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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青欲雨 第5节(2/2)

作品:《云青欲雨

放下了手。

    “我前段时间和一家画廊签了两部作品,不过以我现在的状态,画不出什么东西来。”

    这种无能为力的感觉,第一次出现在s市的一个冬日午后。秦启明磕了药,从那张黑乎乎的大床上醒来,看到床下丢得到处都是的衣服,还有床上光裸的女性身体。他四肢着地爬下床,胃难受得搅动,他像个醉汉一样,扶着墙移动,想打开房门到外面的洗手间呕吐。

    门嘎吱打开,迎上了周佶的笑脸,秦启明记得周佶穿着件蓝色羽绒服,脖子围着条黄色的围巾,笑容在他的脸上凝固。身后一个温热的身体贴上,手臂像白色一样缠绕上来。那个睡眼迷离,同样磕了药的女学生,缠着秦启明温存低语。

    周佶默默将房门关上,安静地在大厅里等待秦启明穿戴整齐出来。

    仿佛什么也没发生。

    也许每个人的生活,都曾有过一次万劫不复似的劫难,已说不清是对堕落的痛苦无助,还是对自己的憎恨厌恶。

    有的人,仿佛白瓷般纯洁无垢;有的人,却像个沙陶一样污浊丑陋。

    “我哥来看过我。”

    龙云沁用力捏着汤勺柄,他被送进医院的第二天,发生的事情。

    “他说,村子搬迁时,按人口分了栋房子,在旅游村里。”

    就是那种仿造老房子的泥草结构二层矮屋,建了一排排,像梳子一样排序在旅游村里。很新,没什么人住,偶尔出租给旅客。

    “让我先去那边住,离县城也不远。”

    那边龙云沁去过,风景还不错,依山傍水,每日除去午时游客烦杂外,其他时间倒也清净。

    “你要不要过来住段时间?”

    终于发现秦启明哪里变化了,他瘦了不少,大概在那山林里,日子确实过得很清苦。

    “也行,顺便照顾你。”

    现在龙云沁起床去厕所,还需要人搀扶,他脚关节的病情不轻,没那么快康复。

    “不用照顾我,我还好啦,拄杖能行走。”

    床头躺着副拐杖,龙云沁还没用习惯它。

    ☆、云青欲雨 第九章(中2)

    莲藕排骨汤,家常便饭,粗陋的食材,简单的做法。

    李玙手艺很好,他偶尔会做饭,他能做出美味的食物。他会做饭的情况下,必然是他独身一人。

    大概烧饭这种庸常的事情,也讲究几分天赋。

    大概,他小时候没学会和别人分享吧。

    说到底,是种怪癖,他的东西,不喜欢别人碰触。以及亲自做饭,不是一件值得去做的事情。

    孤零零坐在偌大的餐桌前,面前搁放一碗冒着热气,不上档次但醇香的莲藕排骨汤。

    亲自刷洗切块的莲藕,细致用热水汤过,洗净,挑选的排骨。

    像龙云沁做这道汤的流程一样。

    味道,其实也差不多,没什么技术含量。

    却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坐在对面的龙云沁,会先将碗里的莲藕挑起来吃掉,然后再吃排骨,他吃东西有着小孩子似的习惯。

    类似的习惯,李玙在很小的时候,就得到了纠正。

    这是龙云沁很喜欢的汤,在李玙没开口嫌弃,而且每次都会喝点,龙云沁便也就时不时炖一炖。

    有时,一样食物,你可能会因为地理或者时节的阻隔,而去想念它,思念时无论它再平常,都有这不平常的味道。终于吃到,又难免怅然若失,觉得相去甚远,不过如此。

    默默喝完一碗汤,莲藕糯软,一一挑食,排骨剩在碗底。

    龙云沁喜欢将爱吃的东西放最后吃,李玙小时候,喜欢将不爱吃的东西放在最后。

    对于一个有身份的人,他不能对摆在自己食盘中的食物表现出任何偏好,任何热枕,那显得没有教养,而且很傻气。

    似乎龙云沁煨的汤更好喝,也许只是错觉。

    龙云沁做得像样的菜肴,十指能数出,李玙吃了差不多一年。

    不只是早餐,往往还会回来吃晚餐。

    然而有些事情,本身就不寻常,只是被忽略了。

    热气腾腾的莲藕猪骨汤,盛上,秦启明过来端走,放在厅室的矮桌上。

    龙云沁拄杖跟随在后面,他手里拿着两副筷子汤匙。

    桌上放着一盘西芹炒腊肉,一盘蒸鱼,一盘青菜,两碗白米饭。

    “我来吧,说是要照顾你,还得你给我做饭。”

    秦启明做饭能把厨房烧了,也难怪他在山林里瘦了许多。在s市餐餐挂在外卖,最多也就煮个速食,微波炉里热下熟食。

    “别介意,我整天躺着,太难受了。”

    做饭是龙云沁乐在其中的事情,洗摘青菜,切切肉,听着水声哗哗,心情总会很愉悦。

    昨天,龙云沁出院。

    他的伤情不轻,主要在腿关节部位,然而这不是能很快康复的伤情,与其日夜在医院耗费钱财,不如回家休养。

    出院和搬家的事,都由秦启明打点。姨妈那边有心无力,她自己身体也不大好,龙云沁跟她说有朋友在,便就不让她过来照顾。

    米饭不是什么精致的大米,莲藕炖着相对便宜些的猪骨,鱼是草鱼,新鲜价平,腊肉是表弟送来的,纯天然,自家制。

    龙云沁自己一人吃饭的话,会做简单的食物,大概也就是一份粉面之类的。

    对自己很节约,对他人则慷慨。

    看着秦启明大口吃着饭菜,大赞自己手艺好,龙云沁很开心。

    他喜欢分享,喜欢看到别人因自己而受惠,哪怕他能拿出的东西实在有限。

    ☆、云青欲雨 第九章(下)

    秦启明出生在一个富裕的离异家庭,学生时代是个不良少年,但因为聪明过人,成绩一直居前,后来在择业上和父亲起了冲突,毕业后,再也没回去过。他在一个不大但富豪遍地的南方小镇长大,衣食无忧,挥金如土,导致他初出社会时,异常的落魄艰辛。

    他也并非是个倔强的人,起初的离开,有赌气成分,也有出于对父亲新家庭的考虑——和后母关系极差,毕竟在争吵中渡过,他倒无所谓,只是让父亲难堪,过不了日子。

    你的离开,对其他人都好。

    就这样,他走着走着,来到了s市。

    他是个纨绔子弟,钱到手即花没,容易沾染恶习。

    幸在天性不坏,悟性极高,没滑向堕落,也不至于一事无成。

    天刚亮,龙云沁就听到开门声,急忙拉开窗朝外头喊:“启明。"

    凌晨,窗外灌进的冷风,冷得龙云沁一哆嗦。

    “我出去写生,不用做我饭,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

    秦启明背着绘画工具,穿着一件单层夹克,朝龙云沁挥了挥手。

    “早餐吃了再走。”

    龙云沁抓起放在床旁的拐杖,支身下地。

    对于三餐不按时吃,常年作息混乱,有时候日夜颠倒,一天只吃一顿的秦启明而言,他得胃病是逃不过的事。

    没等龙云沁穿好衣服,打开房门追出去,秦启明早已走得不见人影。

    大概搞艺术的,都有些不靠谱,文艺点说,就是乘兴而去,兴尽而归。

    虽然不清楚是怎么回事,之前秦启明似乎创作遇到了瓶颈,已好长一段时间没有作品。

    龙云沁邀他留住,本是想这里毕竟是边陲小镇,很多画家喜欢过来旅游,小居,也许对秦启明也有帮助。

    这个思路,看来是对的。

    在s市,龙云沁没有什么像样的朋友,他有同学有同事,但真正从生活上关心他的,只有秦启明。

    龙云沁亲人寥寥可数,在他认知里,秦启明是他的亲人之一。

    没有血缘,没有童年的旧情,却有家人的那种亲切感。

    休养的时日,躺在床上刺绣,躺在院子里编织,太悠然了。

    制作扇面,编织荷包用的丝穗。龙云沁闲不住,他总想做点什么。他是个细心手巧的人,而且专心致志。

    有的人有磅礴的大志,龙云沁只有小志,他的快乐在细腻的生活之中,在针线,色彩,织物中。

    等伤好了,在县城找份专业相关的工作吧。并不会没有,只是比s市工资低,且不会有什么前途罢了。

    手中的布条,勾勒出纹样,日后会有着色彩斑斓的刺绣,这是一个领子,一件上衣的一个部分。

    给秦启明做件上衣,纯手工定制,绝不同于那些烂俗的民族风,每个图案都有依据和讲究。

    闲着也是闲着,溢满的才情,浓烈的创作欲望。

    这几日,似乎过得太美好和充实了。

    傍晚,院中风起,龙云沁将刺绣品放置一旁,从躺椅里站起,伸展腰肢,抬头,正看到秦启明背着画板,提着画箱,推开院门。

    相视而笑,披挂一身霞光。

    夜晚,在大厅昏暗的小灯下,秦启明查看一日的收获,他涂了好几张人物速写,有男有女。带出的相机,也拍了不少需要的素材。和画廊签的两幅画,隐隐有了题目。

    他吸着烟,在电脑里挑选照片,直到龙云沁柱着拐杖哒哒走动,他才仿佛恢复了知觉,歪了下头。

    “你别柱着拐杖走来走去,灯都不开。”

    看他似乎都快和拐杖成连体了,已使用得想当纯熟。

    “我饿了,想煮点夜宵,启明,你要吃什么?”

    出院后,便胃口大好,看来康复指日可待了。

    “我去煮吧。”

    秦启明掐灭香烟,起身。

    “你煮的不好吃。”

    龙云沁不给老友留面子。

    刚出院那日,秦启明说要给他好好补补,炖了只土鸡,然后把锅烧坏了,鸡肉炖成碳块。后来还不死心,煮过几次,锅倒是没事,可做的都是黑暗料理。

    龙云沁刚走不久,茶几上的手机响了。听铃声,是龙云沁的手机。

    秦启明不想喊龙云沁接电话,免得他拄杖走来走去,会给小龙打电话的,无外乎是小龙的姨妈——一个非常絮叨,对画家这职业充满深仇大恨的大妈。

    叹口气,秦启明按了接听,“喂阿姨吗?”本以为会听到乡音浓烈的中年妇女声音,耳边响起的却是个磁性的年轻男声。

    “秦启明?”

    对方显然听出来了,口吻冷冰冰的。

    “是我,李老板找小龙什么事?”

    揶揄口吻,不禁又点了支烟。

    秦启明和李玙其实接触不多,只是给秦启明的印象差到谷底,就是个渣男。

    “龙云沁呢?”

    李玙没兴趣和秦启明说什么,何况这个电话是秦启明接到的,让他非常不快。

    “他在煮夜宵,好吧,我把电话拿给他。”

    李玙是个很冷漠的人,而且很傲慢,他会打小龙电话,也许真有点什么事。

    “你们住在一起?”

    哎呀,这声音挺起来仿佛那句:黑云压城城欲摧的情景。

    “是又如何?”

    尾声挑起,抬头,已到厨房门口。

    “你的电话。”秦启明将手机递给龙云沁。他抱胸站在门旁,没有离开。

    李玙似乎说了什么,很简短,然后龙云沁回道:“嗯,出院了,谢谢。”接着一阵沉默,李玙又说了点什么,还是很简短,然后龙云沁说:“好的,再见。”接着李玙挂掉电话。

    “就这样?”秦启明耸肩。

    “我姨妈多事,打他电话问地址,他不是有套衣物留在我姨妈家嘛,他打来说不用给他寄回去。”

    姨妈太热心,老觉得要把那衣物给人家寄回去,大概烦到他了。

    秦启明抽着烟,坏心眼地想,难道李玙以为他和小龙之间有点什么?

    ☆、云青欲雨 第十章(上)

    周佶到来时,龙云沁丢掉了拐杖,日夜在扎进书堆和刺绣之中,秦启明终日将自己关在杂物间(临时画室)里,涂涂抹抹。

    以至周佶看到的龙云沁头发老长,身穿件土灰长衫,仿佛从民国时空里爬出来,画风诡异,身前还摆着绣架,手缠着彩绦。而秦启明又硬又黑的发歪向一侧,一条厨房大妈风格的围裙系在腰间,围裙上沾染了五颜六色的颜料。

    “哈哈,启明你,哈哈。”

    周佶扑过去拥抱秦启明,秦启明闪躲着,念着:“你傻啊。”

    一身淡色毛衣白裤的周佶,净白得跟馒头似的。

    在很多天前,周佶就曾说要来滇南,后来他工作站的事情耽误,一直没出发。

    “一直跟领导请假想过来,正好一位同事辞职,一年的假期都快被拖没了。”

    捧着热牛奶,孩子气吹着热气,周佶靠在秦启明身旁,仿佛秦启明是张靠椅。秦启明吞云吐雾,惬意地将双脚靠在藤椅上,他静静听周佶说话。

    “那边好冷,食物匮乏,自己种点瓜果,还经常被野生动物偷吃。”

    秦启明拍拍周佶的头,周佶歪头,对秦启明做了个苦大仇恨的鬼脸。

    “要一直在那边工作吗?”

    周佶是南方人,出生地四季如春,想来即使是迟钝如他,也会感觉工作地的艰苦。

    “我们组要做一项研究,不出意外的话,要待两年。组里两位女孩子都没喊苦,我在这边诉苦哈哈。"

    低头咕咕喝牛奶,抬起头,果然便也不在谈这个话题,而是把注意力落在龙云沁身上。

    他看得那么专注,导致龙云沁不免有些紧张,以为要对他说些什么。

    “小龙,要不要我帮你剪头发?”

    周佶说得慎重其事。

    龙云沁噗噗笑,说:“好啊。”

    秦启明刨了下自己的鸟窝头,补了句:“小心他把你耳朵剪了。”

    按周佶说法是在深山老林里,物资都从山下运来,但是不能把理发师也往山上运吧,所以这大半年,是他帮同事们理发的。

    他学会了做腊肉,腌白菜,还学会了理发,织毛衣。

    房子三室一厅,龙云沁秦启明一人一间房,还有个房间小龙搬进来前,就被做了杂物间。周佶理所当然,去和秦启明睡。

    在s市时,他们好得像连体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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