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2/2)
作品:《当龙傲天穿成生子文男主[娱乐圈]》
”
又起身来到墙前,取下一根带着细密小刺的麻绳扔下来。
唐曦赞赏的看了一眼男孩,捏着那双袜子塞到男人口中,狠狠揍了男人几拳,将男人提了起来,冲那男孩招手:“来,你来绑。”
男孩惊讶的看向唐曦,确定唐曦是让他来绑,他没有犹豫,拿起地上的麻绳,走到男人身前娴熟的将男人绑了起来,还很细心的确认每一根小刺都能紧密的扎进男人的肉中。
唐曦便和男孩拉了两句家常:“你叫什么啊?小兄弟?”
男孩头也没抬,细心的绑着地上的男人:“你可以叫我noah。”
noah?
“no..no..ah??”唐曦震惊得差点破音。
男孩停下了手中的动作,疑惑的看向唐曦:“你认识我?”
唐曦低头仔细看了一眼男孩。
一头微卷的金发,没有一丝杂质,灿烂的如同正午的阳光,没错。
一双浅棕色眼眸,漂亮的像一对琥珀,没错。
皮肤白的像上好的白瓷一样,没错。
蹲在那里好像一个超级贵的娃娃,没错。
noah,没错。
这位看起来人畜无害的小可怜,不是本书炮灰男N兼大反派吗?
不是跟苏禾抢秦旸的炮灰,虽然他看起来很像,而是跟秦旸抢唐曦的炮灰。
也许用抢这个词不合适,因为原书中秦旸并没有抢过唐曦。
noah的初次登场应该是在几年后,作为唐曦同公司的高人气流量,他是中欧混血,精致无比,因此一出道就拥有了超高的人气。
书中说noah是个身世凄惨的小可怜,具体怎么凄惨却没有提,这本书挖了很多坑,但作者直到最后烂尾都没有填上这些坑。
noah的身世之谜就是其中的大坑之一,书中是这样说noah的。
“他长得很美,出身也很好,本应当是风光无限,天之骄子,但他的前半生却像是一只下水道里的老鼠,见不到阳光。”
直到唐曦出现。
那是一个很俗套的展开,一个从没有感受到温暖的人,遇到怯懦但善良的唐曦,给予了他一丝善意,便悄悄将唐曦深深刻在自己心上。
没有感受过太阳的noah碰到小太阳一样的唐曦,就像天雷撞了地火,虽然全书大半部分是单方面的飞蛾扑火。
书中没有写noah是怎么当上练习生并出道的,他只是在唐曦不知道的情况下悄悄在心里种下了一个太阳,作为一个该在适当时间出现的完美男配,在一个冒着粉红泡泡的暧昧夜晚,光鲜亮丽的出现在了恰逢狼狈的唐曦面前。
noah外表比这本书的任何ga都像一个ga,但他却拥有此书最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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