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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公子最》
发丝微有散乱,映着苍白的脸,语声有些颓:“被废太子,又是病人一个,早就被朝臣弃之如敝,那时就不该结交你二人,累你们被拖到这场混战中来。”
他们下得心不在焉,我看得意兴索然,但谈话倒挺能激起我的好奇心:“还有一人是谁?莲花公子吗?”
“是。”欧阳就坐在我的手边,黑眸亮得惊人,如长河星子悉数倒映其间。今晚他这身湖蓝色的长衫让人感觉很清爽,眼睛若能吃人,我早就把他……吃干抹净,但这话不能说,吞,吞回去。
欧阳,我饿。
4 日日花前常病酒(8)
阿白的语气里充满了无奈和淡漠:“若真能放下那一切,就在草原上了却此生,也未必不好。”
连我都知道这是现阶段他无法达成的心愿:“殿下,你是长子,得当家。”
“还是叫我阿白吧。”他饮了口茶,道,“真是寻常百姓家倒好了,净身出户也不碍。”
欧阳笑了一下,若牵动嘴角也算是笑的话:“极品大红袍是很难得的。权力可以成就你的心愿,虽然它未必有必要,苦丁茶不也能喝么?”又指一指我,笑得不怀好意,“小民过的是另一种光景,比我们想象的还难过,你看看她,终日算计着每一毫子钱,可你至少不用为吃穿用度担忧。”
他揭穿了我财迷的本质,但偷鸡摸狗就要有被人看成贼的觉悟,我讪笑两声,不与之置气。只是焉知阿白不想过我这样的生活呢?若不是交心时刻,他是高傲的,我能想象他在禁宫中的日子多艰辛。他清冷的神情是他危险的起源,但他不屑改,却怎能容于他的后母静妃?
“是我矫情了,享受了权力,就不可再不知福了。”阿白咳了几声,不尽萧索,“老的不问朝纲,小的问不了朝纲,我若再罢手,夏姓江山……”
欧阳替他接了下去:“……毁于一旦。那个女人本一直在蛮干乱来,这几年却显得颇有章法,她背后是有人的。”
他们在说静妃,静妃七岁的儿子康王已是太子身份了,皇帝崩后他即可即位,这是必然之事,但静妃却按捺不住,继给阿白下毒后,又对皇帝下了手。阿白离宫时,已感到皇帝的精神状态大不如前,但他在自己爹爹面前已失去了进言机会——他说的任何话,他都不听,而任何时候,他都不让静妃稍离半步,阿白只得避走草原。
依静妃的心智干不出大事,但更棘手的是她背后的支撑,那会是谁?其父亲是个五品文官,一生谨小慎微,借他胆子都不敢,但偏偏这个美丽而愚笨的女人一再咄咄逼人,不仅对前太子赶尽杀绝,还对皇位虎视眈眈。根据阿白派出的眼线来看,她近日来常去云福寺进香,并在寺院逗留一下午——
云福寺是皇家寺院,皇族上香阵仗颇大,她却独来独往,摒弃了随从,独自在天王殿待着,声称是为皇上和太子祈福。但连日来的祈福未免也太频繁了些,而且她在独处的时间里,应当是会见了人的。眼线虽无法近得她身,但苦候多次,终于发现跟她接头的是个面目平凡的男子,身量非常长,但举止从容,有世家子弟的气度。
他的面容很平凡,平凡得叫人记不住他的长相,线人跟踪了他,但他竟摆脱了,三柱香的时辰就消失在集市熙攘的人群里。线人的功力深厚,绝少失手,更别说对手能在极短时间逃脱了,可见是个深藏不露的高手,他即飞鸽传书说:“以他的轻功和反跟踪手段来看,确系当世武林一流高手,属下对过过招或有所辨识才是,但他却面生得很,且未出手,看不出武学来历,恐是易容,属下会盯紧些。”
欧阳看过这封密报,只说了四个字:“她不肯等。”
想要不闻不问,就此斩断自己和那个冷漠之家的联系,但血脉相系,无从回避。阿白只剩一个空虚的头衔,虽不在意只能当个闲散王爷,但静妃视他为眼中钉,不放过他,也不放过他的父亲。以她的地位,只需等儿子顺理成章即位,没必要涉险,那就是另有主谋了,会是谁?
4 日日花前常病酒(9)
抢人东西的人总是心虚的,得时刻提防了,生怕对方有举动,哪怕对方对她看中的东西并不稀罕。可阿白是鹰一样的人物,卧榻之旁岂容他人安睡?静妃不会放心。她杀了他的母亲,然后来杀他,接着是他的父亲,白眼狼已亮出了獠牙,可他的父亲只信她的话。我扶着阿白的手臂,很为他发愁:“内外夹击,腹背受敌,阿白,你真辛苦。”
猎鹰国频频来犯,静妃又很叵测,阿白连避世都不能了呢,他既姓夏,就永不能袖手旁观,因为无论是他还是我们,都不想当亡国奴。欧阳沉声道:“大丈夫在世,必当横行天下,而不是在烂泥潭中挣扎,那是在唐突生命。事已至此,推脱无益。”静了静,按住阿白的肩,不忍心,但还是说道,“只是你身染沉疴,还得挑这么重的胆子,苦了你了。”
他对谁都很温声好语,除了对我,这真可恼。
“不苦,有你们。”阿白面色惨淡却依然肩背笔挺,然而握着椅子的指节发白,显是在忍痛,我吸吸鼻子,站起来道,“你不能喝凉的,我去烧一壶新的给你。”
女人不可得罪,尤其是美貌的女人。阿白,你就这么活着,比什么都好。但他却不能够,他得痛楚而清醒地活着。内忧外患之下,无论谁得了大位,他都不会有好下场,被削爵后,或是被囚,或是被杀,总之,此生就如此了。
我想起前年冬天,接待过一个特殊的食客,他官至三品,享尽荣华却毅然辞官。我给他烧了几道小菜,他吃得爽口,对我说过,政治无非是上位和纂位。这些我都很费解,但我知道,谁跟阿白过不去,就要灭了他。因为别人要杀我,我也不能把脖子伸给他,反击是理所当然的。
我向阿白建议过,把静妃绑到这里来,她寸步难行绝了望,就对皇位没想头了。欧阳说:“只要有皇位争,那她定会卧薪尝胆。”
“不,由奢入俭难,你多耗她些时日,她早晚断了心念。”
晚来风急夜来雨骤,欧阳眯起眼,语声很渺忽:“没那么容易,石榴,是阿白耗不起时日,百姓耗不起时日。”
我拎着水壶过来,刚走到拐角处,正听到欧阳在说我:“等你身体好些了,就教她几招吧。懵懂纯然的一个人,却被我拉到了险境,我得让她活着。那日我们在客栈,她明明自身难保,还妄图还救我,磕得浑身青肿,她那个样子,她那个样子……”他的声音低下去,“你不晓得多……可笑。”
他说我可笑,我登时心中感受复杂,这时听见阿白说:“母亲对我说过,不欺心,才能堂堂正正地活着,可为了这一事,累及多少无辜。”他仍在疼痛中,声音尚能自持,但越发低哑,“我知道你要说,这是为了避免累及更多无辜。是,于私,我不想我们死;于公,我不想国家死,所以得想方设法活下来,再活下去。虽然偶尔我会想,江山自有气数,自古皆然。若我等索性放手,又会怎样?”
“我没你婆妈,我只知道覆巢之下焉有完卵,我不想被流放,被圈禁,被勒令着归顺,学习陌生的语言,接受陌生的习俗。”欧阳笑了笑,“三年前,我们义结金兰时就说过要荣辱与共,到了今天,我还是这句话,但不止你我和莲花三人,还有这天下的苍生。我想他们也不希望动荡颠簸,流离失所,我们正巧有点小能力,得做点事,哪怕螳臂当车,也得做事。”
4 日日花前常病酒(10)
若是猎鹰国得了夏姓天下,将会屠城、镇压、归顺、血流成河;若是静妃一脉染指帝位,幼主必然误国,而猎鹰国照样会打进来,下场是一样的。阿白此时的阻扰未必能力挽狂澜,虽身处夹缝中,但看不过眼,自愿跳入漩涡中心,即便是尽人事,也得去做。这就是所谓责任的全部含义了,他想得明白:“当日结交你二人,难道是为了在今日,让你们拿血肉之躯为我排忧解难?这些话往常我是不会说的,但今非昔比。若是有酒,必当敬你。”
都是翩翩佳公子啊,谁愿吃苦?没办法了呀……那么强悍的敌众,这么少的帮手,但他们仍不言弃,在这件事上,他们是值得敬重的男儿。
今夜剑已出鞘,他们都在等一个注定惊心动魄的答案。我走过去,给他们斟满茶:“我在水壶外面加了一层棉套,再过两个时辰,水也还会是温的。”
“真看不出来,你竟有这样的玲珑心思。”那个人喝着热茶,又来取笑我。
我瞪他:“我多少也是个女的。”
阿白看着我笑:“明日我若安适些,你就随我练飞刀吧,日后也好自保。”
“好啊!”我转向欧阳,正好撞上那双如上古黑玉般的眼眸,心一跳,“你教我的武功很特别,数鸽子是练眼力吗?”
“是练眼力。”灯花爆了,他挑了一下,像在遮掩着什么,而阿白已拆穿他了,“练武还是我教你吧,他的功夫……”摇头不语,喝了一口茶,嘴角逸出谑笑。我很爱看笑着的阿白,目不转睛地盯着他,“欧阳武功很糟?”
欧阳被人揭了短,炸了毛:“武功稀松平常怕什么,小爷有钱,请上三千铁甲给我壮胆便是!”
这倒是,光是卒的武功就颇惊人,他只消会骑马就行了。可是请一堆人多花钱啊,我问:“这下不心疼钱了?”
“再差也比你强!”他嗷的一声,差点跳起来。
我没想到他武功不好,逮着机会就痛打落水狗:“你出身武林世家,居然……”
他拿一颗白色棋子敲着桌面:“儿孙自有儿孙福,我猜我爹他老人家一定想得开,他们会打架,但我会赚钱。”
“百年豪门的公子,见识非比寻常,来,我敬你。”我以茶代酒冲他一晃,“可你凭什么武功差啊,你家全是高手啊。”
我又在挖苦他了,但这样的欧阳真平易近人,不再是初识时那个高高在上的贵公子。那个他令人仰望和倾慕,只能用眼睛去追随他;但这个他,却是令人可亲可近的,只想用整个人去跟随他。
他侧过头,和我碰杯,咕哝道:“幼年顽劣,下不了苦功,武功这个事恐怕此生和我无缘了。”
阿白也伸过杯子和我们碰,不无遗憾:“有酒就好了,但我和石榴都不得饮酒,将来若无事了,怕也饮不得烈酒了。”
我忙劝他:“到时我给你酿淡酒,满院子都香。”
在绿湖时,我最爱酿的是优昙露,是用昙花酿成的酒,烹鳜鱼时用一些,格外提鲜,净饮也好喝,入夜时咕咚咕咚灌上半坛就能睡个黑甜好觉。欧阳漆黑眼中似有火焰,灼灼问:“那怎么待我呢?”
“桂花酿鲈鱼,做给你吃,不要钱。”
他的声音忽地淡若清水:“还记得?”
“还记得。”
“还是欠着吧。”他把棋子扔回棋盘,抬头看看天,“有风,快要下雨,这样的晚上总似曾相识,好像还在天都。”
阿白淡静道:“我们若还在天都,就能唤莲花出来一同吃酒了。七盏醉,只有他过了七盏还不醉,眼睛越来越清明,水汪汪的,比女子还秀美。”
4 日日花前常病酒(11)
“他最恨别人说他像女子。”
“但我从未见过像他那样标致的男子。”
我便想起莲花公子来了,无论对谁都双目含情,真有桃花之相。他是欧阳的表兄,自小就混在一起玩,花街游荡、饮酒作乐,是铁杆的酒肉兄弟,日子过得很逍遥自在。阿白将他们三人的前尘往事细说分明,声音低哑得很温存:“天家子弟情分薄,我反而和欧阳与莲花走得近些,不觉已有三年多了。”
莲花姓王,本不叫莲花。那年殿试中了,圣上亲点他为探花,次日入宫面圣,圣上为他的容色所惊,赞他色若春晓,赐了本是赏给静妃的红袍,命他当场披上。
簇新的锦袍上绣了殷红的莲花,他穿在身上,竟比女子更添三分风流意,是恍若天人的艳媚入骨。圣上不住地击节,将他比作绵软明丽的江南,坐拥日出江花红似火的嚣艳,便封他为莲花公子。那是阿白第一次见到莲花,朱雀门外,筵席之上,他红衣惊艳,才学精到,安坐在璀璨的明灯下,红袍似会水般流淌,晃得他睁不开眼。
后宫多佳丽,连阿白逝去的母亲也是绝色丽人,但莲花是异类之美,亮得耀眼。他答谢了圣上赏赐的名号,当即作得一篇《莲花赋》,圣上龙心大悦,欲封他为观文殿大学士,从二品官。但他拒绝了,只说想当个采诗官,手摇木铎奔走于市井小镇,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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