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2/2)
作品:《魔王在异界搞文娱》
有点事,我先走了。”
路迦继续说:“白天,魔物杀怪不眨眼,夜晚,它们则会坐在床头轮流给崽崽讲睡前故事……”
暗处的暗七:“我有点不舒服,我先飞了。”
“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崽崽挡风雨。”
羽毛笔无处可逃,吐了路迦满身血。
“……”
路迦骂它没品,摸摸钱袋子,狗狗祟祟出门了。
一路孤身走暗巷。
他找骂,但不想找打,这会儿如果暴露在大众眼皮下,指不定要挨上几记臭鸡蛋。
砖石错落的巷子里,少年的背影缓缓拉长。
就在他经过后不久,脏污的砖缝中,一双血红的眼睛缓缓睁开。
魔仆。
魔界大王子手下尖锐得力的一群爪牙。
他们喜欢藏在暗处挑弄是非,手段更是令人防不胜防。
就连路迦本人,恐怕也想不到这位大王子殿下会如此快的展开行动。毕竟他现在也仅仅是有一本书畅销,笔名也没有用原身的名字,而是取自现实世界自己的原名。
显然他低估了大王子恐怖的商业直觉。
魔族一向喜欢防患于未然,有威胁就要提前扼杀在摇篮中。
羽毛笔如今正被悬挂在路迦腰间。
沿途它闭目嗤笑一声,蠢到这个时候出门,被盯上也是活该。
路迦快步走到出口的地方,转头盯着高墙研究:“其实翻几堵墙,也能直达药材店。”
羽毛笔下意识问:“去药材店干什么?”
“给你买精血啊。”
路迦掂量了一下钱袋:“之前多亏你给我提供参考资料,发行合下来有你一半功劳。”
他可没忘记这颗畸形心脏需要大量精血的事情。
妖兽精血在药材店能购买到,但因为需要专人绘制魔法纹路确保能量不流失,价格卖得很高,性价比很低。
羽毛笔听后沉默了好一会儿。
路迦墙翻到一半,忽然发现临近的长街上似乎格外安静,远处天空中的云朵中渗透着奇妙的结晶,云朵被冰冻固化,是很反常的自然现象。
“什么情况?”
……
巨石之城和往常一样繁华,小贩商户各司其职地忙碌着,偶尔不同种族之间还会发生摩擦。
前些日子的热门话题依旧没散去,这其中少不了魔仆的作用。
先是指使人发散些诋毁的言论,从书本上升到人品,同时暗中观察跟踪路迦,确认好对方的实力,准备找机会下杀手。
“你们敢信,靠着《团宠三岁半》这本垃圾书,听说那空有美貌的少年就赚了千余金币!”
壮汉在路边酒馆夸张地骂着。
这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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