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论吐槽帝存在的重要性 第26节(2/2)
作品:《[快穿]论吐槽帝存在的重要性》
然而有一天,他和阿爹学习打猎,带着他第一次猎到的猎物返回部落,看见部落里面的小雌性在那部落里面最大的那棵树下玩耍,而一个雌性显得与众不同,他漫不经心的靠坐在树枝上,文森特看过去的时候,那个雌性正好也向这边看来。
文森特在猝不及防的情况下看到了一双漆黑的清冷眼眸。
他从来没有见过那样的雌性。
部落里的小雌性们总是把自己搞得脏兮兮的,而且仿佛生来就有一种优越感和骄傲感,他们面对兽人永远是高高在上的,而这个雌性的眼中除了清冷以外并没有文森特所以为的骄傲和自大。
只有清冷。
那是部落里面最好看的小雌性。
文森特发现自己喜欢上了他。
他开始不自觉地关注这个雌性,他发现这个雌性永远穿的干干净净,长相精致好看,性子冷清,从来不和其他雌性打闹,文森特每次见到他,他喜欢坐在树干上,也喜欢在小溪边看鱼儿游,还常常会发呆。
然而糟糕的是,这个雌性似乎有了喜欢的人。
那个兽人是年青一代里面很强大的存在,文森特自觉两个自己也不是对方的对手,他长相英俊,在雌性中很受欢迎,而且他是唯一一个和阿尔斯特关系好的兽人。
文森特知道自己是没有机会的,但他还是感觉不甘。
阿尔斯特是那么好看,又是那么聪明强大,他可以轻松的在兽潮之中来去自如,褦襶里面有着让所有人都为之赞叹的知识,他带领部落走上了巅峰时代。
在兽神赐福之后,人们每每讨论起他来,都说他凭着聪明智慧被兽神大人选中带上了天成为了智慧之神。
阿尔斯特是不是成为了天上的智慧之神文森特不清楚,他有了自己的雌性,开始为生活奔波,阿尔斯特也被他渐渐遗忘。
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会想起阿尔斯特来呢,文森特看着窗外明晃晃的太阳,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当年的心动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消失,如今他早已忘记阿尔斯特的容貌,唯一记得的就是那双乌黑的清冷眼眸。
文森特穷尽一生,都没有再遇到一双那样的眼睛,那是独一无二的,兽神的恩赐。
阿尔斯特,祝你幸福啊。
不过……文森特突然想起自己在许多年前见到的兽神大人人留下的一抹魂魄,不由得皱了皱眉。
跟着那样看起来不靠谱的上司,工作一定很辛苦吧!
【坑死你没商量】,完。
第57章 苏越爸妈番外,和正文无关,不喜看
李芳第一次见到苏旭时,正是如花般的年纪。
她一直认为自己在人生最美好的时候遇见了最美好的人。
那年她十七岁。
许是到了叛逆的年纪,她开始喝酒,开始化妆,开始和许许多多同在这个年纪的花季少女们一起颓废起来,她的成绩从年级第一名一落千丈,不过小半年的功夫就已经成了倒数,成绩发下来时,父母的说教让她觉得烦心,她和母亲大吵了一架,从家里跑了出来。
她身上带着一百块钱,一个人跑去了酒吧,花光了所有的钱全都买成了各式各样的酒。
一个女孩子一个人在酒吧这种地方喝得大醉,结果是显而易见的,很快有人围了上来,邪笑着要请她喝一杯,她自然是不肯的,而那人也不会放弃这么好的机会。
就在她终于觉得害怕的时候,那个让她爱了一辈子也恨了一辈子的人出现了。
那人个子很高,长相英俊,肌肉也很健壮,往那里一站就吓得那个图谋不轨的大叔连连后退好几步,他从那个大叔的手中将李芳救出,把李芳带回了自己的家。
李芳害怕苏旭也和那个大叔一样,一整晚都没敢睡觉,然而苏旭只是在沙发上坐着抽了一晚的烟,并在第二天早晨为她做了一碗粥。
她被苏旭送回到了家里,而不论是前一天晚上在酒吧里还是第二天送她回家,那人一直都是沉默的,只在转身离去的时候留下了一句话。
“人这一生很短暂,你还小,好好珍惜现在的日子吧。”
李芳站在家门前,看着那人的背影陷入了沉默。
那人虽然穿着像个混混,脑袋上染了几撮黄毛,耳朵上甚至还打着一排耳钉,人也有点吊儿郎当的感觉,却一直挺直着脊背,沉默寡言,眼中有着她所读不懂的沧桑和冷漠。
回到家里,李芳把自己所有的化妆品都扔掉,藏在床底下的酒和烟也被她丢进了垃圾桶里,第二天,她又成了那个父母老师眼中的乖乖女。
她之后又见过苏旭几次,有时候是苏旭为她赶走了纠缠不休的混混,有时候是她帮受伤的苏旭包扎伤口,两人因此越来越熟,彼此越来越了解,她也知道苏旭其实远没有看起来这般冷漠,是一个话很多的人,不过他只对熟悉的人说话,对陌生人八竿子打不出一个字来。
李芳觉得自己好像爱上了这个人。
这是她人生十七年以来第一次有这种感觉,她感到很慌张和不知所措,甚至不敢去看苏旭的眼睛。
她害怕什么呢,是怕父母知道她早恋以后对她的责骂,还是……
害怕自己的一腔感情得不到回应?害怕……那个人根本不喜欢自己?
李芳偷偷的看着那个人英俊的脸庞,突然感到很悲伤。
如果他不喜欢自己,那她该怎么办呢,万一说出口以后,连朋友也作不成了呢?
但是她感到不甘心,她不甘心自己对那个人来说只是普通的朋友,只是那种几个月不见面也许就连名字都记不起来的普通人。
终于,她下定了决心,在她人生最美好的年华里,在她十七岁的夏季,她对那个人道出了自己的感情。
苏旭并不如她想的一般拒绝李芳,却也没有答应她,而是对她说:“喜欢我是一件很糟糕的事情,我没有固定的收入,没有房子车子,没有父母,我没有办法给你你所想要的……如果你觉得自己不会后悔的话,那我们就在一起吧。”
那时李芳是怎么想的呢,哦,对了,她想:只要能跟这个人在一起就足够了,她不介意苏旭没有车没有房,也不介意苏旭是个孤儿,她只是想和苏旭在一起。
她觉得自己不会后悔。
她为了和苏旭在一起,和自己的父母决裂了,而苏旭为了她,摘掉了耳钉,把头发重新染回黑色,戒了烟,找了一份正式的工作,还同时干这一份兼职。
她觉得自己不会后悔。
然而在许多年后,她和苏旭有了儿子,有了女儿,住在一栋破旧的二手楼房里面,有着各种不靠谱的邻居,当年的同学都已经有车有房,打扮的花枝招展,而她没有好看的衣服首饰,皮肤也变得粗糙,甚至不敢去参加同学聚会。
她开始后悔了。
当年的少女春心的悸动早就随着时光消散,她不理会自己的儿子,无视自己的女儿,开始日复一日的和苏旭吵起架来,有的时候吵得凶了甚至会打一架,而苏旭也开始抽烟喝酒,再一次戴上了耳钉。
这个家变得支离破碎。
李芳停下了和苏旭的争吵,沉默的看着坐在沙发另一端的苏旭,突然想起了许多年前苏旭问她的那句话。
“喜欢我是一件很糟糕的事情,我没有固定的收入,没有房子车子,没有父母,我没有办法给你你所想要的……如果你觉得自己不会后悔的话,那我们就在一起吧。”
对不起,她想,苏旭,我后悔了。
“就这样吧,苏旭,我们离婚吧。”
她看见对面坐着的那个男人突然红了眼眶,手紧紧地攥成了拳。
“我就知道你会后悔……李芳。”苏旭发出一声嗤笑,“我当初问过你的,你果然后悔了……这间房给你,苏越和苏颖,你就留给我吧,反正这么多年来你也没有看过他们一眼,你的年纪还不算大,再找一个吧,带着他们两个对你没有一点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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