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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染天下 第14节(2/3)

作品:《织染天下

坚持,一切都会变好。”

    是啊,他们都很坚强,在被心爱的人伤害了,还都站起来,坚持自己的爱,才换回他的常伴左右。

    “那时候,我和织染狼狈为奸,骗了你所有家产,我一直都很内疚。因为有了这笔钱,我稳定了军心,救回灾民。牢固了我的皇位,这些还都是你的功劳。轩辕兄,我许给你一个皇商的称号,让你的轩辕家族在一次恢复到以前的盛事,商铺布满全国。”

    轩辕圣倒是无所谓。

    “我只要他健健康康的,那些身外之物,你还是和我的儿子们说去吧。我早就不管了,现在我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照顾好他。”

    爱怜的看着织染,今天他是高兴了,也满足了好奇,看他神采奕奕的,轩辕圣满脸的宠爱。真希望他一直都这么么有精神。

    “他待我极好,我不过是说想休息一阵子,到外边走走看看风景。他倒好,弄得兴师动众的,说什么圣驾巡视,就这么招摇撞骗的过来,也不怕劳民伤财。”

    白意虽然抱怨,可脸上的笑容却泄露了他的开心。

    “我还不是不放心你自己出来。我也很久没有出来游玩了,真想和你走遍所有名山大川。现在也只能这么做了。等我们归隐了,我们在慢慢欣赏。”

    李轩之拉着白意得手,一副柔情蜜蜜的样子。

    织染看着嫉妒,转身靠近轩辕圣的怀里。

    “我想去草原了,老爷,我们也出去走一圈吧,去看看清笛,看看柳儿。”

    轩辕圣拉拉他的披风,满口答应,只要织染开心,去哪都行。

    正文完

    第七十一章吴柳情事

    我,吴柳,再见到公子爷的第一眼,我就知道他是我这一辈的恩人,也是我喜欢的人。

    他有魄力,他有智慧,他还有狠毒的心肠,在他杀光他所有仇恨的人的时候,站在锦绣山庄的顶楼,俯瞰整座京城的时候,我只在他的身边,和他一起浅笑,这是我们共同努力的成果,为了帮他完成心愿,就算是我肝脑涂地,我也无怨无悔。

    其实,公子爷也是一个苦命的人,如果不是把他逼到那个进退不得的境地,他也不会痛下狠心,看着他因为思念远在他乡,和他恩断义绝得人,我多想在那时候,靠近他,和他拥抱在一起,对他说,他并不孤单,在他的身边,我一直都会存在。

    就算是全世界都背叛了公子,我也会守在他的身边,就算是连公子都伤害他自己,我也不会做出一件伤害公子爷的事情,他是我的恩人,他把我救出了那个地狱,如果不是他,我早就死了,就算是活下去,也是屈辱。可他给我一个不一样的人生,就算是充满算计和争斗,可那还会叫人热血沸腾。我的人生,因为有了公子,才变得丰富多彩。

    看着他受苦,看着他忍受刻骨的相思,我的心也在煎熬着,可我没有那个身份,没有匹配公子的好出身,也知道公子爷最爱的那个人是谁,我也只能忍受着煎熬,帮他得到他最想要的。

    那个火光冲天的夜晚,我真的以为公子爷会死,那个人比公子还要狠心,我真的很想问问公子,到底爱他什么,那个男人不值得,他比我还不配得到公子的爱。可公子毫不犹豫的选择死在他的剑下,那时候,我的心也跟着死了。

    幸好,清笛这个孩子灵透,但是看着他浑身的鲜血,突然消失的脉搏,我知道,如果公子真有不测,我也不会独活,上天下地,我都要陪在公子的身边,伺候他一辈子。做不了他的爱人,那只要能守在他的身边,做他相伴一辈子的仆人,也是我最大的心愿了。

    公子的头发一夜变成雪白,我看见之后,跑到一个没人的地方大哭一场,公子,为了那个男人,你受的这些苦难,什么时候才会到头?你会幸福吗?忘记那个人,行不行?你的身边不是还有我吗?有我一辈子的甘心守候,你还要什么?只要你能幸福,让我付出一切都愿意。

    看着公子忍受思念的时候蛊毒发作的痛苦,看着公子头痛欲裂,我也只能在一边搂着他,做那个男人的替身,安慰他的痛苦。可我毕竟不是那个人,公子的思念也不是因我而起,在他看不见的角落,我也痛苦着,因为公子,我痛苦不堪。

    可我没有要离开他的念头,就算是我爱他,却不能说出口,但我也高兴,至少我能看见他。

    世上最遥远的距离,还真是我爱你,就在你面前,你却什么都不知道。

    那段时光真好,草原的风景迷人,公子爷也敞开心扉,变得开心快乐,看着他每天都和硕去放马,骑马奔驰,看着他爽朗的大笑,我私心得想,如果这么一辈子该多好。

    他还是来了,带走了公子,硕也离开了,说他要快意江湖,心里羡慕硕的洒脱,可我还是不能离开,我最放心不下的人,我最爱的人,我还是不能离开。

    在看见追冰山的李大胡子,我真想宰了他,我这一辈子,都是被这个人毁了,如果我有硕的武功,如果我有公子爷的男人的实力,我一定毫不犹豫的宰了李大胡子。

    我什么也不是,只是公子爷身边的一个仆人,在这种情况下,公子爷保护了我,还有他的男人,如果不是他们让我离开,我一定方寸大乱,还要接受李大胡子的羞辱。

    慌乱中,我遇上那个人。

    他会温柔的舔我的掌心伤口,他会带着一点叹息和宠爱的叫我傻瓜,在我回过神的时候,我看见的只是一双温和的眼睛。

    也许是有些羞涩,也许是突然对这个人产生了一样的情绪,我更是不愿意留在这个地方,慌忙的离开。但我离开之后,我还能感觉一双温和的眼睛一直在盯着我。我转弯停下来,偷偷看着他,他还是看着我离开的方向,似笑非笑。

    我的心脏猛地跳快了,然后摇摇头,自嘲的笑了一下。大概是我孤单太久,突然有人关心我,让我有些贪恋吧。

    公子爷在第二天发现我的异状,问我昨天发生什么事情了,有些魂不守舍。是不是勾起以前的回忆,我心里不好受了?公子爷就是贴心,他明察秋毫,他关心我,这让我很高兴。但我不能让他担心,我只是说,还是有些不舒服,看见那个人,所有肮脏的记忆都记起来了。

    公子爷笑眯眯的说,不用担心,他已经和轩辕圣商量,想和朝廷合作,大举歼灭土匪,到时候,北方这些土匪都会被抓,李大胡子的追冰山也会被剿灭,李大胡子会死在朝廷的手里。

    有公子爷为我报仇,我也算是了却一件恨事。

    可在这个时候,老管家竟然叫我去前院,去见贵宾。就连公子爷都很好奇,轩辕圣一直都知道我是公子爷得人,我只服侍公子,任何人都不能吩咐我。

    公子爷说,轩辕圣翻天了,敢呼喝我的人?

    公子爷带着我去找轩辕圣,他说要和轩辕圣说道说道,吴柳是他的人,不是轩辕府的家人,他没权利对我大呼小喝。

    看看,我的公子爷,就是这么袒护我。

    到了前院,织染公子爷当然不会在人前让轩辕圣颜面扫地,可还是暗损他,说他不重视他,看不起他的柳儿。

    轩辕圣忙和他说,是南方的总瓢把子要见我,指名道姓的一定要我出来,和我见上一面。

    南方十二省的总瓢把子?那不就是南方的总土匪头目?掌管着漕运,和所有水路的大土匪?

    我痛恨土匪,我这辈子毁在土匪的身上,所以我一看见土匪就恨得牙痒痒。

    可是我看见座位上笑的清朗得人,我实在很难想象,这个人,就是那位大土匪头目吗?

    他不是昨晚温柔舔舐我的伤口,有着一双温和眼神,给人很温柔的感觉的那个男人吗?他今天身穿一件月白锻的华美衣服,头带白玉发冠,手拿一把折扇,温文儒雅,如果不是轩辕圣说他是水陆总瓢把子,我还真的以为他是哪一位文人墨客,朝廷官员。风光霁月一般的人物。

    他笑着走近我,在我呆楞的时候,牵起我的手,查看着伤口。

    “就知道你这个小傻瓜不会照顾自己,看看,伤口没有包扎,今早还占了水吧,伤口有些外翻,看样子是要感染了。”

    我呆呆的点头,当然要沾水了,我今天特意给公子爷做了他喜欢吃的肉粥。

    他往上翻看着我的手掌,然后低下头,还是有他的舌尖,轻轻舔吻过我的手心。他不知道从那拿出一个瓷瓶,撒上一些药粉,在撕开他衣服的内衬,给我包扎好。

    “这几日还是不要沾水了,这伤药是我叫人特意秘制的,你每天涂撒一点,不出三日就好。”

    他这么一说,我还真的感觉,伤口不疼了。

    “傻瓜。”

    他摸摸我的头发,眼神温柔的足以溺死人。夹带着一丝的宠溺,一些不察觉的叹息,我突然发现,他说我傻瓜的时候,我的心跳很快。

    我这才有些脸红的低下头,站在公子爷的背后,看都不敢看他。

    公子爷反倒是很兴奋,拉着他不停的套近乎。

    这位爷,家居何处,姓氏名谁?家里可曾娶妻?有无孩子?

    我有些尴尬,公子爷,您在我心里一直都是高风亮节,是在不适和媒婆这个职责,你问得有些太涉及隐私了。

    他说,他叫卢明哲,家世不敌轩辕圣,但是衣食无忧,手下虽然没有多少人,可还是使奴唤婢。由于心高气傲,不曾有人称为他的良伴。

    但是…

    他说着但是的时候,微微侧头,看向我,他对我一笑,我脸更红了。

    但是,如今也有心仪之人,就在昨晚偶然遇见,让他心心念念,过目不忘。所以,今天就厚着脸皮过来,想见一眼心仪之人。

    这时候,公子爷清清咽喉。

    “我的柳儿,为人细腻,温柔体贴,博学多才,人品端正。是不可多得的好男人。一般的人家我是舍不得给,我不求你家世如何,不看你是否位高权贵,我只看你,是否有一颗包容的心,有一个爱他不计较一切的好品德。如果想要他,那就给他一辈子的幸福,不提前尘往事,给他一个和你站在一起的身份,付出你一生的宠爱。”

    公子爷,你不要我了吗?你希望我和别人走,不再留在你的身边了吗?

    我脸色煞白,痛苦不堪,我转身就走,那个人担心的站起身要追我,公子爷先他一步追了出来。那个人被轩辕圣留下来,轩辕圣对他说,有些事情,还是我的心结,需要织染公子慢慢的开导我。

    你不要我了吗?公子爷,我那做的不好,是让你要我离开你的原因?

    我问公子,公子很心疼的搂着我坐在花园里。

    他对我说,他希望看见我也很幸福,他知道我一直都不开心,我是一个死心眼,留在他的身边孤老一生,是他最不想看见的。他也希望,我也有个人把我视如珍宝的疼爱。既然卢明哲还算是不错,对我还算是有心,他想促成这段良缘。他也不希望我离开,我如今已是他的左右手一样重要,离开他,他也会很舍不得,但和我的幸福比起来,这些都不算什么。

    公子说,我最希望看见的,就是我很快乐的时候,你也很幸福。

    我点头答应,我最担心的就是我不在公子爷的身边,轩辕圣风流成性,在做出什么害的公子爷精神崩溃。公子爷说,不用担心,他已经在轩辕圣身上下了一些好药,如果他沾惹了别人,一定会不能和那个人成其好事。还要轩辕圣痛苦不堪,一辈子不举。

    卢明哲在无人的时候问我,是否愿意和他一起走。

    我说,现在不行,我要看你的真心,如果你对我有这份心,就等我几年,打动了我,到时候,我会心甘情愿的和你走,如今我放不下公子,也对你不相信。

    卢明哲说,他不在乎时间长,他来只是告诉我一声,他喜欢我,既然我需要时间验证他的真心,那他一定会让我心甘情愿的爱上他,时间会证明,我选择他是正确的。

    他走的时候,亲吻了我的手心,我的嘴。

    五年,我和他断断续续的见面,公子爷也一直派我到南方做生意,照看他的船运,和他见面,感情就在那时候突飞猛进吧。那次我落水,他奋不顾身的跳下布满水刺的水里,身上受了很多的伤,才让我坚定了他和我的感情。

    他给我的礼物,是李大胡子的人头,那次,他的到我的主动亲吻。

    五年之后,我也知道,轩辕圣会对公子爷一辈子好,我也走得无牵无挂。

    那是一个好天气,他带着我在轩辕府和公子爷告别。

    那一年,我留在了江南,做了十二省总瓢把子的最爱的人。

    第七十二章清笛趣事

    织染和轩辕圣到了草原的时候,正赶上契丹的重大节日,夏萘钵,契丹人一年四季都有狩猎比赛,萘钵节就是打猎比赛。

    所有契丹人都很热衷,不管是百姓还是贵族,为期十天的萘钵节,足以让整个契丹,就像是过年一样。

    织染也跃跃欲试,但是看见了人家纯血统的契丹人的骑马剑术,他也只能看了,不能丢人。

    那个蓝眼睛的契丹人身穿一身隆重的契丹服,在他的王府内接见织染。

    织染围着他转了一圈,拉拉他身上这件衣服,上边绣着飞翔的雄鹰,气势逼人。

    “我的清笛的手艺吧,也只有他能有这种好功夫,这么美得缂丝,也只有他能做的这么栩栩如生。”

    蓝眼睛的契丹人笑得很骄傲。

    “我只穿他亲手为我制成的衣服,我的每一件衣服上,都有他留下的缂丝,我要所有人都知道,我的爱人手有多巧,他有多爱我,让他们羡慕去吧,全天下也只有我才能穿如此华美的衣服。”

    够嚣张,够大胆,这样张狂的男人,才会抛开世俗礼教,不在乎什么道德,只要他认准的,他就会死心塌地一辈子。

    “我的清笛呢?”

    “他在挑我的战利品,他听说他的公子要来,一定要送你一件大礼。”

    还是清笛贴心啊,这个小东西,从他们回到草原,清笛就留在草原,他到底是怎么和这个蓝眼睛在一起的呢?

    看样子,清笛也不错。

    “公子,公子,我要给你一件大礼。”

    清笛手里提着两只雪白的狐狸,鲜血就这么滴滴答答的,从他进来到沾染上美丽的皮毛地毯,织染看着心疼,多好看的地毯,沾了鲜血,就要不了了。

    清笛小脸通红,开心的大笑着。

    “我要用着两只狐狸给你做一个棉衣,都怪他了,真笨,也不会多打两只,本来我想给你做一件狐狸披风的。现在也只能这样了。不过,公子,我会在上边绣一只红色的梅花,纯白的皮毛,鲜红的花朵,一定特别好看。”

    “小东西,不是我笨,而是草原的规矩,不打母狐狸,因为他们要下崽儿,本来这个季节,狐狸就不好打猎,有两只就很不错了,你还真是贪心,想把草原的狐狸打没了啊。”

    蓝眼睛的契丹人就像是拍小狗一样,拍着清笛的肩膀,眉眼都是笑容。

    清笛笑着。

    “我知道啦,那些大臣和王子都没有你猎到的多。你也是这个萘钵节的英雄。”

    “那就快一点把狐狸交给下人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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