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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_2(1/1)

作品:《功夫

    的本领或造旨。在可以把书柜撑破,可以把书架压弯的数不胜数的书籍中,涉及功夫的书籍可谓无法统计。在这众多的书籍中没有一个敢以功夫或者没有想到以功夫这两个字直接作为自己的书名的,这就为后来者提供了一个难得的机遇。年轻是无畏的代名词,年轻的小说作者九把刀就把握住了这个机遇,把自己的这部小说起名为《功夫》,这本身就代表着一种智慧和才气,只这一个魅力四射的书名,就足可以让这部小说的读者增加一成。只九把刀的《功夫》这个书名就足以彰现作者小说的天分,就更不用说那奇幻神秘而又险象环生的内容了。

    掌劈山河,拳打八卦的老人那劈墙的一掌所显示的绝世武功,与穿着一身破旧的唐装,脸上布满污垢和不明物质的老人身份形成的鲜明对比,足以给这个物质时代带来强烈的震撼。正义和武功,这种穿越政治、经济、文化障碍的功夫,在这个以时尚和金钱为主流的时代成为一种稀缺资源。因为稀缺所以可贵,我想这才是九把刀这部小说《功夫》畅销的真正原因。

    在与九把刀同一个年龄段的韩寒、春树、郭敬明的青春小说卖的很火的时机,华艺出版社慧眼识珠推出的台湾青春小说作者更有小说天分的九把刀的青春小说《功夫》,无疑会使青春小说火上浇油,让青春小说的火暴达到另一个颠峰。我们知道,港台小说向来在内地就很有市场,这大概是因为那里的土地更容易使小说——这门文学茁壮生长,关于这些有那么多的“金庸迷”、“三毛迷”为证,无须我来证明。相信这部《功夫》的面市,“九把刀迷”会为青春小说界增添一道靓丽的风景。

    第一篇

    我蹲在老人身旁,遮住围观同学的眼光,快速从口袋拿出几张一百元的钞票塞在老人手里,轻声说:“老先生,我不是看你不起,只是想帮帮你几顿饭。不过别再来烦我了,行不行?我是个二十世纪末的国中学生,这个时代的学生是要念书而不是去深山习武的。真的很抱歉。”

    楔子

    一九八六年。

    那年,我十三岁,一个不吉利的年纪。

    那年,张雨生还没死,王杰正红,方季惟还是军中最佳情人。

    他们的歌整天挂在我的房间里。

    那年,我遇见了他。

    那年,功夫。

    老人(1)

    我这个人蛮枯燥的,至少在朋友的眼中,我是个没有特色、中规中矩的国一生。

    国一没什么功课压力,没什么值得烦恼的事,但因为年代的局限跟自己个性拘束的关系,一些现在年轻人觉得很屌的玩意儿,像是嗑药、飙车砍人大赛等等都跟我一点干系也没。

    我也不是刻意将自己搞成这么枯燥,只能说不同的个性会有不同的排遣方法,而我这个娱乐庸才在放学后的重大消遣,就是到书店站着看书。

    站着看书,不代表我没钱买书。事实上我家是间纺织代工公司,在八○年代末期还算是个挺赚钱的行业,但是我根本就不想回到了无生气的家里。

    当我爸的猪朋狗友霸占我家的客厅,把我家当酒家乱声呼喝时,我都会低着头闪过他们,溜到书店看小说。

    一站,常常就是两个小时。

    我看小说的品味也平凡得紧,不是金庸就是古龙,他们笔下的武侠世界深深吸引了我。一个拿着剑就可以痛杀坏蛋的简单世界,比我家可爱多了。

    还记得那一天黄昏,我依旧靠在沉重高大的书柜旁,翻阅着金庸的《鹿鼎记》,看韦小宝怎么跟白痴俄国佬签尼布楚条约,如何将清、俄、天地会三方耍得团团转。

    《鹿鼎记》要是看完了,金庸的武侠小说我就全看过一遍了。

    “要不要看这本?”一个略带沙哑的声音。

    我抬起头来,发现一个老头正在旁边看着我,手里还拿着一本书。

    是金庸的《笑傲江湖》,我早看过了。

    “谢谢,那套我都看过了。”我微笑道,随即又回到书里的世界。

    但我隐隐发觉,老人的身影仍旧伫立在我身旁,一双眼睛看得我发麻。

    “那这本呢?很好看喔!”又是老人的声音。

    我只好抬起头来,看看老人手中的书。嗯,是金庸的《侠客行》。

    “那本我也看过了,谢谢。”我彬彬有礼地说。一个平凡的人,如我,总是拥有恰如其分的礼貌。

    礼貌之余,这次我稍微注意到老人的样子。

    老人的年纪我看不太出来,因为我分辨年龄的能力一直很差,不过他肯定是个老人,他穿着破旧的绿色唐装,脸上的污垢跟不明分泌物质掩盖了表达岁月的皱纹,但苍老还是不免从酸酸的臭气中流露出来。

    我有点怀疑,这老人是不是店家请来的临时帮手,暗示我不要整天杵在店里看白书?这样一想,心中有些不好意思。

    我开始犹疑是否要马上离开,却又怕……万一这老人只是热心向我推荐书籍,我这一走岂不是让他难堪?

    我的个性一向善良胆小,予他人难堪的事我是绝不做的。大家都说我怕事,也有人说我好欺负,更有人说我龟毛。所以我拿著书,心中却盘算着何时离开?该不该离开?怎么离开比较不丢脸?一时拿不定主意。

    “这本呢?精彩喔!”老人又拿着一本武侠小说在我面前乱晃,我窘迫地看着那本书,是古龙的《流星蝴蝶剑》,坦白说,那套略嫌枯燥了些。

    “那套我也看过了,真是不好意思。”我看着热心的老人,心中微感抱歉。

    或许我应该假装没看过,顺着他的意思翻一翻吧?

    但老人没有丝毫气馁之意,神色间反而有些赞许。

    “年纪轻轻就涉猎不少啊!很好,很好。那这本呢?”老人从书柜上抄起一本布满灰尘的《蜀山剑侠传》,期待着我的答案。

    啊,这套我的确是没看过,因为《蜀山剑侠传》实在是太长了!长到我完全不清楚它有几本?七十本?八十本?还珠楼主婆婆妈妈的长篇写法,我一向敬谢不敏。

    “嗯,这套我没看过,我看完《鹿鼎记》以后一定会看。”我诚恳地说。

    不料这老人眼睛闪耀着异光,扬声笑道:“很好、很好!小小年纪就知道去芜存菁,分优辨劣!这蜀山狗屎传满篇胡言乱语!什么剑仙、血魔!什么山精、什么湖怪!看了大失元神,不看也罢啊!”语毕,竟将手中的《蜀山剑侠传》从中撕裂,双手一扬,断裂的纸片在书店内化作翩翩纸蝶。

    我当时心中的惊诧,现在也忘不了。

    一生中遇到的第一个真实的疯子,这种记忆谁也无法抹灭。

    不过我可以肯定的是,这老人应该不是老板派来提点我的帮手,因为我看见气急败坏的老板踱步过来,手里还挥舞着扫把。

    “出去、出去!要不然就赔我的书钱来!”老板压抑着怒火,低声喝令着老人,几个书店的客人好奇地朝这里张望。

    那老板是个明理的人,一眼就看出那老人绝无可能付钱,要强送他进警局,却也可怜这精神失常的老叟。

    那老人深深一鞠躬,语气颇为后悔:“真是失礼,我一时太过兴奋,却把您的书给撕坏了,我瞧这样吧,我身上钱带得不够,赶明儿我带齐书钱,一定双手奉还。”

    那老人一口外省腔调,至于是山东还是陕西、山西的,我就不知道了。

    “快出去,别妨碍我做生意!出去、出去!”老板的脸色一沉。

    老人歉疚地摸着头,蹲在地上捡拾散落一地的书页,我很自然地跟着蹲了下来,帮老人将碎纸搜集起来。

    “不必、不必!你快点出去就是帮着我了!”老板不耐地说,催促着浑身酸臭的老人离去。

    老人(2)

    老人只好愧疚地站了起来,深深一揖后,便快步离开书店,留下双耳发烫的我继续捡拾满地碎纸。

    老板拿着扫把将碎纸扫进畚箕后,我悻悻地看了十几分钟的小说,便胡乱买了两枝荧光笔,脸一阵青一阵白逃离了书店。

    其实从头到尾我都没错,出状况的也不是我,但我的个性很怕尴尬,发生这样令人窘迫的事会把我的细胞快速毒死的。

    我走在回家的路上,脑中还挥不去刚才的怪事。

    那个可怜的老人其实还蛮有礼貌的,只是奇怪了点,看不出来有什么伤害人的企图。

    他这么热心介绍小说给我看,真是奇哉怪也。

    算了。

    这只是人生里一个问号加一个惊叹号,连构成一个句子都办不到。

    我走在离家只剩三百公尺的小巷里,路灯接触不良地闪烁,我的影子忽深忽浅,不过我早已习惯了这条夜路,什么鬼鬼怪怪的我从没放在心上。

    但,此时我的心跳突然加快……不由自主地加快。

    一种很压迫的感觉滚上胸口,就像全身被一个巨人的手掌给紧握在掌心似的。

    我勉强深深吸了一口气,加快脚步往前走;莫名其妙地,一向讨厌回家的我,此刻却想疾冲回家。

    这条小巷怪怪的。

    说不出的令人反胃。

    而一切,才刚刚开始。

    一路上,我都被异常沉重的气氛压迫着,直到我推开家里的钢门,方才那一路紧迫盯人的压力在我进门的瞬间骤然消失,我松了一口气,好像刚刚从深海里冒出头的舒畅,感到一种方才完全是错觉的恍惚感。

    “我回来了。”我低着头,将鞋子乱脱一通,只想从玄关冲回房间。

    但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一个想从诺曼底抢滩的军人免不了要挨上几颗子弹,这是基本的觉悟。

    “渊仔!快过来喝茶!从大陆带过来的高档货啊!”一个秃头肥佬大声咆哮着。

    这个秃头肥佬老是自称从大陆带来一堆高档货,每个小东西都给他吹捧得像全世界仅此一件的奇珍异宝,但我看他都是在诓我老爸的。他一脸奸臣样,我却必须叫他王伯伯。

    爸爸那些酒肉损友大力招呼我过去沙发上坐坐,看他们品玩千古难觅的茶壶和百年难得一见的好茶饼,还努力地教我怎样辨别好货跟烂货,我看他们还是先教我爸爸怎么样选朋友比较实际点。

    呼喝声中,我心里虽然是一堆粪便,但是脸上还是装出“各位叔叔伯伯教得真好”的样子,这不是因为我学他们装老奸,而是我的个性问题。我不愿意让任何人难堪罢了。

    我在烟臭熏天的客厅中待了一个半小时,才勉力逃回久违的卧房,我实在是累了。

    前几天听我爸说,他过几个月就要到大陆去设厂,因为纺织在台湾快变成一种学名叫﹁夕阳工业﹂的没前途产业了。我真希望他能赶快去大陆,开几个厂都没关系,赔点钱也无所谓,总之不要再跟这些乱七八糟的叔伯连手毁灭我的生活。

    我洗完澡后,随便看点书,就上床睡觉了。就跟平常一样。

    这几天睡前我都在想,是不是该补习了?不过这不是课业压力的问题,而是一旦补习的话,我就可以理所当然更晚回家了。

    还是算了。我咕哝着。

    继续去书店看小说吧,我想。大不了把排山倒海的《蜀山剑侠传》看完,那一定很有成就感。

    当时,我以为我的一九八六年会在空虚的空虚中度过,什么都没有留下,也不会带走什么。空白的一张纸。

    但是!

    快要睡着前,我突然想起一件很怪异的事。

    我翻出被窝,拿起一本大约一百多页的小说,用力从中间一撕。

    跟我想的一样,我根本没办法撕下去。

    如果从小说的中间,也就是黏着胶水的部分猛撕的话,要把一本厚书拆成“前后两本”是很可能的。

    但是,要抓住书面的两端,像撕一张纸一样将整本书撕成“破碎不齐的两大块纸”的话,这简直无法办到!就算只有一百多页的小说,也绝难如此说撕就撕!

    我撕到双腕都发疼了,也奈何不了一百多页的薄书。

    今晚在书店里遇到的老人,他的腕力真有一套!将一本将近三百页的小说,在大笑间从中稀松平常地扯烂,真是老当益壮得恐怖!

    “怪人。”我喃喃自语后,终于慢慢睡着。

    对于不可思议的事,感叹一下就可以了,若要花时间深究就太愚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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