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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的主角跑出来了 第10节(1/2)

作品:《我写的主角跑出来了

    红毛一听,立刻道:“大哥您这不是埋汰我吗,您这种高手都不买,说明那玉不好!不好的玉,怎么配得上……您说是不是这个理儿啊!”一脸赔笑。

    这话他爱听,殷参点了点头,也没有赶人走。

    黎川这段时间在学习怎么看古玩,什么古董鉴赏大全啊拍卖会须知之类的书,买了一大堆,他记性好,看的都记得住,刚刚那玉看着成色不错,血沁也相当完美,浓艳却不妖冶,包浆也不似做假,他想不明白,就开口问了出来。

    看着两人四只眼睛巴巴地看着他,殷参也没有藏着掖着:“其实……我对玉没什么研究,看刚才那玉的样式,黎川你记得吗?”

    “是白璧龙纹鱼符,这种制式唐宋年间比较流行,鱼符向来是成双出现的,这人虽然只拿了一枚,但这种品质,即便是一枚也价格不菲。”黎川想了想,又加了一句:“如果,那块鱼符是真品的话。”

    如果是造假,那就不值钱了。

    “鱼符?虎符吗?那岂不是将军调兵遣将用的,挂在腰间是不是很威风啊!”红毛一听,来了兴趣。

    “哟,你还知道虎符啊!”

    红毛一听,立刻自豪挺胸:“那可不!我爷爷可是收藏大家,我就是再不济,看得多了,那也能说两句不是!我家里啊,这种鱼符虎符,少说也有那么三五对了!”

    看来还是有钱人,殷参却不再搭腔,他想了想,转身进了里间捧出了一个盒子,盒子打开,映入三人眼帘的是一对红丝绒包好的虎符。

    这并不是鱼符,而是铜铸造的伏虎令牌,年代大约是明清时期吧,殷参也不记得是什么时候收上来的了,他将两枚虎符递给两人:“看看,有什么不同?”

    黎川手上本来就带了手套,顺手就接过,入手沉甸甸的,不像刚才那枚白玉血沁那么耀眼,却给人一种中正和平的感觉,如果想比较……他似有所感。

    红毛却左看右看没看出个所以然来,他也看不上这铜牌,索性就放回盒子里,开口发问:“我觉得还是那玉的值钱!”

    殷参竖起拇指:“有眼光!”

    “那您为什么不收了那玉啊?”

    黎川却明白了,虽然他没有修为,但他的直觉简直准得可怕:“那玉……怕是有些邪祟吧,所以老板你才不收,对不对?”

    孺子可教也!殷参一边将虎符原模原样地收好,一边开口:“血沁玉虽然红,但红得那么完美的,都要成红宝石了。即便那玉是真的,懂行的师傅都不会收的。因为他们知道……有些东西,手上是沾不得的。”

    红毛立刻想起了被翠玉支配的恐惧,浑身一哆嗦,可能以后买玉都有心理阴影了。幸好啊幸好,又遇上了大师,今年他果然鸿运当头,否极泰来啊!

    “所以啊,古董这种东西,还是收藏的好,毕竟是别人用过的东西,这虽然名贵,那也是二手三手或者更多手的,搁你身上,你喜欢用二手三手苹果机吗?”

    红毛想了想,果断摇头,仔细想想,还真是这么回事啊!

    “像是玉啊,首饰啊衣服之类,收藏可以,佩戴还是要去找懂行的人看过才可以,不然啊,有你的苦头吃的!”

    殷参今天心情好,话就比较多,黎川和红毛也没觉得枯燥,反而听得津津有味,加上又没有客人,陆皆从修炼中出来寻人,就看到三人围着圆桌,磕着瓜子唠着嗑,好不惬意!

    红毛一见到陆皆,登时就愣在了原地,他觉得自己美男子的人设受到了挑衅!随即他立刻挺了挺胸,道:“我叫洪岳峰,交个朋友?”

    哦对,红毛名叫洪岳峰,是个有钱有闲喜欢烫头搞小团体不吸烟不喝酒的富二代,自从火车那次之后,被老父丢去寺院清修,又断了以前的跟班,也不让他在脸上画刀疤,红毛觉得人生都失去了颜色,就出来逛逛古董街,想感受一下一掷千金的快感。

    却没想到,那是柳暗花明又一村啊,他竟然遇上了大师大哥(这个称呼是个什么鬼啊),瞬间就找回了人生的颜色,他已经决定了——他要跟着大师干点大事!

    陆皆给了红毛一个神经病你自己体会的眼神,对殷参道:“这谁啊,长得跟堕入魔道的反派似的!”

    红毛觉得自己的审美受到了蔑视,当下就火了:“黎川你不要拦着我,我要——”眼睁睁看着杯子消失在小白脸的手中,他立刻跪下叫爸爸:“我就叫你爸爸,爸爸你还缺徒弟吗?家里有钱没上过大学但是品性优良的那种!”

    ——黎川表示自己是从山沟沟里出来的,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红毛从小做梦的时候,都想当盖世无双的大侠,轻功无双,内功无敌,做梦的时候都能笑醒!然而事实总是很骨感,他除了有钱,什么都没有,甚至他的钱也不是他自己的。

    好虐。

    所以现在有一个机会摆在了他的面前,红毛觉得自己必须抓住这个机会。在之后的几天里,他每天都像上班一样准时来乘风阁报道,每天早九点晚五点,周末都不落下,红毛瞬间就感动了自己。

    “你死心吧,陆皆这人,虽然看着温文尔雅君子端方,但除了老板时常撩拨他没受到什么伤害,其他人就不那么好说了。”黎川在告别过去之后,就脱离了往日里的阴影,生活态度是十分积极向上的。和红毛相处久了,也觉得是个朋友,才多说了两句。

    “不!我不,这是我的梦想!我一定要当一个盖世的大侠!”

    “……”

    算了,让他去碰壁吧,老板应该不会见死不救的……吧?

    “出卖我的爱,背了良心债,就算付出再多……”魔性的手机铃声响起,黎川虎躯一震,立刻转身上了柜台,表示自己并不认识此人。

    爱情买卖什么的,这富二代的画风真是让人一言难尽啊!

    “喂……老爹……什么?你说老爹在工地被人砸伤住院了!……好好好,我马上来!我大哥呢……他出差了,那我马上……”

    最后的话,消失在风里面,黎川没听清楚,不过也不关他的事情。

    **

    恢复了工作日,殷参这些天几乎被自家责编追着打夺命连环扣,搞得他都不敢开手机,最后不是办法,才苦逼逼地发了个黑霉霉的表情过去,表示自己又生病了,实在写不了结局。然而得了一种一写结局就会生病的不治之症,你看咋办吧。

    就指着责编山高皇帝远,不敢打飞的来揍他。

    “殷参,别以为我不敢来找你!你看看你文下的读者,各个都是坑中冤魂,公司的电话都打爆了,你好意思嘛!而且你这文,最近有影视公司看中了……”

    “这文,我不授权任何纸质出版、影视、游戏、动漫的版权,责编,这回是我不好,但是这点原则,我是不会变的。”

    “你……”傻啊!有钱不赚!

    “嘿!我知道你心里骂我傻啊,但我不缺钱,我就是喜欢断文卡章的快感而已!”

    “……”卧槽你有毛病啊!但是……好嫉妒,他也好想说这种“我不缺钱”的漂亮话,只是可惜他现在房子还按揭。

    “你放心,我下个文……”额这个有点心理阴影,说实话,万一又写个主角跑出来了怎么办?要不下次做亲爹?

    “下个文?”

    “没有没有,你听错了,我最近身体确实不太好,如果你想确认,我们可以视讯,说实话我的身体,也没几年好活了……”

    责编瞬间就没有话了,他是见过殷参的,是知道对方身体不好的,这会儿气焰一下子消退了下去:“那你吧,好好养病。”

    “好勒,祝您新年快乐,财源广进思密达~”

    干脆利落地挂了电话,解决了一桩心事,至于文下的读者们,只能对不起了。

    千里之外的帝都,责编眨巴眨巴了眼睛,怒摔电话:“殷参——”

    刚挂下电话没多久,又有电话进来,一看,竟然是红毛,刚刚划开接听键,他就听到对面凄厉的惨叫声:“大师大哥,江湖救急啊~”

    第21章 胎记

    “大师大哥,你能来小弟我真的太感动了!”红毛在看到殷参裹得胖乎乎的身形后,眼睛立刻一亮,就像是在黑暗中看到了一点火烛一般冲了过来。

    殷参甚至相信如果不是大庭广众之下,红毛可能会跪下叫爸爸,虽然红毛真爸爸现在正躺在医院的病床上。

    “你都在电话里那么说了,我怎么好不来呢!”

    ……好吧。

    还是先顾好老爹再说其他吧,红毛逃避地想。

    一路电梯直上到了顶层,门一开就看到一张冷厉的脸,和红毛长得有些像,但比红毛更正经一些,简单来说就是长了一张霸道总裁气质的脸,对方还没开口,殷参就听到红毛一声惊呼:“大哥,你不是在外地出差吗?”

    红毛大哥立刻给了一个“恨铁不成钢”的表情给红毛,又对着殷参道:“想必这位就是上次救了小弟的大师吧,久仰久仰~”

    半点都没有因为殷参是个病弱的小年轻就慢待他。

    就这点而言,殷参觉得红毛可以一辈子做个有钱有闲的纨绔二代,毕竟有个继承家业的大哥如此给力,家业看来不会倒在这一代了。

    “大师不敢当,我叫殷参,只是个开古董店的而已。”

    红毛大哥叫做洪岳林,他其实对这些风水术法并不太相信,但他相信家人的话,他小弟虽然为人不太靠谱,喜欢烫头搞搞小团体,但却不会拿这种话来骗家里人。上次火车上的事情,他也派人去查过,确实十分诡异。

    “殷大师,这边请!”

    搞得殷参自己也有些骑虎难下,他这个人最怕别人对他太多客气和礼貌了,所以他有些不自在地走在中间,突然有些后悔没拉上陆皆一块儿来。

    很快,就到了加护高级病房,有钱人自然待遇不太一样,隔着薄薄的玻璃,殷参都能感受到资本主义的*和……一股不详的气息。

    等到走到病房门口,殷参忽而低声猛烈地咳了起来,“咳咳咳——”的声音响彻在整个走廊,洪岳林突然有种这人比父亲更加病重的错觉。

    然而其实这并不是错觉。

    殷参的身体确实十分不好,他也知道病房里的东西对他有干扰,随即他一下子退了出来,又让红毛迅速关上房门,坐在外面的椅子上,好半响才回过神来。

    “那个……大师大哥,你没事吧?”

    这也太吓人了吧?!

    “没事,死不了!”殷参又缓了一口气,眼睛的余光看向病房:“只是我可能进不去了,等我打个电话吧。”

    十五分钟之后,陆皆坐着出租车来到了医院楼下,照例是红毛去接的。

    “怎么回事,我发现你的气息变得时断时续?”空荡荡的走廊上,只有四人的呼吸声,陆皆的声音依然十分好听,但里面却包含了一丝不可见的关心。

    他身上的气场是对方共享给他的,也就是殷参身体如果出了毛病,他也能第一时间感受到,不是说……只是出去帮红毛一个忙吗?

    陆皆眼神有些犀利地射向红毛。

    红毛立刻告饶:“这个真不是我的错!那个大师大哥他一脚踏进病房,整个人就不好了!我真的什么都没做!”

    进了病房?陆皆这才发现旁边还站了一个男子,他轻轻点了点头,然后握紧门把手,旋开,轻轻推了开来。殷参一见,立刻往身上贴了张符,迅速退后了数十米。

    小心驶得万年船。

    因为共享的气场,以前本来无法直观看到元气变化的陆皆也也能够看到了,不过他运用灵力更加纯熟,一般情况下,他都会将这个功能关闭。

    现在,他再次睁开双眼,房间里一切的元气运动都尽收眼底。

    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但有时候也会成为一种负担,当一个人能够看到大多数人看不到的东西时,你便是那个特殊,你便……会被排挤,这种感觉他懂,可是姓殷的却觉得无所谓,诸如一种活着已经很艰难,还考虑其他事情干什么的洒脱。

    这是他所羡慕的,却也是他所不需要的。

    来到这个时代,他已经渐渐懂得这个世界的审美,普通病房的样子他也在电视里见到过,像是这种豪华家居式的病房,应该是挺贵的吧,前面是巨大的落地窗,只是此刻被厚重的窗帘掩盖着,只有合拢的地方有些露出来,调皮的阳光落进来,方显得这房间并不那么压抑。

    但是……在陆皆的眼里,此刻房间里却极端压抑,甚至有什么东西潜伏着,在自动攻击一切带有灵力的东西,也正是因为此,普通人没事,殷病弱却反应那么大,那是身体机能发出的警告。

    而那东西……他眼睛从右逡巡到左,最后落在了病床上的男人身上。

    在这里!

    “那个……陆大哥,有什么发现吗?”差点就直接叫陆爸爸了,幸好没有叫出来。

    陆皆并没有回他,他慢慢踱步上前,做到病床的左边,屋子里暖气开得很足,他将被子轻轻掀开,红毛站得近,不知为何突然有种温度急剧下降的错觉。

    他摸了摸手背上的鸡皮疙瘩,吓得差点转身就往外跑。洪岳林一看小弟这怂样,瞬间抓住他的衣襟,将人往前带了带,走到了病床的另一边。

    “怎么样?”

    陆皆摇了摇头,并没有开口,反而将洪父的手抬了起来,轻轻一带,立刻侧翻了过来,掀开后背的病号服,一块红色的胎记显露出来。

    “这——”没听说老爸身上长了胎记啊,不过……他们父子也没有一起泡过温泉,不知道也不奇怪吧,红毛托腮,这般想着。

    这个时候,果然还是洪岳林靠谱:“我爸爸身上并没有胎记。”

    陆皆已经摸出手机将洪父身上的胎记拍了下来,还上下左右都拍了一遍才收手,将人又扶回去了,做完这一切,他招手,示意两人随他一起出去。

    三人出来就看到殷参蹲在不远处的走廊上,手里抱着个手机,不知在研究什么。

    “哦,你们出来了呀!这胎记我刚刚看了,我能知道洪董最近接触过什么东西吗?最好是比较奇怪的东西。”看着两张差不多的脸,他又从怀中掏出一个铃铛,不过区别于给刘正的驱邪避祸铃,这个是安定凝神的作用,他祖上法器就喜欢做铃铛,他也没办法:“把这个铃铛挂在洪董的床头吧,放心,这胎记七天之内不会危及到什么的。”只要及时找到源头。

    红毛立刻接过,然后转头就挂在了病房里。

    很快,就有助理模样的人匆匆赶来,殷参并不喜欢医院里的味道,即便这里是高级病房。所以几人移步到医院对边的咖啡厅。

    “这是我父亲这几天的行程,接触的东西的话,我父亲不像我爷爷一样喜欢搞收藏,而且最近云阳楼阁的案子出了点差错……”

    “等等,你口中的云阳楼阁难道就是曙光地产开发的那个楼盘?”

    “对,殷大师也听说过吗?”

    殷参摇了摇头,转头对着红毛:“你还记得你第一次来我店里遇到的那个男人吗?”

    “记得啊,他还拿了块血玉鱼符,可是大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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