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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境 第2节(2/3)

作品:《妖境

验。

    孔千目没吱声,只拿眼往身旁飘,眼珠滴流咕噜的转。

    人类正对照着天上的星辰的方位,领着孔雀慢慢往望断湖的方向走,单薄的衣衫被冷风吹起,露出腰侧小麦色的光滑皮肤。

    “怎么了?”突然感觉一只热乎乎的手把衣摆按在自己腰上,离湾回头问道。

    “我背你。”孔千目往他手里塞了一根自己的尾羽,不由分说把人类背背上去,“这根羽毛里收藏了鲛人和喜鹊的歌声,给你打发时间。”

    黑色的斗篷被变成了羽毛状,趴在上面软软的很舒服。离湾道:“我可以帮你。你经脉堵塞,妖力恢复不易,不要轻易动用。”

    “现在我帮你,以后你帮我。”孔千目道。

    被强行塞进手里的尾羽调皮地扫过离湾的脸颊,细长羽丝轻柔的触感让他知道,背着自己的孔雀现在也一定笑得很温柔,“到时候不许过河拆桥啊。”

    “你真信我能帮你?”

    “我信。”孔雀平淡的话语里透出坚定,“我的直觉告诉我,你就是我一直在等的,可以一起走过万水千山的人。”

    离湾觉得自己的小心脏受到了攻击。他脖子泛红,不甘示弱,附身含住俊美青年精致如同玉雕的耳朵,说话时牙齿轻轻磨着耳廓,声音带着暧昧的模糊:“那你信不信,我能吃了你?”

    孔千目倒吸一口气,被离湾握住的尾羽陡然绷直:“别闹!”

    人类笑着放开他的耳朵,把可爱的羽毛凑到自己耳边,悠扬的乐声伴如同海浪中漂泊的银色小船,时不时被淹没在浪潮声中,又缥缈的出现,在暴风雨中高高翘起船首,那是海中的精灵的踪迹,代表着绝望与死亡。

    他拿开羽毛,笑容已经没了,叹道:“你成功了,我现在满脑子都是‘为何这头孔雀如此不解风情’。不要用尾巴挠我,这真的很痒。”

    “咳咳咳,给我留点面子。”孔千目尴尬道,“你以为你刚才冷冰冰的很解风情?”

    离湾趴在孔千目的肩膀上,用那根不老实的羽毛挠他敏感的耳朵:“你在沙漠中行走的姿势很正确,杀掉老兔子时毫不手软,帮我找衣服时选择的款式和衣料都格外恰当,符合你所说的妖境流浪者的身份。但你手上的手链法器华而不实,那些漂亮的宝石只会引起无意义的战斗。”

    “别闹,我知道很痒了,快把羽毛拿开!”孔雀偏头试图避开离湾的骚扰,举起左手道,“手链是认主召唤的法器,不怕丢,没钱的时候就扯开卖掉,一颗宝石够我花三年了。我真正的法器正被某个坏蛋抓在手里挠我的耳朵。”

    离湾看着手里“花枝乱颤”表示存在的尾羽,叹息道:“孔先生,在你说这句话之前,我正想着如果偷偷拔一根毛,你会不会有感觉。”

    孔千目脚步一顿,抬高的手顺势落在身后人类的脑袋上,使劲揉:“你这个凶残的人类!”

    深夜的沙漠静谧而深沉,星辰毫不吝啬地挥洒着自己的光辉,弯钩样的月亮高悬一角,像一位优雅的女士正含笑看着自己调皮的孩子们。

    沙漠之中,除了极端的气候和混乱的方向,最可怕的其实是寂寞。无论孔千目还是离湾都尝试过独自在沙漠中行进的可怕滋味,便格外珍惜腹背相贴的同伴。

    天苍苍,沙茫茫,好像浩大天地间,只剩下自己和对方,携手共进,相依为命。

    “你有子嗣吗?”孔千目依旧不会找话题。

    “应该没有,我失忆了,聚居地的人认为我奇货可居,还没来得及配种。你呢?”

    “没有。”

    离湾略微惊讶:“为什么?”

    “他们说没有孔雀配得上我的血统。”孔千目说起这话的时候耳朵都发红,低声解释道。

    离湾没有细究,放下羽毛改捏他红红的耳朵:“往左一点,星星只能提供大概方向,注意自己行走的角度,沙漠里没有参照物,很容易走偏。”

    “右前方的沙丘里有东西,你猜是什么?”

    “猜不到。小心无大错,避过吧,咱们现在首要任务是赶到望断湖。天亮后没有识别方向的法器,很容易迷失在沙漠里。”

    “饿吗?”

    离湾眯起眼,竭力眺望,终于隐隐看到右前方孔千目所说的沙丘的方向有一抹绿意,是几棵孤零零的胡杨树。如果老兔子没有骗他们,从胡杨树到望断湖有三四个小时的路程,他们必须加快速度,没时间找吃食了。

    “没事,再快一点。”

    孔千目长叹一声,蹲下身把离湾放在地上,又转身将他抱在怀里,用羽毛包裹得严严实实,才继续赶路:“饿的话,可以喝一点我的血。”

    离湾二话不说,一口咬在孔千目的脖子上,居然没咬动。

    孔雀微愣,没想到人类连推脱都不曾有,连忙撤去护身法术:“咬吧。”

    腥甜的血流进口腔,人类眼中闪过一丝光芒。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总觉得没写出恋爱的感觉,四千字奉上以表歉意。

    孔雀怎么能控制自己的尾巴动这点请不要细究,恶意卖萌不解释。

    ☆、迷途

    西荒大沙漠向来是死寂的代名词,商旅们驼铃声都不能打破它的沉默魔咒,毕竟沙漠里水分有限,没妖会发疯为了制造声音而浪费体力和口水。可是今天,一阵难听的歌声传遍了方圆五里。

    “当风拂过翎羽,我知道我将启程。怎样的风景将映入我眼,今天的乐曲优美或者尖锐,这些都没有关系,一步一步,随着风去看大海和沙漠……”

    随着喑哑的啼鸣声出现在沙漠上的,是一只精致华美的绿孔雀。他拖着长长的尾羽从白色的沙丘后冒出来,背着个被灰布盖住的东西,在沙地上堪称欢快的奔跑着,丝毫看不出沙漠旅者该有的疲惫。他绸缎似油亮整齐的羽毛上已蒙了一层沙,可体型优美姿态优雅,身上浓烈的色彩再淡化,也不显脏,反而像沙漠里的绿洲,透出勃勃生机来。

    “恭喜你,终于有三个音在调子上了。”灰布掀开一条缝,人类黑色的眼睛露出来,捂着口鼻忍无可忍,“你身为孔雀却不跳舞,非得唱歌?”

    “你给我写的歌,当然要唱给你听。”在沙漠里背着个人大步奔跑的孔雀嘴巴里发出难听的叫声,但神奇的人类能听懂,而且还很不领情。

    “我怎么就听不出来是自己写的呢?”

    “我会改编啊,你是不是听得更加爱我了?”

    这语气太嚣张、太欠抽了,离湾夸张地笑着倒在孔雀背上:“谁爱你这没脸没皮的!”

    他身子向来灵便,这一俯身,一扭腰的当儿,竟腰跨一软,差点从孔雀背上掉下来,要不是孔千目察觉不对伏低了身子,人类得脸朝下摔沙地里。

    “饿了?”孔千目停下脚步,回头问道。

    “没事,扭一下而已。”

    他们已经在沙漠上狂奔了一个晚上,依旧没能赶在天亮前找到望断湖,太阳出来之后,散发着强光的硕大球体能指引的方向更加模糊,连离湾都不能确定他们是否偏离目标。

    更加糟糕的是,据迁徙的沙鼠说,大集附近的沙漠也出现了食妖魔,目前大部分生活在沙漠里的妖怪都躲进了大集,离湾以防万一偷来的沙漠里的小型聚居地地图已经沦为废纸。

    近来西荒食妖魔跟韭菜样一簇一簇往外冒,屠戮官员的、跟着豺狼商团的、沙漠里的,还有许多离他们远远的,闹得妖心惶惶。

    唯一的好消息是,孔千目远用法术在空气中凝结出水分,避免了一人一妖渴死沙漠的惨剧,而且他们不用再防备沙漠里的盗匪。

    “真不饿?”孔雀再次奔跑起来,只有大概的方向,也许会越跑越偏,但他们不能留在原地等天黑,一路上都找不到植物,光靠他的血,离湾在暴晒下撑不了多久。

    “不饿。”

    片刻后,孔千目第三次问:“饿吗?”

    “你别问了,越问越饿。”人类有气无力地趴在孔雀在鸟类动物中十分宽阔的背脊上,下巴搁在宝蓝色的修长脖颈上,眼前就是用灰色粗布草草包扎的伤口。他长叹一口气,到底没忍心再把布解开吸血,蔫蔫抱怨道:“都怪存机妖帝,把人类和妖怪带出来的时候都不带动物,害得我们现在只能挖仙人掌吃。”

    孔千目在大妖中也是顶尖的存在,饿上几天问题不大,脆弱的人类却不行,短短一天离湾就觉得胃已经不是自己的了。奇怪的是,在商团的笼子里时,他也经常挨饿,从未有过这般吃不住的情况。

    “据说当时有妖和人带了,但不好配对,有了猫没有狗,有了公的没有母的,特别是鸡鸭鱼猪这些不会讨喜的,毕竟生死关头,没谁会记得带活肉吃。”

    “我记得啊,”离湾轻轻戳戳孔千目脖子上的伤口,笑,“瞧,多漂亮的储备粮。”

    听见“储备粮”三字,孔千目脸上骤然一肃,沉声道:“如果真遇上食妖魔,你别管我,赶快跑。那东西只吃妖,说不定会放过你。”

    哪怕有意避开不提,食妖魔也是压在他心头的最重的一座山。

    全盛之时的孔千目自然不怕什么食妖魔,但现在他身受重伤,还带着离湾。

    离湾一愣,伸手去扒拉他脖子上漂亮的宝蓝色小羽毛,恶狠狠地道:“作为我的储备粮还敢想着食妖魔,不守妇道,小心我休了你。”

    “我说正事!”这是孔千目第一次凶他,铁器相磨一样刺耳难听的嗓音,直直钻进心里。

    孔千目认识离湾以来,一直保持着亲密而不失礼的距离,凡事点到为止,从不细究。在孔雀一族的家教中,这是对伴侣最基本的尊重和信任。如果没有食妖魔出现,或许直到他们成亲那一天,他都不会询问离湾的来历,而选择在长久的相处中逐渐获得防备心极强的人类的信任,主动敞开心扉。

    “……知道了。”对着孔千目的后脑勺,离湾缩着脖子,很心虚。

    作为一朵纯良的、不懂丝毫法术的小白花,他该怎么告诉孔雀,他早从商队里打听到大集附近有食妖魔,昨儿晚上故意带他兜圈子,暗中根据空气中的妖气残留,把食妖魔在大集外巡逻的规律摸清楚了呢?他们绝对、绝对、绝对不会遇到食妖魔的。

    ~~~

    “大司命,离湾大人请您过去。”

    大集城城主府内,自从九歌大司命驾临后就被列为禁地的小厨房依旧铁门紧闭,布满玄妙咒文的黑紫色结界与其主人一般冷硬而霸道地封住了这一方小小的空间。

    万灵妖境不少妖怪都知道九歌大司命热爱厨艺,每年的祭祀中,总有许多菜品的秘方通过祭坛被送进神殿。但真正尝过九歌亲手做的饭菜的,只有万灵妖王离湾一人。

    刚从沙漠回到大集城主府的九歌依旧没能找到万灵,正在做菜平复越来越烦躁的心情,闻言放下手里颠着的铺着薄薄一层花生的簸箕,语气很不好:“何事?”

    “说是晚膳不合胃口。”

    “爱吃不吃。”大司命的手套早已摘下,用帕子擦擦手,取了洗好的韭菜放在案板上,拔出厚重的方形厨刀,烛火都暖不过刀上的凛冽寒光。

    那位“离湾”早提过要尝他亲手做的菜,他一直没答应,没想到大晚上还来这一出。

    万灵每半年都要经历沉睡、失忆、复苏的过程,而他失忆期间最常用的名字,就是离湾。

    但九歌确信,现在城主府里被当做妖王对待的“离湾”,不是他要找的离湾。

    虽然那人和万灵长得一模一样,身体也完全是人类模样,但蛇妖怎么会弄错那具自己偷偷用舌头舔过无数遍的肉身?且不说蛇类的舌头能尝出空气微粒的味道,单凭视觉和听觉,万灵妖王身上每一寸皮肤的毛孔排列,每一根骨骼、内脏的尺寸,每一根血管里血液流动的声音,甚至头发生长的速度,他都了然于心。

    他先给那假货妖王的待遇,先稳住他背后的妖,等找到真正的万灵妖王……

    蛇妖左手扶住韭菜,右手菜刀压下,水灵灵的蔬菜发出“噗”的声音,像砍掉脑袋时血溅出的声音。

    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失忆的万灵究竟在哪里?他……吃得可好?

    流言生长于名为恐慌的沃土,短短一个多月,西荒这片混乱的土地上就出现了好几十个“食妖魔”,其中有真有假。他调动西荒所有官方力量,也只能查到最早的案发地是一个靠近人类聚居地的小村落,死的是三个月大的小猪崽。

    再之后,他似乎离开了小村落,或者刻意避开了同样的犯案地点,东南西北四个方向都有妖怪失踪,其中东方的小镇的兔妖被烧烤而死,但很快西方沙漠里也有沙蛇被发现是被烹煮而亡,截然相反的两个方向,死亡时间只相差十分多钟。

    那人刚醒不该有这么快的速度,更不会如此浪费食材,应该是怕有妖追踪,故布疑阵。从那以后,九歌就失去了离湾的踪迹。

    每次失忆后,人类都会像竖起刺的刺猬一样难以接近。九歌来到大集后就大张旗鼓的搜集胯骨有疤的好看人类,这样即使万灵逃过了妖怪们的捕捉,为了查明自己的身份,也必然要来大集看一看。他则趁着万灵法力没有恢复,每天绕着大集在沙漠里找人,至今一无所获。

    蛇妖眉头紧锁,烦透了这种猜来猜去的游戏。玩捉迷藏他从没赢过那人,向来是那人到了饭点闻着饭菜香自己走出来。可这次,恐怕连他的菜都忘得干干净净了吧?

    炉子上的砂锅被蒸汽顶开,盖子起起伏伏和锅沿碰撞发出声响。

    他掀开锅盖,倒进花生,锅里翻滚的白色肉块吸收了秘制的养身药酒,散发出肉类独有的香味,汤面上浮着浅浅一层透明油泡。他的手从洗好的蔬菜上方一一掠过,最后选择了不常用的雪菜和小西红柿。

    万灵不喜欢雪菜,或者说,不喜欢大部分绿叶蔬菜。九歌每天早上出门之前总会煲上一锅汤,若寻回了万灵,晚上回来就捞出肉,加上万灵喜欢的莲藕、白萝卜或者山药碾熬成的糊,倒进米饭里焖段时间,是极好的营养粥。再配上蒸锅里的糖糕、五色松饼、红豆团子,能叫人类跟小老鼠似的抱着吃大半天。

    唉,那人手艺差,嘴还刁,自己在外头肯定吃不好,这些年下来胃被他养得很是娇贵,指不定要受多少罪。九歌想起来心都揪成一团——都怪自己看守不利,让万灵陷入险境!

    雪菜不能久炖,片刻功夫,九歌挥手灭了炉火,望着一锅香气四溢的靓汤,猛然全倒进自己嘴里。

    滚烫的汤水割过喉咙,烧灼肠道,有点疼,味道是半点没尝出来,纯撒气,然后才想起自己该试味的。

    他把根本没用上的韭菜扔进菜筐,随手加上保鲜法术,梦游似的拖着蛇尾巴游回房间,准备洗个澡继续出去找人。

    心不在焉的蛇妖没有注意到,厨房的冰捅里,一只小小的粉红色肉爪攀上了桶沿。

    那只桶里,大半桶冰都是粉的,冰底下红通通一片,全是血水。一只被砍掉后肢和一条前肢的肥大老鼠,浑身打着颤,死死扒住桶沿,摇摆着身子试图爬出去。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疏逢的地雷,实在无力加更,敬请谅解

    ☆、初遇

    离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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