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凋零日 第3节(1/4)

作品:《凋零日

    “作家?我看你的样子挺像的,这么深沉。”沈明熙跟着猜测。

    水寒江摇头否定,说:“不是,我只是一个闲职,没有职权的名义董事……”

    “霸道总裁?”韩墨和沈明熙对视一眼,惊叫出来。

    水寒江脸上难得的出现一丝无奈的表情,叹了口气继续说:“你们玛丽苏小说看多了吧,我确实是一个董事,但是没有任何的权利,只是挂着一个职位,平时也不用上班,每个月领着与普通员工相当的工资而已……”

    “还有这么好的福利,你们公司还招人吗?”沈明熙差点就冲过去把水寒江的大腿抱住。

    “有是有,但是就怕你去了也等不到下个月发工资……”

    说到这里,三个人都沉默了下来,到现在,除了那梦一般的默示录,世界没有发生任何变化,季节交替,时间流逝,这一切都在原定的轨道上正常的运行,一点灾难来临的气息都没有,这不得不让人怀疑那到底是真的默示录,还是一个恐怖的梦境。

    沈明熙首先打破沉默,问道:“你们所说的默示录什么时候开始?”

    “2016年1月1日……”

    “也就是说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可为什么现在什么情况都没有?一般大劫来临之前不都是应该有前兆的吗?”

    “默示录不就是前兆吗?”韩墨自己都觉得这个说法很没有说服力,但是他亲身经历过一些奇怪的事情,从神秘空间到创世录,从创世录再到默示录,然后遇到了水寒江,江晓雪和沈明熙,世界上真的有这么巧合的事情吗?

    轻轻地舒缓一口气,韩墨故作轻松的说:“反正是不是真的,1月1日就知道了,现在难得这么悠闲的大好时光,我们还是尽情的玩吧!”即使很不想承认,但是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韩墨还是将水寒江和沈明熙当成了好朋友,如果没有遇到他们,这一场孤独的旅行可能也不会有这么多的欢乐与轻松。

    “说的也是,我们回去吧,今天晚上早点睡,老板娘说了,明天早上带我们去大草原上看日出!”沈明熙也变得轻松了很多。

    ☆、第十章

    回到旅店,没有再多做什么,高原反应加上长途火车带来的疲惫已经让他们迅速的入睡,很甜美的一觉。

    隔天一大早,天还是黑沉沉的,韩墨三人就被老板娘叫醒,难得的安稳觉之后,三人的精神都特别好,高原反应症状也减轻了很多。粗粗的吃过早餐,收拾收拾行李,三人登上了老板娘自家的小车,向着大草原出发。

    一同出发的还有旅店中的其他游客,大多数以年轻人为主,都在二十多岁,所以相互之间的话题很多,除了像水寒江这样的高冷男神之外,沈明熙甚至韩墨都和他们打得火热,韩墨最喜欢听他们口述周游全国乃至全世界的经历,有些地方虽然没去过,但是从那些旅行者的口中还是能够更了解这个世界。

    拉海尔市从七环之外就是郊区,也就是大草原,整个城市其实都被草原包裹着,但是看日出的最佳地点还是位于拉海尔市西部的阿斯克草原,这里也是巍岭高原上草原的边界,跨过这个边界,就是巍岭高原那一望无际的荒漠。

    巍岭高原的荒漠面积大概占整个西部的三分之二,那是真正的无边无际,如果没有向导,在荒漠中很容易迷路,一旦迷路百分之九十的人都只能魂归荒漠。就算是本地最熟悉的向导也没有办法脱离固定的路线前往荒漠的深处,因为如果刮起风沙,所有的经验都是白费,最终的下场也只能是迷失在其中。

    经过半个小时的路程,一行人来到了阿斯克草原,而此时虽然只有天边的蒙蒙一层白,但是草原上已经有很多游客在等待。人很多,只是他们都分散在茫茫的草原上,也就显得那么的渺小,草原的空旷。

    看了看手机,还是四点五十快五点,老板娘告诉他们,日出的时间大概是在五点半到六点,现在来的还只是很少一部分游客,之后还会有一大批游客陆陆续续的过来。

    韩墨站在人群的最前面,眺望远处连绵高耸的山脉,他不知道那些高山距离这里到底有多远,只是从老板娘哪里打听到,那一片山脉在荒漠的最深处,要想到达那里,至少需要三天的时间。并且在当地有着一个美丽的传说,据说在山脉中存在着一个世外桃源,叫香格里拉,在那里没有战争,没有勾心斗角,所有人都生活得悠然,很满足,是真正的人间天堂。曾经有人亲眼看到过雪山中出现一座辉煌的古城,古城中小桥流水,鸟语花香,整个闪烁着金色的华光。

    但传说毕竟只是传说,从古至今不知道有多少向往香格里拉的人踏入巍岭高原,穿过茫茫荒漠和连绵的山脉,最终却什么也没有发现,有的更是葬身于此,再也没有从理想的国度中走出来。

    当天空再白一点,韩墨已经能够看清楚远处的景色,果然,从这一片大草原开始往前,植被开始越来越稀疏,在他们几公里之外的地方,就是无尽的荒凉,荒漠与草原之间像是被一刀切开,分明无比。

    果真如老板娘所说,后面半个小时的时间,越来越多的游客从拉海尔市市中心赶来,原本空旷的大草原逐渐开始被人群占据,而天空也越来越明亮,天边的山脉顶部开始出现一小片的红霞。

    “日出快开始了。”水寒江在韩墨的耳边提醒道。

    韩墨回过神来,盯着远处红霞最浓的地方。在六点左右,天边的云层破开,露出了红彤彤的一个块大斑点。无数道光芒从天边射出,穿透天空的云雾,带着一层金粉洒向人间,草原上的牧草随着清晨的风摇晃,被光芒染成金绿色。同样的金色洒在游客的身上,驱散黑夜的寒冷。

    红色的斑点在天边冉冉升起,初生的太阳并不是太刺眼,红红的一轮宛如樱桃挂在天际,只在一刹那,霞光万丈,红色被金色代替,韩墨等人感觉双眼一阵刺痛,眼前已经没有了太阳的轮廓,剩下的只是一轮金光璀璨的模糊大光斑。

    随着金色光辉洒遍大地,黑夜终于完全地结束了,虽然风依旧在吹,但是已不如深夜寒冷。远处,草原之外的荒漠,像是满地黄金闪闪发光,再远处,那连绵的山脉中,最高的一座山峰上的皑皑白雪反射出万道金光,一层淡淡的彩色光晕笼罩在山头,看上去如此的神秘,却又引人遐想。

    看完日出,游客们开始在大草原上游荡,按照老板娘的说法,这个季节刚好是草原上最美味的晨露松菇成熟的时候,这种奇妙的植物只在每天清晨从土里钻出来,吸收露水,然后又在短短半小时内缩回地里,直到第二天再次重复。

    周围时不时传来游客们的惊叫声,应该是有人找到晨露松菇了,韩墨三人没有加入采蘑菇的大军中,只是闲散的自由漫步,呼吸着草原上的清新空气。

    “也许我们该试一试……”转过身,韩墨背对着水寒江和沈明熙说道。

    “呃?”水寒江有些愕然。

    “什么?”沈明熙同样不明所以。

    “我是说,我们应该试一试去改变自己的命运,寒江你说得对,既然世界注定要毁灭,我们也注定要死亡,但是为什么还是让我们看到默示录呢?难道真的是只命运的恶趣味吗?也许并不是上天无情,因为它已经在提醒我们了……”

    水寒江和沈明熙哑然的看着韩墨,不知道该说什么。韩墨站在广阔的草原上,过膝的牧草在他的脚下摇晃,宛如波浪一般;在他的身后是光芒万丈的太阳,金色的光辉仿佛将他整个人融化在这光芒之中。

    “世上本没有绝路,只是看我们能不能找到那一丝隐藏的曙光而已,只要我们相信,那身后便是万丈的光芒!”

    坚定,铿锵的一句话,让水寒江和沈明熙两人全身一震,他们看着韩墨脸上的微笑,还有眉宇间透露出来的一股气势,不由自主的相视一笑,点点头,异口同声:“好,那我们就赌一把,玩点大的!”

    在巍岭高原疯玩了几天,从最低的大草原到最高的九重山脉,几乎能去的地方韩墨三人都去过了,也累个半死,特别是从草原过渡到山脉的中间一段,沙漠和高原反应反复折磨着他们,用沈明熙的话说,巍岭高原这一次旅行让他瘦了十多斤,全身只剩下皮包骨了。当终于坐上飞回沁水的飞机,即便是才从梦中睡醒的三个人,也还是在一片轰鸣声之中再次沉睡下去。

    到达沁水机场,下了飞机的韩墨只觉得全身一阵舒坦,差点忍不住叫出来,沈明熙也是一脸幸福的样子,大口大口的呼吸着熟悉的空气,水寒江倒是没什么变化,依旧冷冰冰的像一座冰山跟在两人的身后。

    被巍岭高原高强度的紫外线暴晒了几天,韩墨和沈明熙两个人都黑了一层,只有水寒江这个怪异的体质,肤色完全没有变化,让沈明熙羡慕不已。

    “还是沁水比较舒服啊!”沈明熙发出常常的感叹。

    “好了,这下你俩不用再跟着我了吧,跟着我可没有地方可以住!”之前出发的时候韩墨就将自己的房子退掉了,因为他并没有考虑过什么还会回来。

    水寒江撇了他一眼,说:“去我家吧!”

    “喂喂喂,我我我……”水寒江刚说完,没等韩墨开口,沈明熙就叫嚷了起来,“我也去我也去,我也没有地方住,我家在九江……”说到最后语气有些变得弱弱的,他身上的钱不多了,但是不知道是不是脑抽了,之前买机票的时候没有选择回九江,而是跟着韩墨和水寒江一起来了沁水。

    “走吧,我叫了司机来接我们。”水寒江一脸平淡的说。沈明熙则是屁颠屁颠的跟在他的身后。

    韩墨咬着牙,他可没决定要去水寒江的家。不过转念一想,这么周游一圈下来,自己身上的钱确实也所剩无几,如果再去开几天房,估计用不了多久他就沦为乞丐了,有免费的房子住,还能蹭吃蹭喝,何乐而不为?想通之后,也跟在水寒江的身后走出了机场。

    不得不说虽然水寒江说自己是一个没有职权的董事,但是毕竟身世摆在那里,来接他们的车居然都是世界顶级的豪华品牌,全身漆黑的高级商务车,坐进去之后里面应有尽有,冰箱、电视、酒柜、平板,简直不能用豪华来形容,足以称得上是奢华。

    “这车得几千万吧……”沈明熙咽了咽口水,有些局促的坐在真皮沙发上,他怕弄脏一点就让他赔得倾家荡产。

    韩墨也是小心翼翼得坐着,怎么都觉得有些不舒服。

    看出了两人得窘态,水寒江有些无奈的摇摇头:“没事,你们就放开吧,反正也不是我的车……早知道我们自己打车回去就好了。”

    一路上驾驶座的司机都是一脸严肃凶狠的样子,戴着墨镜,看得韩墨和沈明熙有些心慌慌,不过司机大哥倒是什么话也没说,尽职尽责的将车子开到市郊的一个高档别墅小区中,在一栋韩墨一辈子都买不起的别墅前停了下来。

    “到了,我们走吧。”说完,水寒江就下车了。

    同样从车上下来的韩墨看了看车子,又看了看别墅,最后看看了水寒江,水寒江身上还穿着他的廉价衣服,他不自觉的感觉脸上一阵发烧,也有些不可思议,小说中像这些富家子弟不是对穷人都无比的嘲讽吗?当然,女主除外。想到这个,韩墨猛地一脸红,心里有些哭笑不得,自己真是玛丽苏小说看多了。

    沈明熙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样,一把勾住韩墨的脖子,故意惊讶的叫起来:“小墨你怎么了?脸这么红,难道是生病了?”

    韩墨阻止不及,抬头正好看到水寒江惊异的目光,心里如同有一万只草泥马奔腾而过,恨不得把沈明熙咬死。他瞪了沈明熙一眼,说:“没有,只是刚刚回来还有些不适应,缓一会就好了!”

    水寒江也没多说什么,开了门带着两人进了别墅。

    进了别墅之后,韩墨和沈明熙又体验了一把什么是贫富差距,外表看上去田园化的别墅里面,竟然都是欧式的高档豪华家具,奢华的水晶吊灯将灯泡照射出来的光反射到四面八方,非常的刺眼,但是又如梦如幻的感觉;原木地板上打了蜡,光滑如镜,没有一点尘土,壁纸都是土豪金,闪光夺目;客厅中远远超过50寸的平板电视挂在墙上,旁边是专业级的音响设备,地上的地毯毛茸茸的一点也不结块,一看就知道是高级货。

    韩墨和沈明熙都无语了,沈明熙炽热的双眼看着水寒江,眼神中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土豪我们交朋友吧!

    水寒江的家里并没有其他人,按照他自己的说法,他父母和兄弟姐妹都不在国内,所以平时只有他一个人住在这里,房间还是很充裕的,只不过在回来之前还没有通知保姆过来打扫,三个人花了好大力气才将客房打扫干净。

    在水寒江家的第一夜,韩墨睡得非常的安稳,这大概也是一场放松舒心的旅行下来的结果吧,没有做梦,再一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了。

    ☆、第十一章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外面已经艳阳高照,逐渐进入冬季,即便是位于南方的沁水市也开始降温,所以气温并不很高。洗漱后换上秋装,韩墨从房间里出来,但却没有看到水寒江和沈明熙的身影,去敲了两人的房门也都没有回应。

    偌大的一栋别墅中似乎只剩下他一个人,心里有些烦闷,他决定出去走走。

    韩墨小时候待的孤儿院位于沁水市的南郊,距离水寒江家所在的小区并不是很远,坐了六个站的公交就到了,看着越来越旧的建筑,韩墨有些感慨,这么多年来,他已经好久没有回来了。

    站在破旧的大门前,门卫室里面空空的,在韩墨的映像中,那里一直都没有人,只有张妈妈偶尔会充当门卫的角色在里面坐坐,毕竟这里这么穷,小偷根本看不上眼。孤儿院的铁门上锈迹斑斑,半掩着,里面有几个脏兮兮的小孩跑来跑去,欢声笑语的,像是在做游戏;整个孤儿院就只有一栋老式的楼房,凶巴巴的老院长住在最顶层,张妈妈则住在最底层。

    在门外站了足够久,韩墨终于推门进去。

    眼前还是熟悉的场景,楼房面前是一片空地,不知道多久没有人打理,上面的野草已经长得半人高,还有各种小动物小虫子在里面穿梭;前院里还有几颗大树,他小时候这些树还只有小孩的大腿粗,现在已经快赶上他的腰了,树下一个已经没有了坐板的秋千只剩下粗粗的一条绳子在空中摆动。这里就是他们小时候的乐园,现在属于别的小孩。

    韩墨进来的时候被正在玩耍的小孩看到了,几个小孩立刻躲到了大树的后面,有些傻兮兮又有些紧张的看着他,不敢主动上前来搭话。

    “小朋友,你们的张妈妈呢?”韩墨小心的开口问道,但又觉得称呼好像不合适,改口道,“是张奶奶才对……”

    没有人敢和韩墨说话,全都躲在大树后,只露出一个个小脑袋打量着韩墨。

    这样根本无法沟通,韩墨有些头大,他站起来,准备自己去找张妈妈。

    来到老旧的楼房前,老木板门已经不知道修了几次,上面的漆已经掉光,下方的角也被老鼠啃出了缺口,新加上去的木板让这个门变得厚厚一块,一点也不美观。轻轻推开门,楼房里面的光线有些昏暗,也比较潮湿,正前方楼梯旁边的一个房间就是张妈妈住的,

    “张妈妈?张妈妈?你在吗?”韩墨轻声的叫道。但是没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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