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金进京记 第23节(1/3)
作品:《央金进京记》
第91章 倭国的皇帝也来了
猪毛菜带着蒿叶猪毛菜在我和拓跋思远的邻桌坐了下来。自有人给他们斟上了酒。
雷丰瑜端起酒碗,向我和拓跋思远敬酒:“人人都道百年好合,但能好合百年的古来能有几人?能与所爱之人一起共一个白头就好。”他的目光看向我,目光哀伤,语气如泣如诉:“我就祝愿你们,莫要到我这样白了头发时,依然找不到那个能共自己白头的人。”
“哥哥不要说的这般伤感,你我这样身份的人,情爱之事于我们太过奢侈。”拓跋思远说道。
“说的也是啊!”雷丰瑜点头道:“睥睨江山雄关万里,儿女情长终成虚化。”
两人酒杯一碰,相对饮尽碗中的酒,彼此一照空碗,哈哈大笑。
“这才是,当年的龙跃你也舍得了,今日一个差巴又有何舍不得的。”拓跋思远说道。
雷丰瑜不置可否。“既然是来祝贺的,不带贺礼怎么行!”
“这贺礼乃是朕和吐蕃赞普一起送的。”雷丰瑜向白玛公主点点头,“现在可以把贺礼拿出来了。”
“是。”白玛公主站起身来,对雷丰瑜拜了拜,然后端着酒碗,对吐蕃的方向遥遥敬酒,“中原的皇帝陛下已经修书我主赞普,要迎我吐蕃活佛进京与中原高僧一道论经,并在京城建一座寺庙供奉我吐蕃的莲花生大师,不仅如此,皇帝陛下还将以皇王之尊,于寺庙顶礼膜拜听活佛讲经。我主赞普得知后无上喜悦,现哲布尊巴丹活佛已经由吐蕃启程,不日将来到中原。”
听了白玛公主的话,周围静默了片刻,然后嗡!在场的所有吐蕃人沸腾了。
在我们吐蕃,人们对宗教信仰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可以说对于现实的物质世界来讲,我们更在乎信仰的精神世界。
所以对吐蕃人来讲,中原皇帝迎吐蕃活佛进京,并供奉我们的佛祖,那是对我们吐蕃最大的礼遇,而吐蕃的第一活佛哲布尊巴丹活佛的到来,代表佛祖认可了中原这片土地,他的福泽和恩慈也将播撒在这片土地之上。
我和其他吐蕃人皆跪拜在地,合十双掌:“唵嘛呢叭咪吽!”我们口宣佛号虔诚跪拜。
之后的这场婚宴完全变成了一场庆典,这场婚礼带给人的阴霾再也没人在意,因为中原和吐蕃之间的情谊不再会因一个差巴的来去而有所改变,相反的因为信仰而走的更近。
在欢欣振奋的人群中,龙月却显得很郁闷,他嘀咕着:“雷丰瑜果然有两下子,是不是我又要叛变回去了。”
我没搭理那个小屁孩,我看着雷丰瑜,他正跟那个蒿叶猪毛菜嘀嘀咕咕的不知道说什么。
我支棱着耳朵听,可也听不清他们说什么。
这时候白玛公主拿了条哈达献给雷丰瑜,然后拉着他站了起来,“跟我们一起来跳锅庄吧。”
雷丰瑜肯定不会跳的。我想。
没想到雷丰瑜却欣然应允,“那就跟你们一起热闹热闹。”
“不胜欢迎之至。”白玛公主笑着将他拉到场中。
雷丰瑜笑着将折扇插在腰带上,将哈达取下来捧在手中,真的跳起了锅庄。
我瞪大了眼睛,张大了嘴巴。
锅庄在我们吐蕃人人会跳,这舞只几个简单的动作,没什么难的,但却没有见过一个人跳得像他那么美。具体怎么个美法,呃呃呃!我不会形容了,只能说是会把人看傻了的节奏。
我就看傻了,看着他翻飞的嫩绿的裙袂,看着他绯红的双颊,看着他波光流转的眼波,我已经傻了,直到傻傻的看着他舞罢将洁白的哈达搭在我的肩上,“扎西德勒!”
之后,他抹了把脸上的热汗,抖衣袍在我身边做了下来。“朕跳的怎么样?”
“好……好……”我傻傻的说。
“这算朕送给你的另一件礼物。”他又说。
“好……好……”我傻傻的说。
“预祝你成为戎狄太子妃的第一天就成了弃妃。”他接着说。
“好……好……”我傻傻的说。
“弃妃很可怜的,不但没肉吃,连菜也没的吃。”他叹了口气,说:“哎!要不还是跟我回宫当侍卫吧。”
“好……好……”我一直傻傻的说。
嘎巴!而听得身边穿了一声什么东西折断的响声,转头一看是龙月的扇子被他扯成了两半。
龙月一丢破扇子,对雷丰瑜说道:“你那迎吐蕃活佛进京和盖寺庙的事,为什么没早点宣布呢,你这是故意的耍央金还是耍我?”
呃!好像说得在理。我回了点神。
雷丰瑜不搭理龙月,对我说道:“新建的佛寺,名为归心寺,取我心归依之地的意思。曾经你跟我说中原这里没有我心归依的地方,从那天起我便在筹划建这处寺庙,并请吐蕃高僧前来讲经。但此事非我一个人就能办到的,我和松赞贡布书信来往商讨多时,邀请活佛前来也要活佛首肯才行,这样自然耽误时间。”
“嗯嗯!”我深表理解的直点头。
“但很可惜,还是晚了点,你即将要去戎狄,就不知道戎狄那里可有你心可归依的地方?”雷丰瑜言下不胜伤感。
“没事,他走了还有我呢。”凤迦奕那棵蒿叶猪毛菜凑过来,手臂搭上雷丰瑜的肩膀,语气好不亲热!
我突然就怒了。飞起一脚,将凤迦奕踢到一边,扯下身上袍子丢给拓跋思远,然后扛起那株猪毛菜,向着门口就冲了出去。
“可恶!到底还是被雷丰瑜得逞了!”龙月跺着脚,说道。
高娃扯了扯他的衣袖:“要不,咱俩也私奔吧。”
“哼。”龙月把头扭向一边。
“太子殿下,要我把太子妃追回来吗?”拓跋思远那里,他的随从请示他道。
拓跋思远摆摆手,“不用了,那太子妃已经没用了。”虽说是会善待他,但那个人在他心里的分量还真不如一筐牛粪。
拓跋思远看着雷丰瑜离去的方向,低低的道了一声:“这一局算你赢了,下一局我们再较量。”
……
我骑着小白马,这次是宠物小白马,我扛着雷丰瑜冲出那处农庄时,他就在庄子外面,跟雷丰瑜的那匹大黑马栓在一块。似乎雷丰瑜早算准了我会逃婚一样。
我一手牵着宠物白马的缰绳,另一只手牵着雷丰瑜那匹大黑马的缰绳,与他并骑往前走着。
雷丰瑜骑在马上,手拢在袖子里,样子有几分像强巴,带着点沧桑感。
“央金,你知道吗,今天拓跋思远说了一件事。”
“嗯?”
“他说当初龙跃我也舍得放弃,其实他说的一点没有错,我真的放弃过他。”
我不解的看着他。
“龙跃他是我的皇后,但是他还有另外两个男妻。那两个人一个名叫陈锦堂,另一个叫管仁华。世人都道我爱龙跃至深,纵使他有别人我也能包容,但其实这两个人最初跟着龙跃却是我默许的。”
这有点混乱。
“因为龙跃不只是我所爱的人,他也是我的臣子,从黄河大战那一战之后,他已经官至一品位极人臣,我已经没什么可给他的了,对一个臣子来讲,我已经没有什么可给他的,这样的臣子我只能让他在某些方面欠着我。”雷丰瑜闭上眼睛,缓缓吐出一口气:“这般微妙的、阴暗的、卑鄙的心思,只有拓跋思远那样和我受着同样帝王的规训长大的人,才能明白。”
“你给了他一个,不,两个出墙的机会,让他有了另外两个男人,然后他就欠着你的了。”我似懂非懂的说。
“从一个君主的角度来说,我自认为是一个合格的君主,但从一个人的角度来说,我真不是什么好人。”雷丰瑜看着我,“我利用了他重情重义的性格特点,让他一直觉得亏欠我,最终用命偿还了。”
我看着他,“为什么要对我讲这些,一个差巴不懂得帝王的规训。”
“我今天为你做的,和过去我为他做的,本质上没有什么差别,不为了你们,其实是为了我自己的利益。”雷丰瑜说道。
“我们吐蕃人心眼直,听不懂你拐弯抹角的话。”我说。
“我想说的是……”他看着我,停顿了好一会儿,才说:“我饿了,你不在,这些天我都没吃好饭了。”
我笑了,“我也饿了,这一整天都没吃什么东西了,早饿得前胸贴后背了。”我的肚子正好在这个时候咕噜噜的叫了起来。“能不能找个地方先吃点东西。”
“我带你去吃东西吧。”雷丰瑜指了一个方向,“嗯,那边。”
京城繁华,随处都有都有吃饭的地方,走不多远,已经到了一处饭铺林立的街道。
当街有一处酒楼,看着挺气派的,而且好像有点眼熟,哦,对了,在逻些也有一间这个酒楼——状元第。
雷丰瑜就带我进了这状元第。
“胖老板,腾间房,来一壶好酒,四个小菜。”雷丰瑜对店里一人说道。
我一见那人不由一乐,“哎呀,嘎母要是见到这人一准开心,因为可算找到个比她胖的了。”这人也是个肉山,而且是比嘎母还大一号的肉山。
大一号肉山,在看到我时,本来眯成缝的一对眼睛,瞬间瞪得核桃般大,几乎要脱出眼眶的样子,而手上拿着的一个算盘也脱了手,吧嗒砸在他的脚面上。
这种事情我遇到过也不知道几次了,看来又是认错人的,于是也不解释,只看着他抱着脚咚咚咚的跳的身上的肉和地面都跟着抖。
“快,快请贵人去二楼雅间。”
所幸那肉山大老板虽然吃惊的不要不要的,但却知道该干什么,迅速让店里伙计清理出二层楼上的一个单间,然后张罗了几个菜和一壶酒。
“也只有你这张脸才有这面子,我来这里都得在门口排队。”雷丰瑜在座位上坐定,拿起酒壶给我面前的杯子满上。
连雷丰瑜都敢不给面子,那胖老板也非常人呐!
“拓跋思远太过自负了,你的价值远非吐蕃与中原结盟中的一颗棋子这么简单。”雷丰瑜说道:“自负也许就是他最大的缺点,又或者他还有其他的企图?”
“吃饭喝酒时,便想些轻松开心的事情。”我拿过酒壶,也给他面前的杯子满上酒:“我哥总对我说,吃饭的时候不好好吃饭最伤身体。”
“好了,不说了,喝酒。”雷丰瑜端起酒杯一口饮尽,把杯口冲向我。
“好,豪爽!”我大声赞道,又为他斟满一杯。
雷丰瑜一扫刚才的阴郁,酒到杯干。
可惜雷丰瑜的酒量却不怎么好,一壶酒没喝完他的眼中就朦胧上了。
他醉眼朦胧的用手抚摸着我的眉眼,“阿跃,阿跃,我是再也不会让你离开我了,谁来也抢不走,谁也别想抢……”
“你醉了!”我拉下他的手。我多想听他说:“央金,我不会让你离开我。”
……
吃喝的有些食不知味,但肚子还是逐渐被填满了。“走咯!”
我摘下耳朵上一件挂饰,(今天我是新娘,身上的东西多的么)放在桌子上权当酒钱。然后拉起雷丰瑜的手,把他背在我背上,向酒楼外走去。
刚步出酒楼,把雷丰瑜扶着上了马背,突然感觉脖子后面一阵寒气袭来。
转头看向身后,街边不远站着两个人,正看着我这里。
这两个人当先一个,是个非常美的人,具体怎么美我不会形容,只能说他就像一条滑嫩嫩、光溜溜、青翠翠,连公母也分不清,柔弱中带着致命危险的竹叶青小蛇。
他那一双滴溜溜圆,滴溜溜黑,滴溜溜危险的眼睛,正目不转睛的看着我。
四目相对,他对我点了点头,微微一笑。他的笑容极美极温柔,但我看着却无端端的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就好像是一条蛇信子从我脸上舔了过去那种感觉。
连忙翻身上了马背,牵起雷丰瑜那匹马的缰绳,向皇宫的方向催马行去。
行出好远,我脖子后面依然有好似趴着一条蛇那样的不舒服感觉。
“那人是平岩久治,倭国的皇帝。”雷丰瑜从马背上直起身子,眼神清亮,好像他从没有醉过。
“倭国的皇帝!”
倭国的国主平岩久治,就这样出现了,如同一条潜伏的危险的蛇,来到了中原。
第92章 金雕之王
但是我第二次见到这位倭国国君却是在好多天之后了,这期间雷丰瑜没怎么理会他,或者是有意晾着他,也或者是腾不出手来。
拓跋思远跟雷丰瑜杠上了,抢亲才只是第一步,后面紧接着有很多的较量,具体都有什么我不太清楚,因为雷丰瑜再没让我跟着他,只让我在宫里老老实实地呆着,只是偶尔听齐燕说,似乎每天都有人在这种较量中死伤。
“不用担心,只是陪着弟弟玩玩而已。”雷丰瑜每天回来都只是这样跟我说,而从他的脸上我确实看不出有任何焦躁和疲惫的样子。
直到听说雷丰瑜又要跟拓跋思远去狩猎,我才有点呆不住了。
“你怕那老虎还是怕那蛇?”雷丰瑜说。
“我怕你有事。”我说道:“让我跟你去吧。”
他摸了摸我的头,“那这次就依你,让你看看我是怎么赢他的。”
……
这一次的排场远没有上一次的浩大,因为没有那些皇亲国戚和文官什么的参加,这一次的狩猎全都是正规军。
戎狄的黑羽卫、吐蕃差巴军,以及中原的雷龙战骑,三支军队各自抽调了五百名兵士参加狩猎。
但一开场,拓跋思远的五百兵,却可以说是完虐雷龙战骑和吐蕃军的总共一千兵马还有猎鹰。
拓跋思远的黑羽卫此次前来,携带了五只猎鹰。他们带来的这种猎鹰体型十分巨大。蹲卧时体长就有一米多,飞起来时翅膀展开足有2、3米。
雷丰瑜的队伍里带了二十余只猎鹰,他们猎鹰的鹰种,比之拓跋思远带来的那些鹰要小了不少,大约只有拓跋思远的那种猎鹰的一半大小。
吐蕃的军中没有带猎鹰,吐蕃来此是出访而不是来打架的,再加上吐蕃人狩猎也很少有放鹰的习惯。因为在吐蕃人的心目中,鹰是山神的仆人,是守护兽,是应该被膜拜的。
狩猎一开始,猎物还没打,拓跋思远的猎鹰和雷丰瑜的猎鹰就先掐起来了。
随着狩猎开始的一声号角吹响,双方的猎鹰一起放飞出去,雷丰瑜这边是二十余只猎鹰一起冲天而起,而拓跋思远那边只放飞了四只猎鹰,还有一只体型最大的,始终蹲在拓跋思远的一个随从肩上未动。
拓跋思远那四只鹰一升空,直奔雷丰瑜的猎鹰群中冲去。雷丰瑜那二十多只鹰,迅速包围了那四只鹰予以还击。
拓跋思远的鹰大,也异常凶猛,雷丰瑜的鹰小,却迅捷异常。两边的鹰迅速撕咬在一处,啥时间头顶上鹰血四溅鸟羽纷飞。总的来说,拓跋思远那边的大猎鹰要占有优势,他们的喙和爪子太厉害了,只要抓住一只小猎鹰,不肖两下就将它撕成碎片,相反小猎鹰动作虽快,但要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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