张碟的傻帽是哪位了。

    邮件里赫然是一封签约函。

    附件里带着一份合同,他上一次见到相同格式的合同还是在葛云萍手上——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决定,甲方为乙方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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