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之我的男人是军犬 第11节(1/2)
作品:《末世之我的男人是军犬》
“你能听懂阿罕的说什么?”这个问题,吴宇早就想问了,他拍拍阿罕的头,让它停下来。
“不是能听懂,而是大概能了解。”小金打了个哈欠,他好困呀,刚刚真以为老大出事了,他将身体里唯一的能量用的干干净净的,现在是又累又困。
吴宇看出了小金的疲态,顺势和他们一起走到草堆前,跟他们一起躺下。
阿罕和小金都睡了,吴宇却睡不着。
他想着和阿罕刚刚遇到时,和到现在的点点滴滴。
为什么阿罕会有两种形态,是因为变异吗?
还是
……
末世之我的男人是军犬 作品相关 第二十七章 过渡
一觉睡到大天亮!
李博文舒服伸着懒腰爬起来,明显他是昨晚睡得最舒服的人,不知道是昨晚打架消耗太多能量,还是因为狼犬的威压让他感觉到安全,吴宇和小金这般的闹腾都没将他吵醒,他现在各种神清气爽。
随着他起床后,吴宇警醒的睁开了眼睛,眼下有着淡淡的青影显示着他的昨晚睡得很不好,因为他梦到了半年前张峰来救他的场景,具体依旧模糊,却让他心痛得无能为力。
“今天吃什么?”动动身体,发现应有的酸痛,隐痛都随着小金的治疗和一夜的好眠,消失了,越发开心的凑到吴宇身前,问道。
“先洗脸刷牙。”吴宇拿了两人份的毛巾刷牙杯递给李博文,“把小金叫起来。”
“哎?”叫小金,他会被狼犬吃掉的,李博文想反驳,吴宇却不给他机会的走出了山洞,好吧,让他被狼犬吃掉吧。
李博文心惊胆战的朝狼犬走去,却发现狼犬早已经醒了,正用警惕和陌生的眼神看着他,似乎只要确定他是有害的,它就会扑上来咬断他的脖子。
哎?
李博文瞪大了眼,是他眼花了吗?为什么他发现狼犬毛色和瞳孔的颜色都变了呢?
“吴大哥……”李博文大叫着飞奔出去。
阿罕歪歪头,伸出前爪骚骚耳朵,接着又把下巴放到前爪上。
“啊哈。”小金被李博文吵醒了,伸着懒腰从狼犬身上爬起来,转头就看到他的二老大正歪着头看着他,“早上好,二老大。”
阿罕抖动了两下耳朵,眼睛亮亮的,伸出舌头舔舔小金的下巴。
“嘻嘻,二老大,我们起床了。”小金揉揉阿罕的下巴,站起来,阿罕跟着站起来抖了抖身体,尾巴甩甩将身上的杂草扫掉。
“吴大哥,今天早上吃什么?”不可否认小金和李博文同样是吃货,早上一起床,想到的就是吃。
小金带着阿罕走出去,就见到李博文惊恐的指着他身边的老大,一副惊悚样。
吴宇一边做着简单的早间热身运动,一边听李博文大声的惊恐。
这小孩,什么都好,就是太一惊一乍了。
“小金过来解释,我去弄点吃的。”吴宇看到离洞口不远处有棵水果树,上面硕果累累,很有必要摘上一箱在放起来。
“好。”小金爽快的答应。
“阿罕,走。”吴宇简单招招手,在小金身边的阿罕立刻窜到吴宇身边,开心的‘汪汪汪’。
吴宇皱皱眉头,“安静。”
“呜。”阿罕立刻闭了嘴,轻脚轻手的跟在吴宇身边。
吴宇低下头看看阿罕,总觉得有什么不一样了。
阿罕感受到吴宇的视线,抬起头看向他,伸着舌头,动着耳朵,一脸呆萌。
“傻兮兮的。”吴宇摇摇头,自己笑了出来。
————
三人一犬,继续上路。
慢慢的路上,开始出现了丧尸。
只要丧尸不是很多,吴宇都不让用枪,都带着李博文和阿罕徒手杀,至于小金则让他在自保之余,练习用弩点射,他也是在那天晚上,发现竟然是小金枪杀了那个猥琐矮子,很有狙击手的潜力。
“路上的丧尸越来越多,光靠我们的双腿走路,要是被丧尸群围上就完了。”李博文气喘嘘嘘的坐在辆轿车的车盖上,手边放着一般沾满血污的西瓜刀。
“嗯,我们找辆能用的吧。”这条路上这么多的废气车辆,应该能找辆可以用的,吴宇点点头。
“可是没有汽油呀。”废弃在这里的车,也不过半年的时间,好好找找肯定能找一辆好车,可这半年间,人们出来找物资,首先找的绝对是汽油这种消耗品,这些车里绝对不会有汽油。
“我有。”吴宇有几桶汽油以备不时之需,不用来长途跋涉,用来救命还是够用的。
李博文一喜,提着刀从车盖上跳下来,“我这就去找。”
“小心点。”这些废弃的车辆里,谁也不能保证有没有丧尸,及时他们刚刚清扫了一遍。
“阿罕,去跟着博文。”吴宇将跟着小金打扫战场的阿罕唤回来,在这里他可以看着。
“汪。”阿罕听话的窜到李博文身边,亦步亦趋的跟着他。
“晶核全部在这里,有十二颗一阶晶核,两颗两阶的。”小金开心的巴拉着口袋里的晶核,十二颗红色的,一个橙色的,堆在一起亮晶晶的煞是好看。
才三十几个丧尸,里面就出现了两个二阶丧尸,丧尸的进化越来越快,总有一天,人类会赶不上丧尸的进化而灭绝。
吴宇抬头看着天上那颗太阳的伴星,这颗东西到底是怎么来的,为什么它会给地球带来如此的灾祸。
外星人?宇宙人?
“二阶的给阿罕,其他的平分。”
“好。”最好的给老大,小金开心的拿出自己和老大的份,其他的递给吴宇。
异能者可以通过吸收丧尸晶核和异兽的魔核进行进阶,区别在于丧尸晶核没有属性之分,可以随便吸收,异兽魔核就不行,只能同等属性的才能吸收。
“吴大哥,快过来,找到一辆路虎。”李博文开心的挥着手。
“来了。”
“哎,我靠,有人…啊,刀拿稳点,我的脖子很脆弱的…”
“汪汪汪……”
“……”
吴宇一惊立刻飞奔了过去。
(待续)
末世之我的男人是军犬 作品相关 第二十八章 男人
吴宇一惊立刻飞奔了过去。
小金将晶核往裤袋里一揣,就迈着小胳臂小腿跟了上去。
吴宇飞奔了近五分钟才到地头,李博文为了找辆好车,跑得太远了。
一到地头,吴宇就发现李博文大半个身子都在车里,只有两条腿在外面,阿罕则焦躁的在门前走来走去,嘴里发出呜呜的声响。
“阿罕,坐。”吴宇让阿罕坐下,阿罕顺势坐下,但是双眼还是紧紧的盯着李博文的屁股。
吴宇走到对面的车门前,将车窗的灰尘随手擦了擦,便看到路虎的第三排的车座里,一个穿着黑色练功服的男人,捂着胸口,一脸惨白的将唐刀稳稳的架在了李博文的脖子上。
吴宇轻轻的敲了敲车窗,将男人的注意力引过来。
男人转头,一双鹰眼看向吴宇,目光犀利快凝结成了刀剑了一般,让人浑身疼痛。
好厉害的气势。
吴宇微微皱了皱眉,对着男人道,“车给你,放了他。”
男人眼角一跳,明显对吴宇的话不以为意,手下一动,锋利的唐刀就在李博文的颈子上压出了淡淡的血痕。
“啊啊啊,大哥,你的手稳着点呀。”李博文被颈子微微的刺痛,吓得大叫起来。
“闭嘴。”男人被李博文的呱燥吵得头疼,剑眉一竖。
李博文差点吓尿了,一口咬住自己的下唇表示,他闭嘴了,闭得紧紧的。
“别冲动。”吴宇赶紧举手表示自己没有恶意。
男人听不到车窗外那人的声音,只能看到他嘴动,看到他面无表情却从眼中透出紧张的模样,心下淡淡的放松了,一个能如此紧张自己同伴的人,应该不会是那种丧心病狂的人,当然若是自己看走眼了,也只能说是他的命。
脑袋越来越晕,失血过多的后遗症让男人眼睛发花。
是不是再赌一次。
平生第一赌博,把自己伤成这样。
再赌一次,是不是就没命了。
男人微微的抬起眼,看向那咬着嘴唇的少年,一双大大的眼睛,咕噜噜的直转悠,似乎在打着什么小算计,却并没有让人厌恶的感觉,反而让人觉得他被保护得很好,在末世后这道德崩坏的三年里,还能保有这般的真性情,实属难得。
不过在男人眼里,这少年的表情有点蠢,什么都表现在脸上,蠢死了。
再赌一次,反正不赌,他也活不了多久了。
男人转头看向吴宇,无声的张嘴,“帮我。”
说罢,男人的手一松,唐刀歪倒一边,整个人摔倒在后座上。
唐刀从脖子上滚落,那骇人的气势也消失了,李博文慢了一拍,直到男人摔在车座,他才醒悟过来,他得救了?
吴宇皱皱眉头,他看懂了那个男人的最后的话,真可笑,这个人竟然在现在这种状况下,还敢相信人。
该说他天真呢,还是最后的赌博呢。
“啊啊啊,我没死,我没死。”李博文傻傻的摸摸被唐刀割伤的颈子,才最终的确定自己被救了,大声的咋呼起来。
男人似乎被李博文的声音吵到了,昏迷的身体不自觉得动弹了一下,吓得李博文赶紧从路虎里退出来。
阿罕一看李博文退了出来,立刻窜上了车,张开嘴,就想咬断男人的脖子。
“阿罕,停。”吴宇的命令千钧一发的时间里,下达了命令。
阿罕张大的嘴停在半空中,不甘心的盯了盯男人,最后还是听话的住了嘴。
“阿罕,出来。”吴宇站在车门外,将阿罕叫出来。
阿罕转头看向吴宇,一双金色的瞳孔里写满了不满,它不明白二主人为什么不让他咬死这个坏人。
“阿罕,乖,出来。”吴宇摇摇头,招收让阿罕出来,这辆路虎的空间很大的加上前座有四排车座(某才对车完全不了解,所以亲们不要纠结哈,都为剧情需要),却不够阿罕在里面跑的,他需要它出来,带小金进去看看。
阿罕退后两步坐下,让出位置,却没有出去的打算,转头死死的盯着男人,似乎只要他有异动就咬死他。
“好吧,你在里面吧。”阿罕大部分时间是很听话的,可它也有它的坚持的时候,吴宇不再强迫它出来,而是招手让小金进去。
小金点点头,钻了进去,吴宇也跟着钻了进去。
一进去就是扑面而来的血腥味,这人流了多少血呀。
吴宇将男人扳正,只见男人有着一张刀雕斧凿的脸庞,一双眼睛紧紧的闭着,脸上毫无血色,也半点无损他的俊美。
“哇,伤的好厉害。”小金扯开男人的衣服,倒吸了口凉气,只见他肚子上紧紧的缠着白色的布条,而那布条明显是用内衬撕的,半点不吸水,却被鲜血浸透,还在不断的渗血。
“小金,帮他治好。”吴宇轻轻的道。
“哎哎哎哎,他刚刚要杀我耶,吴大哥。”在车头那边探头探脑的李博文一听话,立刻大叫起来。
“声音小点,吵死了。”吴宇头也不会的甩了李博文一句,“在外面好好看着,这血腥味会招来丧尸。”
啊,他吵死了,吵死了。呜呜,李博文觉得他的胸口被射了一箭,却也不得不吸吸鼻子,四下警戒。
“为什么要救他。”小金也不理解,这个男人看着就很危险好不好,要是只是他和老大遇到这种人,绝对会一掌拍死不解释。
“现在的人,越来越少了,能救一个是一个吧。”主要是这个看起来一脸正气,并不像是奸恶之徒,而且一身黑色练功服,能使唐刀之人,感觉起来就像是古代的大侠,很是正气的样子,否则吴宇也不会让小金救他。
“好吧,既然吴大哥这么说了。”小金转头双手放到男人肚子上,闭上眼,乳白色的白光从他的手上散发出来。“希望,不是坏人。”
小金通过异能发现,男人的肚子差点被捅了个对穿,里面的肠子都被切断了,肠子里的东西漏了一肚子。
啊啊啊,幸好是他治疗,换了其他人来,这个男人死定了。
小金的治疗的能力是三阶初级,跟着狼犬老大的日子里,他有的是晶核升级,而且因为有狼犬的保护,他根本就不用冒险,比现在那些被各大势力保护起来的治疗能力者来说幸福了不知道多少倍。
第一阶,透视,他能透视人体,第二阶,消融,消融一切淤血或者是垃圾,第三阶,净化,净化一切肮脏的东西,特别是丧尸病毒。
再加上,最原始的治疗能力,只要不是一击毙命,有他在都能抢救回来。
小金对自己的能力救助普通人,那是自信满满。
很快男人的伤口便不再出血。
小金小心的将男人身体里的淤血和碎肠子消融掉,再用治疗的能力,将能用的接起来,不过这种修复内脏的能力,是治疗自带的,毕竟他还只是个十岁的小孩子,又不是出生于医疗世家,对人体解剖根本不懂。
不过十多分钟后,小金就将男人最重的伤治好了,再用能力将他全身扫视了一遍,能治疗的都给他治疗了。
最后完成,小金有些脱力的坐到地上,阿罕关心的凑上去舔舔小金的脸。
“谢谢二老大,我没事的啦。”小金抱着阿罕的脑袋一阵的猛蹭,这是大老大在的时候,绝对不能想象的福利。
“好了,小金出去吧,叫博文进来。”
吴宇叫着李博文帮忙将男人弄出来,将他身上的血衣拔了,给他换上一套简单的衣服,然后找了个被堵在好几辆车子中间的车子,将他塞了进入,给他喂了点消炎药什么的,留下几包面包和两瓶矿泉水后,将车门一关,算是仁至义尽了。
“哎,吴大哥,这把唐刀真锋利呀,真的给我用吗?”
是的,他们不是无偿帮忙,他们给那男人留下了一把防身用的匕首,拿走了那把一看就是个宝贝的唐刀。
他,吴宇,再不做赔本的生意了。
路虎在马路上带起一阵烟尘,往远方驶去。
(待续)
末世之我的男人是军犬 作品相关 第二十九章 外星人
是夜
车中的男人,在极度干渴下醒了过来,一醒来,他就看到头面前放的矿泉水,飞快的拿起矿泉水,拧开盖子,就咕咚咕咚的喝下了一大半,解了渴之后,肚子又咕咕的叫了。
肚子,男人下意识的将手放到自己的腹部,哪里明明被她掏了一个洞,那个洞呢?
思绪慢慢的回笼,今天下午似乎遇到一个伙人,他赌了有生以来最后一个赌。
然后
他赢了。
他没想到就那么几个人小队伍,竟然还有一个治疗系的异能
末世之我的男人是军犬 第11节(1/2),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